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

為貫徹落實“健康中國”的總體要求,切實做好“十三五”時期我市職業病防治工作,有效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的健康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黑龍江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黑政辦規﹝2017﹞30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
  • 頒布時間:2018年1月12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月12日
  • 發布單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我市職業病防治現狀和問題
職業病防治事關廣大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勞動力資源可持續供給和社會經濟發展。“十二五”時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將其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列入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並與安全生產工作同規劃、同部署、協調推進。各部門依法履行職業病防治職責,開展聯合監督執法,對職業病危害嚴重行業領域進行專項治理,督促企業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不斷健全,重點職業病監測網路覆蓋全市各縣(市)區,職業病報告管理趨於規範,職業病診治水平大幅提高。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效果顯著,社會對勞動者職業健康日益關注,用人單位法治意識和勞動者自我防護意識不斷增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增多,我市職業病防治形勢依然嚴峻。主要表現在:一是職業病仍呈多發態勢。目前全市共有職業病患者150人,每年都有新發的職業病病例,急、慢性職業中毒等職業危害事件也偶有發生。二是職業病危害依然嚴重。職業病危害分布在農林牧漁業、製造業、電力、熱力、燃氣、水生產和供應業以及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多個行業領域,相當多的中小微企業工藝技術裝備落後,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嚴重,危害治理難度較大。三是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部分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法治意識淡薄,不按照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和職業健康檢查,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難以保障。四是職業衛生監管力量薄弱。部分縣(市)區職業衛生監管機構不健全,基層職業衛生監管科室設定不全、監管人員少,監管技術裝備和措施不到位,監管能力有待提高。五是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不容忽視。隨著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廣泛套用,新的職業病危害風險不斷出現,對勞動者職業健康防護提出新的挑戰。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健康中國”建設要求,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強化政府監管職責,督促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提升職業病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推進健康佳木斯建設奠定重要基礎。
(二)基本原則。
1.依法防治,科技推動。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依法依規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發揮科學技術的支撐引領、創新驅動作用,推動職業病防治工作創新發展。
2.源頭控制,綜合治理。把握職業衛生髮展規律,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以重點行業、重點職業病危害和重點人群為切入點,推動用人單位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採取工程技術、個體防護、健康管理和培訓教育等綜合措施,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
3.統籌謀劃,落實責任。加大職業衛生監管力度,落實部門防治職責,堅持管行業、管業務、管生產經營的同時必須管職業病防治工作,切實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建立用人單位誠信體系,推動政府、用人單位、勞動者各負其責、協同聯動,統籌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
4.宣傳動員,社會參與。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增強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責任意識和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推動工作場所職業健康促進工作,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職業病危害防治、關愛勞動者健康的良好氛圍。
(三)規劃目標。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格局。職業病防治制度體系基本完善,職業衛生監管水平大幅提升,職業病防治服務能力顯著增強,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職業病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工作場所作業環境有效改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序開展,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新發塵肺病報告例數占年度報告總例數的比例得到下降,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慢性職業性化學中毒、急性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1.用人單位主體責任有效落實。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95%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5%以上,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職業衛生培訓率均達到95%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0%以上。
2.職業病防治體系更加完善。發揮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在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面的作用,建立市、縣兩級防治職業病工作協調工作機制。佳木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轄區內職業病診斷工作和城區內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各縣級綜合醫院承擔轄區內職業健康檢查工作。職業病防治服務網路和監管網路不斷完善,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培訓實現全覆蓋。
3.職業病監測能力不斷增強。推進職業病防治信息化建設,健全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輻射防護監測與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重點職業病監測縣(市)區覆蓋率達到90%以上。進一步提高職業病報告管理質量,職業病診斷機構報告率達到90%以上。
4.職業病患者保障和救助水平不斷提高。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有效銜接,到2020年,用人單位勞動者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80%以上。擴大職業病患者救治範圍,將職業病失能人員納入社會保障範圍,對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進行醫療與生活救助,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職業病危害的源頭治理。開展職業病危害基本情況調查,掌握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基本情況,以及危害地區、行業、崗位、人群分布等基礎信息,建立職業病危害資料庫。嚴格執行國家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後工藝、材料和設備淘汰、限制名錄管理制度,推廣有利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引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進行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以職業性塵肺病、化學中毒為重點,在礦山、化工、冶金、陶瓷生產、耐火材料、建材、木製家具製造、燃煤發電、石墨生產、電子製造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治理。發揮工傷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預防作用,開展職業病危害治理幫扶行動,探索設立中小微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公益性指導援助平台,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職業衛生諮詢、檢測、體檢、康復等服務。