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陽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

鹹陽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
為切實保障勞動者健康權益,全面推進富強人文健康新鹹陽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陝西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制定本規劃。
一、鹹陽市職業病防治現狀與問題
職業病防治事關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社會勞動力資源可持續性發展以及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實現。市委、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特別是《鹹陽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實施以來,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嚴格依法履行職業病防治職責,不斷加大工作力度和監督執法力度,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和重點職業病專項整治效果明顯,職業病防治體系建設逐步健全,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和控制水平進一步提升,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依法規範,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廣泛開展,全社會職業病防治意識進一步增強,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和勞動用工管理進一步規範,大中型企業職業衛生條件有了較大改善,職業病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目前,我市職業病防治工作形勢依然嚴峻,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職業病仍然是影響公共衛生安全的重要問題。職業性塵肺病目前是我市最主要職業病,2014年,我市確診職業性塵肺病9例,疑似塵肺病20例。2015年,確診塵肺病13例,疑似塵肺病12例。2016年,疑似塵肺病33例。由於其具有遲發性和隱匿性的特點,預計實際發病人數仍呈上升趨勢,會造成公共衛生安全隱患。二是職業病危害範圍廣,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汽車製造、醫藥等行業不同程度地存在職業病危害。部分用人單位特別是中小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法制意識不強,對改善作業環境、提供防護用品、組織職業健康檢查投入不足,工作場所勞動條件較差,勞動者缺乏必要的職業病防護。三是勞動者自我防護意識不強。部分勞動者忽視職業病防護,不按操作規程作業,自我防護意識缺乏,塵肺病等慢性職業病傷殘率高,且一旦發病往往難以治癒,嚴重影響勞動者身體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四是職業病防治能力不足。近年來,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數量不斷增多,部分地區基層職業病防治監管力量和技術服務能力較弱,對返鄉農民工的職業病防治和預防措施落實還不到位。五是新的職業病危害問題不容忽視。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廣泛套用,新的職業危害因素不斷出現,隱患危害也將會日漸顯現突出,防治工作面臨新的挑戰。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全國、省、市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落實新發展理念和“五個紮實”要求,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企業負責、民眾監督、社會參與,以維護勞動者健康權益為根本出發點,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型升級,推進創新創業,突出共建共享,全面提升我市職業病防治工作水平,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重在治本,針對重點行業、重點職業病危害和重點人群,引導用人單位採取技術改造、改善工作環境和科學管理等有效措施,控制職業病危害源頭,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的發生。
2.政府主導,統籌發展。統籌協調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實防治責任,強化部門協調配合,推進職業病防治監督管理、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職業病救治、工傷認定和社會救助等工作協調發展,形成信息互通、齊抓共管良好格局。
3.健全體系,依法防治。健全職業病防治監督管理、技術支撐、信息監測、宣教培訓、救治救助等體系。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定職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協調配合,依法開展監督執法和專項治理,嚴厲查處違法行為。
4.宣傳動員,社會參與。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增強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充分發揮社會參與和監督作用,積極營造全社會支持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規劃目標。
到2020年,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民眾參與監督、社會廣泛支持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格局;形成較為完善的用人單位職業衛生達標體系和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新發塵肺病報告例數占年度報告總例數的比例得到下降,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慢性職業性化學中毒、急性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用人單位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存在職業病危害隱患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率均達到95%以上,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85%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0%以上,粉塵、高毒物等主要危害監測合格率達到80%以上,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定率達到95%以上,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98%,醫療衛生機構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0%以上。
——職業病防治體系基本健全。建立健全市、縣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市級至少確定1家醫療衛生機構承擔本轄區內職業病診斷工作,縣級行政區域原則上至少確定1家醫療衛生機構承擔本轄區職業健康檢查工作。依託現有資源,建立市級職業病防治機構,加強市、縣、鄉(鎮)三級職業衛生服務和監管網路建設,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培訓實現全覆蓋。
——職業病監測能力不斷提高。健全監測網路,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工作的縣市區覆蓋率達到90%。提升職業病報告質量,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率達到95%。推進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
——勞動者健康權益得到保障。勞動者依法應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80%以上,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各類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有效落實,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用人單位對本單位職業病危害承擔主體責任,單位法人代表作為第一責任人。通過政策引導、宣傳教育、執法檢查等多種措施,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加強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落實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防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和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與現狀評價、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危害告知、防護用品配備、職業衛生培訓等法定責任。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組織勞動者開展職業健康檢查,配合開展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等工作。醫療衛生機構對放射診療設備性能和場所防護狀況每年檢測不得少於一次。
(二)強化危害源頭治理。開展全市職業病危害調查,準確掌握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基本情況,以及危害地區、行業、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對採礦業和製造業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重點行業,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推廣有利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材料,引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改進生產技術、改善作業環境。督促用人單位做好勞動者崗前和崗中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從源頭上減少和杜絕職業病危害因素產生。
(三)提升監管執法能力。建立分級分類職業衛生監管機制,加強監管網路建設。按照職責與編制相匹配、任務與人員相適應的原則,充實市、縣、鄉(鎮)基層監管力量。加強監管人員培訓和執法技術裝備水平建設,不斷提升監管執法能力。加強對農民工、勞務派遣人員等接觸嚴重職業病危害人群的職業健康管理。加大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以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用人單位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並通報有關部門。注重發揮行業組織在職業衛生監管中的作用。
(四)提升防治服務水平。按照區域覆蓋、合理配置原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加強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能力建設,充分發揮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所、綜合性醫療機構和專科醫院職業病科等在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救治以及監測評估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加強職業健康體檢、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工作,以農民工塵肺病為切入點,簡化職業病診斷程式,最佳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大力開展醫學應急救援演練,不斷提升職業中毒和核輻射等應急救治能力。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源參加職業衛生服務,形成多層次、全方位的職業衛生服務體系。
