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概述
平安與和諧,是人們自古的追求與理想,但作為政治目標和實踐,“
平安中國”及“和諧社會”的提出,在華夏大地上是第一次。
進入21世紀的中國“平安建設”這一蘊涵著時代新內容的社會實踐,在眾多省、市,乃至行業普遍掀起並快速推進,成為當前中國一種重要的社會實踐現象加強關於平安建設的理論調研,無論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還是從解決社會現實矛盾的需要方面考慮,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平安”——世間最美好的企盼。“平安”一詞出處《詩·小雅·鹿鳴之什·常棣》“喪亂既
平,既
安且寧。雖有兄弟,不如友生?” 。 自從提出建設“平安中國”的號召後,也越來越頻繁地呈現在人們面前:平安中國、平安省市、平安區縣、平安鄉鎮、平安村居、平安工廠、
平安校園…… 一時間,一股盼平安、建平安、保平安的強勁春風在神州大地上吹遍。
“平安”——從字面理解,是指沒有事故,沒有危險之義,作為人生訴求,自古有之。但作為治政目標和實踐,其內涵則深刻得多,有人將之概括為“政治層面安全、經濟層面安定、治安層面安寧”三個方面。胡錦濤同志《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提高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中明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六點基本特徵,即“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平安作為政治目標和實踐具備三大基本特徵:富裕,穩定與和諧。
平安是和諧的基礎,平安是發展的前提,平安是人民的福祉,平安是各級黨委政府應盡的職責,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
活動背景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路的交通和治安管理,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推動公安隊伍建設,樹立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公安部在江蘇省
建湖縣召開公路巡邏民警隊建設座談會,部署開展創建平安大道活動。要求沿線省、市公安機關採取有力措施,認真組織,加強領導,在10月1日前實現“道路安全暢通,治安秩序良好,執法公正文明,警務保障有力,人民民眾滿意”的創建目標
各地公安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的部署,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在有關部門的大力協作配合和廣大人民民眾的熱情參與支持下,發動和組織廣大民警,克服重重困難,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廣泛開展
活動,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表現在:
第一,強化了交通管理秩序,改善了道路交通狀況,扭轉了這兩條國道過去長期存在的交通秩序混亂、道路堵塞、事故頻發和環境髒亂差的局面,基本實現了國道交通的安全暢通和規範有序,為經濟建設和人民民眾的工作生活提供了良好的交通環境。4至9月,兩條國道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和
直接經濟損失分別比上年同期下降30.16%、26.78%、24.61%和21.32%。清理集貿市場占道經營、車輛亂停亂放、路邊店亂設廣告牌,以及公路上違章堆物作業,擺攤設點、打場曬糧等違章占路5萬多處.
第二,公路巡警隊與刑偵、治安部門密切配合,嚴厲打擊車匪路霸,嚴密公路治安管理,通過保一路平安促進了保一方平安,有力地配合了公安中心工作。
第三,102、107國道公路巡警隊普遍充實了警力,改善了裝備,加強了培訓和規章制度建設,初步探索了適應公路交通和治安管理需要的勤務方式與工作機制,隊伍建設邁上了一個大台階。
第四,為工農業生產和交通運輸提供了良好的服務,改善了地方投資環境,積極服務了國家經濟建設。
第五,進一步密切了黨群關係和警民關係,樹立了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各地把創建平安大道與爭創人民滿意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廣泛開展便民利民活動,積極為民眾排憂解難,進一步密切了警民關係。創建活動在黨、政府與人民民眾之間,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與人民民眾之間,架起了聯繫、溝通、理解的橋樑,人民民眾更加信任黨和政府,更加支持公安機關的工作。
第六,通過營造濃厚的創建氣氛,整治交通和治安環境,加強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規的宣傳教育,樹立了良好的職業風貌,推動了社會治安和城鎮環境衛生的綜合治理,促進了國道沿線的
文明城市、文明村鎮建設,積極促進了
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不少地方出現了社會各界“與交警同行,警民共建平安大道”的喜人局面。
活動高潮
【2000年的平安創建】
創建活動得到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為政府的民心工程。各地普遍成立了由政府牽頭、有關職能部門參加的創建平安大道領導小組和專門辦事機構,以政府名義召開會議動員部署,批轉創建實施方案,向有關部門下達創建任務,黨委、政府的主要領導深入創建一線調研,檢查指導工作,現場辦公,並在財力上大力支持。由黨委、政府組織牽頭,相關部門齊抓共管,整體推進工作的創建機制,有了進一步的完善,很多地方解決了一些僅靠公安一家難以解決的違章建築、"馬路市場"等公路交通管理"老大難"問題。
【江蘇省的平安創建】
2003年,江蘇省委、省政府確定了“率先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戰略目標,制定出台了江蘇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4大類18項綜合指標體系。2003年5月,圍繞這一決策,江蘇省又明確提出:“爭創最安全省份,打出江蘇治安品牌”、“努力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和投資環境,在服務‘兩個率先’中奮發有為”。2003年8月,江蘇省委、省政府作出決定,從當年起到2005年底,在全省範圍開展“建設平安江蘇、創建最安全地區”活動。同時將“建設平安江蘇、創建最安全地區”寫入了省委十屆五次全會和省人大常委會的決議。
“平安創建”和“兩個率先”作為江蘇經濟社會發展的兩大戰略決策,意義非凡。不懈努力,全省13個
省轄市全部達到“社會治安安全市”創建標準,縣(市、區)創建達標率達98.2%。
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結果確認,江蘇公眾安全感2008年高達98.23%,連續四年位居全國最前列。江蘇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績效考核連續四年位居全國第一。平安江蘇已成為江蘇百姓最為認可的品牌。2005年江蘇以95.8%拔得頭籌;在中央綜治委2005年綜治工作績效考核榜上,江蘇也位居榜首。
江蘇是全國最早開展平安建設的省份之一。
從1990年揚州在全國率先開展“創建平安村”活動以來,平安鄉鎮、平安街道、平安社區等創建活動就不斷地寫出新的篇章。他們又在全國率先提出了“平安省”的概念,提出通過建設
平安縣、平安市,進而實現“平安江蘇”的奮鬥目標。作為“平安江蘇”創建的第一階段,他們的目標是,“奮鬥三年,把80%的縣(市、區)建成‘社會治安安全縣(市、區)’。
【江蘇省的平安創建帶來江蘇新生】