(市安全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信委、人社局、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督促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建立職業病防治管理責任制,健全崗位責任體系,層層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推動用人單位依法設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通過經驗推廣、示範創建等方式,引導用人單位把職業衛生基礎建設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範疇,提高職業衛生管理水平。推進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培訓,幫助用人單位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健康培訓,提高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勞動者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和能力。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加強對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效果評價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管理。改善作業環境,做好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制度,加強個體防護用品管理,嚴格執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防護措施公告制度,在產生嚴重危害的作業崗位設定警示標識和說明。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及檔案管理工作制度,進一步規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配合開展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等工作。(市安全監管局牽頭,工信委、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大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力度。加強職業衛生監管網路建設,逐步健全監管執法隊伍。大力提升基層監管水平,重點加強縣、鄉級職業衛生監管執法能力和裝備建設。規範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全面執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對農民工、勞務派遣人員等職業病危害高風險人群的職業健康管理。擴大監督檢查覆蓋範圍,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執法監督力度,開展職業衛生服務監督檢查行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職業病危害嚴重、改造後仍無法達標的用人單位,嚴格依法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依照法定程式責令停建、關閉。建立用人單位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並通報有關部門。注重發揮行業組織在職業衛生監管中的作用。(市安全監管局、衛生計生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信委、財政局、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職業病防治服務水平。
1.健全職業病防治服務體系。強化職業病診斷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建設。引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與職業健康管理與健康促進工作。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建設。我市至少確立1家具備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一體化檢測、評價等技術服務。健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服務信息公開、資質條件公告、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推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誠信體系建設。(市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重點職業病監測與風險評估。合理制定重點職業病監測與職業健康風險評估方案,開展以煤工塵肺、鉛中毒和布魯氏菌病等為重點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工作,充分發揮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所)、綜合醫院職業病科在職業健康檢查及職業病診斷、監測、評價、風險評估等方面的作用,實現重點職業病監測與風險評估工作常態化。(市衛生計生委負責)
3.加強職業病防治能力建設。以農民工塵肺病為切入點,簡化職業病診斷程式,最佳化服務流程,勞動者有粉塵接觸史且臨床表現以及輔助檢查結果符合塵肺病特徵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作出塵肺病相關臨床診斷,符合職業性塵肺病相關診斷標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應儘快作出職業性塵肺病診斷,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市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落實職業病防治救助保障措施。規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依法簽訂勞動契約,督促用人單位在契約中明確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在重點行業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契約制度,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督促勞動關係雙方認真履行防治責任。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及時讓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和納入醫療救助範圍,減輕病人醫療費用負擔。將符合條件的塵肺病等職業病病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救助。(市人社局、民政局、市總工會牽頭,市安全監管局、衛生計生委、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職業病防治信息互通與共享。充分發揮信息互通與共享在職業病危害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和權益保障中的作用,建立職業病防治信息互通和共享的機制,及時交流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勞動者職業健康和工傷保障等信息數據,逐步實現部門間職業病防治信息的定時交換,為職業病防治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市安全監管局、衛生計生委、人社局、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與健康促進。發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的作用,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普及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充分利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安全生產月”等載體,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營造關注職業病防治工作、關愛勞動者職業健康的良好氛圍。推動用人單位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和職業健康促進工作,把“健康企業”創建納入“健康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引導用人單位營造有益於勞動者職業健康的工作環境。(市委宣傳部、市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局、人社局、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開展職業病防治科學研究及成果轉化。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技術研究和推廣套用,在重點人群、重點行業開展流行病學調查,以塵肺病、職業性化學中毒、職業性腫瘤的預防控制關鍵技術為突破口,以防塵肺、防中毒、防輻射、防噪聲等防護技術為重點,加強對粉塵、放射性物質、化學因素、物理因素等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防護和應急救援技術的研究及套用,推廣以無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加強職業病防治技術交流合作,推廣和借鑑國家及先進省份先進科學技術和成功經驗。(市科技局、安全監管局、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工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職業病防治工作擺上重要位置。 各
縣(市)區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將其納入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發揮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在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面的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多措並舉,進一步提升職業病防治合力。完善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將職業病防治納入民生工程及安全生產工作考核體系,建立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三方代表參與的職業病防治長效機制,落實防治目標和責任考核制度,研究解決職業病防治中的重大問題。