(五)落實救助保障措施。推動《勞動契約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貫徹落實,規範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參加社會保險。推行工傷保險費率與職業病危害程度掛鈎浮動制度。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及時讓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和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救助;符合健康精準扶貧政策的,按相關政策執行,解決職業病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探索創新行業協會、技術服務機構、保險公司、慈善組織等社會機構參與的職業病源頭治理與事後救助保障的市場機制。
(六)加強宣傳教育普及。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廣播廣告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普及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知識。結合《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做好政府監管人員、企業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廣大勞動者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積極推進“健康企業”建設,並將其納入“富強人文健康新鹹陽”建設的重要內容。做好工傷保險宣傳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衛生安全和勞動保護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切實提高企業和職工安全素養。
(七)開展信息監測預警。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和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開展醫用輻射防護監測以及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監測與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建立健全職業病風險監測哨點,及時掌握職業病在高危人群、高危企業和高危行業的發病特點和發展趨勢,摸清重大職業病危險源的分布情況,積極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預警,實施針對性健康干預措施。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利用,及時交流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勞動者健康和工傷保障等信息數據。
(八)推進科學研究和成果套用。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基礎性科研工作,在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早期職業健康損害、新發職業病危害因素等研究,為制定防治政策提供依據。針對我市重點行業和重點人群,重點攻關職業性塵肺病、噪聲聾等防治技術,以及粉塵、毒性物質等致病因素的檢測及監測技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套用工作,推廣以無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加強國際合作,吸收、借鑑和推廣國際先進科學技術和成功經驗。
四、部門職責
(一)衛生計生部門。
1.負責職業病診斷的監督管理與鑑定;
2.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的監督管理,規範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
3.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專項調查;
4.負責醫療衛生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
5.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
(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1.負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
2.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3.負責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管;
4.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依法建立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相關職業衛生檢查等管理制度;
6.監督檢查和督促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者健康損害與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關係等相關證明材料;
7.負責匯總、分析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向相關部門和機構提供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情況;
8.推動職業病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法規體系建設;
9.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煤礦企業工作場所的職業衛生安全監督管理。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1.加強對用人單位勞動契約簽訂情況監管,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契約;
2.負責職業病病人依法享有工傷保險權益。
(四)民政部門。
1.將用人單位不存在或無法確定勞動關係,且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醫療救助範圍;
2.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及其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3.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參與職業病患者的社會救助。
(五)財政部門。
保障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宣傳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培訓以及職業病危害專項調查與職業健康監測、風險評估等必要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
(六)發展改革部門。
1.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積極調整產業政策,限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後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的使用。
2.支持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
(七)工業和信息化部門。
發揮行業管理職能作用,在行業規劃、標準規範、技術改造、推動過剩產能退出、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企業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科技部門。
1.配合有關部門,重點開展有利於職業病防治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研究;
2.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專科醫院開展對職業病發病機理、發病規律以及職業病診治方面的基礎研究,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技術水平。
(九)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指導企業依法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宣傳部門。
1.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形成關心勞動者健康、重視職業病防治的良好氛圍;
2.發揮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作用,鼓勵民眾舉報職業病防治違法行為。
(十一)工會組織。
1.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參加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
2.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防治工作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將職業病防治重要指標、主要任務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本地區職業病防治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層層分解目標,明確具體措施。定期組織由安監、衛生等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研究解決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探索建立政府部門、用人單位、技術服務機構和勞動者多方參與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長效機制。
(二)加大經費投入。各縣市區要根據本地區職業病防治工作形勢,建立多渠道的職業病防治籌資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合理安排使用防治經費,確保證必需的工作經費。加強對任務完成情況和財政資金使用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督促用人單位加強生產工藝改造、防護設施升級、職業衛生培訓和職業健康監護等經費投入,嚴格落實預防控制措施。
(三)加強隊伍建設。各縣市區、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職業病防治和技術服務專業隊伍建設,重點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綜合性醫院職業病科等梯隊建設,提高職業衛生服務能力。加強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等專業技術人員培訓,重點加強對臨床和公共衛生複合型人才的培養。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多、危害程度嚴重的用人單位,要強化專(兼)職職業衛生技術人員儲備。
(四)開展督導評估。各縣市區要建立完善責任考核和追究制度,通過自查抽查、中期評估、終期評估等方式,對規划進行考核和評價,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工作責任,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市安監局、市衛生計生局要適時開展規劃實施的督導和評估工作,2020年組織對規劃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終期評估,結果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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