開展“平安江蘇”建設當年,全省就有18個縣(市、區)經過嚴格的考核,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社會治安安全縣(市、區)”稱號。超過了全省縣、市、區數的87%;同時有7個省轄市首次獲得“社會治安安全市”的稱號。而社會治安的實際情況也反映了這樣的創建成果:全省社會治安狀況持續改善,在刑事案件連續三年穩中有降、八類主要刑事案件連續四年下降的基礎上,刑事案件又持續下降。其中,對民眾安全感影響最大的八類案件、殺人和嚴重暴力犯罪案件發案率在東部沿海省份處於最低水平。
江蘇最早提出了建設治安防控體系的概念。經過長期的努力,全省已經初步形成集人防、技防於一體,能夠有效發揮防範和打擊作用的多層次防控體系。江蘇首先提出了“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的概念,並通過不斷探索,形成了全省社會矛盾大調解的格局。其中化解群體性糾紛6000多起。
創新,給江蘇的平安創建不斷注入新的活力。但是,比創新給人印象更為深刻的,是他們的真抓實幹,動真碰硬。和其他工作一樣,衡量創建成果離不了考核,而這個考核卻嚴肅認真,絕不走過場。
綜治隊伍建設是平安創建考核的重要內容,暗訪是考核的重要形式,江蘇也不例外。但他們的考核方式卻獨樹一幟:今天在這個鄉鎮,也許是出題目,檢驗綜治隊伍的應對能力;明天到那個街道,則是要求提供綜治隊伍人員工資表,並根據工資表隨機抽查表列工作人員。不打招呼的突然襲擊,靈活多樣的考核方式,加上嚴格的時間限制,用省綜治辦副處長李三順的話說,“想造假都來不及”。
溧水縣委政法委副書記肖炳方指出,因為頭兩年他們縣沒有跨進“社會治安安全縣(市、區)”行列,他和縣委書記第一次嘗到了如坐針氈是什麼滋味。那是一次現場會,參加的縣級代表中,除了介紹經驗的先進,就是他們這些沒有達標的縣、市、區的黨政一把手和政法委主要負責人。他們的任務就是一個:找差距,想辦法。全省政法工作會議上,溧水的代表就不會有如坐針氈的感覺了,因為他剛剛從省委領導的手中接過了“社會治安安全縣(市、區)”的獎狀。
在討論考核結果的省綜治委委員會上,曾經專門討論過如何對待已經上榜的單位。比如
吳江,上榜後確實工作出現滑坡,使綜合考核指標沒有達到標準,但並沒有發生影響考核的“硬傷”(指發生重大案件等問題)。不過,爭論很快形成了統一的意見:平安建設的標準不是牛皮筋。於是,曾經上榜的吳江,以及南京的浦口和南通的港閘兩個區被除名了。
江蘇在平安建設中勇於真抓實幹,敢於動真碰硬,用省委書記
李源潮的話說,是因為平安和富裕是和平時期老百姓的願望;用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林祥國的話說,社會平安是“易碎品”,不能有一點鬆懈。
正是因為有這些認識,中共江蘇省委已經為建設“平安江蘇”提出了新的奮鬥目標,這就是“把平安建設作為一項長期的任務,扎紮實實地抓十年,努力打造一個不含水分、經得起時間檢驗和人民民眾評判的平安江蘇”。
【平安創建活動綱領性檔案】
《
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意見》闡述了平安建設的重要意義,提出了平安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重點和主要措施,強調平安建設作為新形勢下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新舉措,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保障是維護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為民眾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
執政地位的基礎工程。當前,在深入開展基層安全創建活動的基礎上,要重點開展好平安縣(市、區)活動,進而開展建設平安市(地)、平安省(區、市)活動,推動平安建設向縱深發展。
《意見》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著力解決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完善就業服務體系、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救助體系,堅決防止和糾正各種損害人民民眾利益的行為,從源頭上預防、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進一步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網路,重點抓好縣(市、區)以下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體系建設。認真貫徹《信訪條例》,建立健全信訪工作機制,維護信訪者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突發事件的風險評估和預測,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意見》提出,要加強對社會治安形勢的分析和研究,建立完善社會治安形勢評估預警和政法部門配合制約等工作機制,構建有效預防和及時發現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的社會治安防範體系,不斷增強民眾的法制觀念和治安防範意識,大力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形成維護治安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意見》強調,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紮實推進農村和城市社區建設和管理,運用科學、民主、法治的方式,發揮城鄉基層自治組織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發揮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形成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合力。要加強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建立健全防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工作機制,關心和重視農民工勞動保護,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堅持寓管理於服務之中、教育與維權並重,探索新形勢下流動人口管理的新辦法。
紮實做好服刑人員子女、流浪兒童、閒散未成年人等群體的工作,切實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促進他們健康成長。加強對缺乏監護、具有不良習性青少年和吸毒人員、刑釋解教人員等重點群體的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積極開展社區矯正試點,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發生。加大對網咖、娛樂場所的整治和管理力度,堅決查處色情等違法網站。加強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預防和減少重
特大交通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嚴肅查處安全責任事故背後隱藏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預防和減少嚴重危害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特大惡性
安全生產事故。
《意見》強調,要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形成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基層自治組織為基礎,基層綜合治理、政法組織為骨幹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網路,築牢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要繼續廣泛深入地開展基層安全創建活動,認真開展“平安家庭”創建活動,著力整合群防群治力量,形成人人參與治安防範的工作格局。
