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facility for occupational hazard)是2014年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建築學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
- 外文名:facility for occupational hazard
- 所屬學科:建築學
- 公布時間:2014年
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facility for occupational hazard)是2014年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建築學名詞。
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facility for occupational hazard)是2014年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建築學名詞。定義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減少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
調漆室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等有毒物質,主要來源於塗料調配過程稀釋劑的揮發,稀釋劑最大使用量預計為1kg/h。上述有毒物質均以氣體形式存在,其中苯屬於高毒物質,大劑量可致人...
本辦法所稱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者強度,預防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損害或者影響,保護勞動者健康的設備、設施、裝置、構(建)築物等的總稱。第三條 負責本辦法第二條規定...
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是指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發生,消除職業危害因素的設備、裝置、防護用具等設防技術措施的總稱。《勞動法》第53條規定,“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1]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種類繁多,可分為以下四類:...
《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試行)》是為加強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保護煤礦從業人員的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組織對“十三五”時期新報告職業病用人單位開展重點治理。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依法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健康培訓等制度。在有條件的地區推動用人單位開展...
大連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規定是為加強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內容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大連市轄區內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
強化接觸生物危害因素作業人員、疫情防控相關高風險作業人員的個體防護、健康教育和健康監測,防控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推動建立中小微企業職業健康幫扶機制,指導小微企業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推進全人群職業健康保護,加強...
《江蘇省職業病防治條例》是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推進健康江蘇建設,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
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八條規定 一、必須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嚴禁責任不落實違法違規生產。二、必須保證工作場所符合職業衛生要求,嚴禁在職業病危害超標環境中作業。三、必須設定職業病防護設施並保證有效運行,嚴禁不設定不使用...
(四)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職業病防治教育培訓工作,如實記錄職業病防治教育培訓情況;(五)檢查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狀況,及時排查職業病危害隱患,督促落實職業病防治整改措施;(六)參與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的...
(一)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二)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三)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四)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五)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六)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七)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
(一)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二)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三)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四)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和培訓制度;(五)職業病防護設施管理制度;(六)職業病個體防護用品管理制度;(七)職業病危害日常監測及...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工作。第三條本規範所稱的勞動防護用品,是指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病危害的個體防護...
(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分布、接觸人數、監測的濃度或者強度等資料;(三)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及原輔材料、產品名稱等基本情況;(四)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和應急救援方案及其他有關資料。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
堅持源頭治理。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嚴格執行我省關於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列入產業準入禁止限制目錄的有關規定,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加強中小微型企業監督管理。堅持精準防控。聚焦職業病危害...
二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控制效果評價應當進行審核、竣工驗收;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除進行前項規定的衛生審核和竣工驗收外,還應當進行設計階段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的衛生審查。第七條 對存在或可能產生...
以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輻射等危害因素為重點,開展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行動,總結推廣中小微型企業幫扶經驗和模式,督促其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平。強化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
幫助用人單位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衛生培訓,提高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加強對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控制效果評價...
發改局負責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稱建設項目)進行審批時,與衛生部門緊密配合,搞好職業病危害源頭控制工作;監督建設單位將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經費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並要求職業病防護...
(一)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二)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三)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四)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五)職業病防護設施管理制度;(六)職業病個體防護用品管理制度;(七)職業病危害日常監測及檢測、...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規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依法簽訂勞動契約;督促用人單位履行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在契約中明確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有害作業崗位津貼和女...
(二)加強職業病預防控制 4.加強職業病危害源頭管控。堅守職業健康紅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各地建設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單位要以平台共享信息或...
新建、改建、擴建或者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的建設項目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用人單位要依法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使用有毒物品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取得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
第一條 為規範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工作,保證職業衛生審查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工作包括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或備案、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職業病防護...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的通知》(國辦發〔2009〕43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職業...
一些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匱乏,自我防護能力和依法維權意識差。三是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企業未依法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職業...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二)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三)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四)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六)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七)職業危害日常監...
通過政策引導、宣傳教育、執法檢查等多種措施,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加強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防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和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