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防群治

群防群治

群防群治是民眾性、互助性自防自治活動的簡稱。具體說來,是指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和專門機關指導下,民眾自己組織起來,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所在地區,或單位治安的一種活動,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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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防群治簡介

工作制度

1、聽從派出所或民警指揮,有民警治安員的帶領下,做好巡邏看護,情報信息蒐集等群防群治工作。
2、對公安機關所布置的工作任務要認真完成,發現在安全隱患和各種違法犯罪情況要及時向民警匯報。
3、工作過程中要文明熱情,同時增強法制觀念,一切活動不得超越國家法律、法規。
4、要嚴格保密制度,不準向外泄露公安機關的工作機密。
5、不得以公安機關的名義,做與群防群治工作無關的事項。
6、要堅持開展各項群防群治工作的時間,無故不得遲到早退。

信息制度

為了使治安活動能夠長期有效發展,能夠及時掌握敵社情動態,特制定此制度:
1、治安辦公室、警務室、治保會要經常深入居民區蒐集、反饋人民民眾對治安、防控方面的意見及建議,真正做到急民眾之所急,想民眾之所想。
2、建立專職信息員隊伍,每名專職信息員每月必須上報有價值信息5條,對在工作中不負責、信息上報、反饋不及時的,根據有關條例進行懲罰。
3、結合陣地耳目建設,建立秘密信息員,進行陣地控制,加強城鎮居民區和農村村、社及複雜場所的情報、信息網路建設。
4、廣辟鄉村信息資源,建立民眾整體信息網路。
對上報的情報信息,要及時收集、整理。拿出重點,總結經驗,進行廣泛套用和推廣,使城鎮創安活動每天都有新思路,每日都有新舉措,治安環境天天都有新跡象。

相關思考

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轉軌、社會轉型的特殊歷史時期,社會治安紛繁複雜,面臨很大壓力。要解決社會治安問題,必須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探索和完善在新形勢下符合治安工作客觀規律的長效防範機制。而“群防群治”作為治安管理社會化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具體體現,是建設平安轄區、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工程,也是新形勢下實現社會治安根本好轉的有效途徑。
近年來群防群治工作的成效與經驗
一是各級黨委政府對群防群治越來越重視,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去年黨中央又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因此社會治安穩定成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當前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都在全力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各級黨委政府對治安工作越來越重視,從人力、財力、物力上對這項工作予以了大力支持。二是以治保會為主體的群防群治隊伍不斷發展壯大,戰鬥力進一步提高。
近年來群防群治工作的基本經驗有以下幾條:一是堅持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支持是做好群防工作的組織基礎。黨委、政府強有力的領導是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的重要保證。從群防群治工作做得好的地區看,黨委、政府在推動群防群治組織建設過程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二是民眾的理解和積極參與是做好群防工作的社會基礎。群防群治工作紮實的地方警民關係都十分密切,民眾參與治安防範的積極性得到激發,加強群防群治組織建設的有利條件明顯增多,民眾對治安工作的滿意率也達到較高水平。
當前群防群治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思想認識存在偏差。主要是少數地方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領導對群防群治工作重視不夠,工作措施不到位。有的地方治保會、調委會形同虛設,沒有真正發揮作用。相當一部分基層民警認為嚴打才能出成效,才有震懾力,群防群治工作長期處於無人抓、無人引導、無人組織的狀態。一些民警在開展群防群治工作中創新不夠、辦法不多,感覺無從下手。
二是管理體制不規範。對群防群治隊伍多頭管理、管理與保障脫節、業務指導與管理脫節的現象大量存在。保全隊伍的管理主體就有綜治委、公安、鄉鎮(街道)政府、保全物業公司、企事業單位等單位和部門。一些物業公司和企事業單位自建保全組織,各自為政,基層公安機關不能有效地介入管理和指導。
三是經費保障不穩定。經費投入與保障不足問題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甚至難以保障工作正常運轉,造成群防群治隊伍凝聚力、戰鬥力不強,人心不穩。由於經費短缺,群防群治人員的醫療保險等得不到應有的保障,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工作積極性。
四是專職防範力量發展不平衡、素質參差不齊。經濟發展相對較弱的鄉鎮,群防群治組織特別是農村治保組織不斷萎縮弱化,有的治保會只有治保主任一個“光桿司令”。很多地方治保主任兼職過多,工作效果差。不少群防群治人員年齡老化,身體條件差,缺乏專業知識。群防群治人員培訓沒有列入計畫,其素質無法得到有效提高。
五是部分民眾參與意識不強。不少民眾參與群防群治工作的熱情不高、意識不強,不敢主動與身邊的違法犯罪人員作鬥爭,不願為公安機關的打擊防範提供線索有的民眾甚至認為“社會治安與我無關”。