《意見》提出,要貫徹落實《
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不斷提高公民道德素養,重點抓好領導幹部、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企業管理人員、農村基層幹部和城市社區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以實施“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為契機,認真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各項措施。廣泛開展法律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等活動,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堅持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切實防止和糾正損害民眾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
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意見》強調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完善平安建設的各項措施,努力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創造和諧穩定的良好社會環境。
《關於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
2006年11月20日和2007年4月19日,中央綜治委先後下發了《關於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的若干意見》(綜治委[2006]24號,以下簡稱《意見》)和《關於深入推進農村平安建設的實施意見》(綜治委[2007]7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是繼中辦、國辦轉發的《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後,又一個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綱領性檔案。這充分表明,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是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而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對於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確保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和中辦、國辦轉發的《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精神,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就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提出“十一條”意見。
意見指出,當前,農村總的形勢是好的,但因征地拆遷、土地承包等引發的矛盾比較突出,農民上訪和農村群體性事件也時有發生;一些地方盜竊、破壞農電、水利設施、農業生產資料和盜砍濫伐林木等案件多發,吸毒販毒、賭博、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動屢禁不止,個別地方農村黑惡勢力橫行,嚴重影響農村地區廣大民眾的安全,農村社會穩定的形勢依然嚴峻。
意見明確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的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提出要深入開展農村“嚴打”整治鬥爭,切實抓好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加強農村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強農村
留守老人、兒童等服務管理教育工作,加強農村法制建設和思想道德建設,加強農村公共安全防範工作,加強農村治安綜合治理基層組織建設,建立齊抓共建機制,加強對農村平安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意見要求,通過在農村開展平安建設,使農村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更加健全,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農村各類突出矛盾得到化解,邪教和非法宗教發展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農村治安防範體系更加完善,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亂點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狀況進一步好轉,民眾安全感進一步增強;農村民主法制建設更加深入,農村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進一步加強,農民法律意識明顯增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農民民眾安居樂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順利進行。
【2003年9月南昌會議】
中央綜治委在江西省
南昌市召開會議,總結推廣推廣平安建設的經驗後,平安建設在全國各地迅速開展起來,治安防範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
2003年9月25日,為期兩天的全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會議在南昌閉幕。會議期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羅乾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全面分析了當前社會治安形勢,深刻闡述了新形勢下治安防範工作的重要意義,對全面推進治安防控體系的建設,落實各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提出了要求。中共中共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
周永康對會議進行了總結並對如何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提出了明確要求。
會上,江西、四川、吉林、廣東等地綜治部門負責同志就開展治安防範工作和綜治工作作了大會發言。公安部副部長
白景富,法務部副部長
范方平,教育部副部長王湛,中央綜治委委員、民政部部長
李學舉,中央綜治委委員、鐵道部部長
劉志軍,中央綜治委委員、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周強就本部門、本系統開展、參與社會治安防範工作作出了部署。