(二)落實部門責任,切實履行職業病防治職責。各部門要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要求,加強協同配合,履行法定職責。市衛生計生委負責對職業病報告、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化學品毒性鑑定、醫療衛生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與安全監管、人社等部門建立職業病信息共享機制,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與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醫療救治等工作。市安全監管局負責用人單位(煤礦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對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現場處理或行政處罰;加強源頭治理,負責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管,調查處置職業衛生事件和事故,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做好職業病防治宣傳、輿論引導和監督工作。市發改委負責支持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市科技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申報國家、省重點研發計畫類職業病防治關鍵技術等研究工作。市工信委負責發揮行業管理職能作用,在行業規劃、技術改造、推動過剩產能退出、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企業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市民政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及其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實施醫療救助。市財政局負責保障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市人社局負責患職業病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工作。市總工會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三)加大資金投入,確保職業病防治規劃順利實施。 各縣(市)區要根據職業病防治形勢,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合理安排職業病防治工作經費,加強對任務完成情況和資金使用的考核,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要探索工傷保險基金在職業病預防、診療和康復中的作用,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資金籌措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職業病防治領域。建立工傷預防機制,在保證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和儲備金留存的前提下,可以從上年度工傷保險基金征繳中提取一定比例費用,用於工傷預防項目支出。用人單位要根據職業病防治要求,保證職業病防治相關的工藝技術改造、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職業健康監護、個體防護及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
(四)加強人才培養與合作交流。強化職業病防治和技術服務專業隊伍建設,重點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所)、綜合性醫院職業病科等梯隊建設,提高縣、鄉兩級職業衛生服務能力。加強職業病診斷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專業人員培訓,提高職業病防治能力。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多、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要強化專兼職職業衛生技術人員儲備。加強同先進地區的交流與合作,開展職業病防治的經驗和技術交流,提升我市職業病防治能力水平。
五、督導與評估
各縣(市)區、各部門要根據本規劃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職業病防治具體措施,將本規劃要求的各項指標、任務分解細化,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落實到位。市安全監管局、衛生計生委要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的督查和評估工作,2018年組織開展中期評估,2020年組織開展終期評估,確保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

印發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佳木斯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佳木斯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12日

解讀

為切實做好“十三五”時期我市職業病防治工作,以《職業病防治法》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等檔案要求為依據,結合我市實際,市衛生計生委牽頭起草了《佳木斯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就《規劃》內容解讀如下:
一、《規劃》編制背景
職業病防治工作事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強化行業自律和監督管理職責,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進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預防和控制職業病發生。《職業病防治法》實施以來,職業病防治體系逐步健全,監督執法力度不斷加強,源頭治理和專項整治力度持續加大,用人單位危害勞動者健康的違法行為有所減少,工作場所職業衛生條件得到改善,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明顯減少。
二、《規劃》制定的意義
制定我市職業病防治規劃,是堅持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全面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強化政府監管職責,督促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提升職業病防治工作水平的需要,對有效預防和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三、《規劃》主要內容
《規劃》全文共6700多字,包括我市職業病防治現狀和問題、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督導與評估5個部分。其中規劃目標是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格局。職業病防治制度體系基本完善,職業衛生監管水平大幅提升,職業病防治服務能力顯著增強,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職業病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序開展,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權益得到切實保障。主要任務有八項:一是強化職業病危害的源頭治理。嚴格執行國家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後工藝、材料和設備淘汰、限制名錄管理制度,引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進行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二是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督促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建立職業病防治管理責任制;改善作業環境,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制度,進一步規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三是加大職業衛生監管執法力度。加強職業衛生監管網路建設,逐步健全監管執法隊伍,依法履職,擴大監督檢查覆蓋範圍,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四是提升職業病防治服務水平健全職業病防治服務體系,強化職業病診斷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建設,加強重點職業病監測與風險評估工作。五是落實職業病防治救助保障措施。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將符合條件的塵肺病等職業病病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救助。六是加強職業病防治信息互通與共享建立安全監管、衛生計生、人社等部門之間職業病防治信息共享機制,及時交流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勞動者職業健康和工傷保障等信息數據,為職業病防治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七是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與健康促進發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的作用,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普及職業病危害防治知識。營造關注職業病防治工作、關愛勞動者職業健康的良好氛圍。八是開展職業病防治科學研究及成果轉化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技術研究和推廣套用,推廣以無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四、《規劃》落實要求
《規劃》從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部門責任、加大資金投入、加強人才培養等四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同時,明確了各相關職能部門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應該履行的職責,要求各部門加強協調配合,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