工作建議

1、依靠黨委政府,強化對群防群治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是要明確組織體系。將群防群治工作納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制定詳細的發展規劃,定期研究解決群防群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切實加強各級基層綜治組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治安防範力量建設。將必要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在物力、財力上給予支持。二是嚴格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基層防範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通過層層簽訂責任狀,確保群防群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把群防群治工作開展情況同各地、各部門的目標任務掛鈎,逐項進行考評,獎優罰劣。同時,確立公安機關在群防群治工作中的監督、指導地位,真正形成“政府牽頭、公安監管、單位自律、人人參與”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落實保障措施。由黨委、政府研究出台相關政策,進一步明確群防群治組織體系及財力投入標準,明確村治保主任進入“兩委”班子,同時對積極參與群防群治工作的治安積極分子,給予一定的政2、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紮實開展群防群治工作。一方面,要進一步做實做強派出所,推進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保證派出所有足夠警力、精力組織、指導群防群治組織開展工作。另一方面,要督促村、社區及企事業單位組建群防群治隊伍,督促內部單位、重點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衛責任制,明確防範職責和防範重點,落實各項防範措施。通過建立健全民眾參與治安防範的規章制度,明確治保會、保全公司、內部保衛組織以及民眾性防範力量的性質、地位、職責、組織形式、經費保障等,使各種群防組織工作有方向、行動有目標。通過建立培訓、監督、管理、獎懲、撫恤等一整套制度,促進群防組織規範化發展。
3、強化群防群治組織管理,完善工作運行機制。要由政法委(綜治委)牽頭,建立完善、科學、嚴謹的群防群治評估、考核機制,定期對各街道、鎮鄉及社區、村的群防群治工作進行客觀、全面評估、檢查、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衡量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和幹部晉級評先的重要依據。對因工作不到位致使轄區案件高發、嚴重影響社會穩定以及治安混亂的實行綜治一票否決,並追究領導責任。政法委(綜治委)及公安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根據當前社會治安的特點、規律,大膽探索,創新工作方法,科學整合各種群防群治力量與資源,形成合力,增強群防群治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4、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發展壯大專職防範力量。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專業化的群防群治隊伍是治安防範的生力軍。當前應儘快加強以下幾支主要群防群治隊伍的建設:一是治保隊伍。一方面要深入開展創建規範化治保會活動,整頓軟弱渙散、沒有活力的治保會,建議撤換一些不稱職的治保主任或成員,對工作積極、認真負責的治保人員要全力推薦擔任治保領導;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級治安保衛組織,協調落實必要的經費保障,確保治保組織做到組織健全、力量到位、運轉順暢、工作落實、作用發揮,把治保組織真正建設成為各轄區群防群治工作的主體。二是治安信息員隊伍。擴大治安信息員的社會涵蓋面,指導他們收集涉及社會穩定、治安管理、違法犯罪、社區人員的信息及對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反映等。要建立專門收集掌握行業場所治安情況的信息員隊伍,為治安管理提供信息源。同時,強化情報信息的分析、研判和實戰套用,及時向民眾發布預警信息。三是保全聯防隊伍。主要負責轄區治安巡邏以及防範設施使用情況的檢查工作。通過加強保全聯防隊伍建設,努力實現轄區有人巡、樓幢有人看的目標,有效遏制案件發生。四是治安積極分子(志願者)隊伍。治安積極分子和志願者隊伍主要由熱心於維護社會治安、願為社會治安出力的城鎮居民、離退休黨員幹部等組成,一般不計報酬,願意主動協助公安機關開展治安防範工作。五是暫住人口專(兼)職協管員隊伍。暫住人口協管員隊伍可以協助派出所民警開展暫住人口的清理登記、發證收費及管理教育工作,是公安機關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的可靠力量。
5、推動治安防範多元化,完善治安防控網路建設。加強四張“防控網”建設:一是緊緊依靠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廣大民眾,以派出所為主體,建立完善群防群治隊伍參與的巡邏機制,逐步形成鄰里守望、互防聯動、協作共防、覆蓋全轄區的群防機制,織就嚴密的“群防群治網”。二是以內部單位為點,以沿街店面為線,以居民小區為片,以城鄉結合部為面,將轄區的路面街面、居民小區、社區劃分成若干個格線,以派出所或專業巡警為龍頭,以車巡和徒步巡為方式,織就嚴密的“格線巡防網”。三是建立企事業單位內部、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區、重點場所、重點行業的安全保衛機制,實施封閉式管理,提高自防能力,織就嚴密的“陣地控制網”。四是進一步推進科技創安工作,在居民小區、重點部位、重點單位、重點路段大力推廣安裝區域電子監控、自動報警、聲控防盜等高科技設施,實現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效對接,織就嚴密的“科技防控網”。
6、加強保全服務市場化建設,推進公共安全服務產業化。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市場對保全服務產業化經營的需求越來越強烈。當前,應著力規範服務範疇,拓寬服務領域,逐步把保全派駐服務向居民住宅區、公共場所、商業網點延伸,使其快速發展成為群防群治工作的一支主要力量。要通過政府制定出台相關政策,吸引和鼓勵有關機構、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共同投資安全服務設施,大力發展多種所有制的安全服務產業,促進群防群治隊伍走上職業化、專業化道路。要大力扶持保全服務業,拓展服務範圍,使保全專業化有償服務覆蓋到小區物業、公共娛樂場所、商業場所、商業活動保衛等,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
7、充分調動民眾積極性,營造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一是要鼓勵熱心公益事業的有識之士積極參與群防群治工作。積極爭取包括機關幹部、基層民兵、行政執法人員、企業在職和離退休職工、個體工商戶以及外來經商人員等在內的各種社會力量的支持和幫助,動員他們參與群防群治活動。二是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的有功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在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中受傷、致殘人員要給予妥善治療和安置,對在同違法犯罪分子鬥爭中犧牲人員的家屬要給予撫恤。三是要加大宣傳力度。要通過宣傳,讓民眾了解社會治安狀況和公安機關面臨的巨大壓力,讓民眾明確公民在社會治安中的責任、義務。
8、拓寬經費來源渠道,加大群防群治經費保障力度。從健全管理機制入手,拓寬群防群治經費渠道。一是經濟較發達地區的政府要將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由財政出資設立治安防範基金,按一定標準,從財政直接劃撥注入。二是本著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由各企事業單位、業主、住戶共同出資籌集治安防範經費,聘請保全或籌建群防群治隊伍。三是建立群防群治基金會,接受熱衷於群防群治的組織和個人的捐助。四是應堅定不移地將群防群治工作推向市場,通過市場來調節、規範,解決其經費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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