與會代表認為,這次現場經驗交流會進一步提高了認識,統一了思想。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大力加強治安防範,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體系,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是新時期社會治安工作的內在要求,也是鞏固“嚴打”整治鬥爭成果,促進社會治安良性發展的重要措施。切實加強治安防範,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措施,建立和保持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事關千家萬戶的安寧、國家的
長治久安和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體體現。大家認為在堅持“嚴打”方針,探索建立“嚴打”經常性工作機制的同時,要切實把治安防範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動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保持社會治安秩序的長期穩定。進一步認清了形勢,明確了任務。經過兩年多的“嚴打”整治鬥爭,社會治安取得新的明顯進步,我國社會治安大局是穩定的,人民民眾的安全感增強。治安形勢不容樂觀,引發治安問題的因素還很多,對此應有清醒的認識,不能有絲毫的麻痹和懈怠。要在繼續堅持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下大力氣做好治安防範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預防違法犯罪。進一步開闊了思路,增強了信心。大家相信只要認真貫徹落實這次會議的精神,進一步學習推廣各地的好經驗,真抓實幹,把中央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範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就一定能在現有的基礎上進一步構建起覆蓋全社會嚴密的治安防控體系,開創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新局面。
會議期間,羅乾、周永康、
肖揚、賈春旺和與會代表還分別實地深入南昌市社區、企業、治安查報站、派出所、基層綜治辦、戒毒所等,了解南昌市開展治安防範工作的情況。江西省領導
孟建柱、黃智權、
彭宏松、舒曉琴、
蔡安季出席會議,並和董君舒、
陳達恆、潘逸陽、
余欣榮、全文甫、康為民、
丁鑫發等領導分別陪同與會代表進行了參觀考察。
【形成與發展】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思想的形成和實際探索階段(1979-1990年)
1979年,《關於提請全黨重視解決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的報告》
1981年5月,
中央政法委員會召開京、津、滬、穗、漢五大城市治安座談會。
1982年,《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政法工作的指示》。
1989年全國政法工作會議。
(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在全國普遍開展階段(1991-2000年)
1991年1月,中共中央在煙臺召開全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會議。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作出了《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
1991年3月21日,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作為協助中央、國務院領導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常設機構。
(三)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廣泛深入發展階段(2001年至今)
2001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見》。
2002年11月,中辦、國辦轉發了《中央綜治委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範工作的意見》。
2003年南昌會議總結推廣江西經驗,對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作出部署。
2004年6月,中央綜治委在杭州召開全國綜治工作會,總結推廣“
楓橋經驗”。
2005年10月,中辦、國辦轉發了《關於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
【平安建設體制形成】
隨著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式有了發展,開始進入以“平安建設”為特徵的動態治理階段。在2003年中央綜治委“南昌會議”推出平安建設的經驗後,平安建設在全國城鎮鄉村迅速展開。各地還結合實際開展了“平安社區”、“平安鄉鎮”、“平安大道”、“平安鐵道線”、“平安校園”、“平安家庭”、“平安醫院”、“平安油區”、“平安寺廟”等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積小平安為大平安。2004年,在全國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上,時任中央政法委書記羅乾同志明確提出,要“按照‘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民眾受益’的思路,推進社會治安工作的社會化、法制化、科技化”。在實踐中,一些部門對群防群治工作面臨的複雜難題進行了有益探索。比如,由政府推動單位和個人參與
安全村、安全居民住宅小區、企業地方共建安全社區、安全文明校園等各種形式的基層安全創建活動。這些探索把群防群治作為社區建設的組成部分,以社區建設的形式帶動群防群治,推動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發展。
【“平安中國”口號的提出】2004年2月中央肯定了山東省委、省政府關於建設“平安山東”的作法。在此之前,有江蘇省開展了平安建設。浙江、福建等省份也開展了平安建設。截止2004年底,大約有七、八個省份開展了平安建設。
平安建設在全國普遍開展起來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是中央電視台
社會與法頻道,在全國率先提出了“開展平安建設,建設平安中國”的響亮口號。首先是社會與法頻道將這一年度的系列宣傳活動稱作“平安中國”系列宣傳活動。這一舉措,得到了羅乾同志、周永康同志的充分肯定,並要求把“平安中國”打造成為精品。中央電視台社會與法頻道強力推進平安建設的宣傳,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他們所提出的“平安中國”的概念,在當前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義,對今後也將產生深遠的政治影響。這是因為,平安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工程、保障工程、建設工程。社會與法頻道通過對平安建設的宣傳,有力地推動了全國的平安建設,實質上也就是實實在在地推動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
【平安創建活動平安鼎】平安創建活動是一個動態變化的發展過程,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絕不是憑一日之功、一時之力就可以實現的,更不是件一勞永逸的事。因此,對平安建設的考評也是動態的,每年考核一次,對達到考核標準的市、縣(市、區)發給“平安獎牌”,對連續三年達到考核標準的發給“平安鼎”。平安創建連續三年達到“省級平安縣”被授予“
平安鼎”。
其它相關
和諧語境下的平安建設
