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是2018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
- 外文名:Individual account management regulation of basic old-age pension insurance for urban workers
- 標準號:GB/T 34278-2017
- 標準類別:管理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是2018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是2018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2017年9月7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發布。2018年4月1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為了規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以下簡稱個人帳戶)的建立和使用,保障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原則和《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的有關規定,...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是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建立發展 1991年6月26日,國務院發布《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有...
撫順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實施辦法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遼寧省深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基本養老保險工作,保障城鎮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 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區區域內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
該條例主要針對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養老保險基金籌集、養老保險待遇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工作,保障城鎮企業 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中華...
第一條 為了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維護勞動者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享受相應待遇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
原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行業統籌的用人單位納入地方管理前,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費率合計不足職工月工資總額11%的,按照合計實際繳費比例為其職工建立個人賬戶。第三章 關於養老保險待遇 第八條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
《條例》分總則、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籌集、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養老保險的管理和監督、法律責任、附則7章42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檔案全文 (1996年1月10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通過;根據...
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實施辦法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建立起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和《...
個人養老金的參加人應當是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金融行業平台為金融監管部門組織建設的業務信息平台。參與金融機構包括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開辦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業務的商業銀行,...
個人養老金賬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運作模式 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通過...
第八條 (個人賬戶建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國家標準GB11643-89),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個體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
作為社會保險的一部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對促進我市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保障我市離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起著重要作用。但是國家在這方面一直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加以規範,致使...
第十三條 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國家給予的財政補貼轉入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專戶;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費,轉入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在銀行開設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
《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加強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規範個人養老金運作流程,制定的實施辦法。2022年11月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
一、統一和規範記賬利率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制度公平性,統一確定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二是增強制度激勵作用,引導參保人員積極參保和足額繳費。三是保證合理待遇水平,保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和...
第十四條國家提倡職工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職工可以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第三章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第十五條各級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社會保障號碼,為職工建立終身不變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同時核發《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1、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 1993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指出,“城鎮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
第七條 參保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生活費)後,除國家有規定外,不得補繳。第八條 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自1996年1月1日起建立,原行業統籌單位建立個人賬戶時間按照本行業原基本養老保險行業統籌規定執行。個人賬戶...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一)企業按職工月工資收入(以下稱繳費工資)合計額的20%為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成都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的規定,企業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運營的所得收益全部併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規範業務操作規程,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完整。第四章 個人賬戶管理 第二十一條 社會保險經辦...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每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根據其身份證號碼設立的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帳戶。個人帳戶記入的內容包括三部分:(1)當年繳費本金;(2)當年本金生成的利息;(3)歷年累計繳費儲存額及其生成的...
第五條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省級基金調劑制度,逐步實現省級社會統籌。第六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以下簡稱統賬結合)。第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社會...
經勞動行政部門核准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在緩繳期內免繳滯納金。緩繳期滿後應當如數補繳緩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第三章: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城鎮個體勞動者建立...
第三章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公民身份號碼,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以下簡稱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發給參保人員手冊,記載繳費情況。第二十四條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第四章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第二十二條 社保機構應當按照公民身份號碼為參保人員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發放參保人員手冊,記載繳費情況。第二十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按本人繳費基數的百分之十一建立。個人繳費全部劃入個人賬戶,不足...
中國保監會 2015年7月30日 辦法全文 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養老保險公司養老保障管理業務經營行為,保護養老保障管理業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保險業積極參與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
經勞動行政部門核准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在緩繳期內免繳滯納金。緩繳期滿後,應當如數補繳緩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及利息。第三章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第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規定,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和城鎮個體勞動者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