平安創建活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實踐,是全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證,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生事物。平安創建活動賦予了各級黨委政府關注民生的新生內涵,。
【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實踐—和諧語境下的平安建設】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先是一個平安的社會。這對新時期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賦予了新的內涵,需要有一個新的載體來推動綜合治理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應運而生。
“穩定才能發展,平安才能和諧。”各地黨政領導在實踐中強化了對新時期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認識。2003年中央綜治委“南昌會議”推出了平安建設的經驗後,平安建設在城鎮鄉村迅速展開。各地結合實際的“平安社區”、“平安鄉鎮”、“平安大道”、“平安鐵道線”、“平安校園”、“平安家庭”、“平安醫院”、“平安油區”、“平安寺廟”等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積小平安為大平安,使人們嘗到了平安建設於促進本地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所產生的重要作用的甜頭。
平安建設是新形勢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新舉措。黨中央、國務院對平安建設工作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多次對平安建設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05年2月,胡錦濤總書記在
中央黨校作了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講話,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需要重點做好的十項工作。這十項工作都與政法工作、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密切相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平安建設是基本內容和重要抓手。
2005年5月,胡錦濤總書記在接見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代表時明確要求:“深入開展基層安全創建和平安建設活動,切實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在黨的
十六屆五中全會上,胡錦濤總書記強調,要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完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機制,建立健全社會預警機制、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和社會動員機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2005年10月21(簡稱中辦發25號檔案)。這是新形勢下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開展平安建設的一份綱領性檔案。
黨中央對新形勢下進一步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2007年4月,全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會議在西安召開,總結推廣平安建設經驗,研究部署深化平安建設工作,更好地落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措施。中央綜治委下發《關於深入推進農村平安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廣泛開展“平安鄉鎮”、“平安村寨”創建活動。
中央綜治辦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近幾年的實踐表明,平安建設適應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體現了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客觀需要,反映了人民民眾的殷切期盼,既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和目標,又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深化平安建設就是要按照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做到既解決影響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又著眼於解決深層次的社會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這組數字就是最好的說明:2006年,各地在平安建設中共命名113.4萬個單位,其中,“平安縣(市、區)”1158個,占35.28%;“平安鄉鎮街道”20666個,占47.19%;“平安村”32.24萬個,占45.4%;“平安企業”71.06萬個;“平安學校”128365個。
黨的十七大對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平安創建活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胡錦濤總書記在去年底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代表和全國大法官、大檢察官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對做好政法工作、加強法治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論觀點、重大戰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則,是指導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政治綱領和行動指南。
2008年4月在廣州召開的全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綜治委主任周永康強調,各級黨委、政府和綜治部門要充分認識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自覺地把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放到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大格局中去謀劃,放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目標中去推進,放到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大背景中去開拓,努力推動新時期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取得新發展,為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做出應有的貢獻。
平安與和諧
如影相隨,相輔相成。30年來的實踐證明,綜合治理已成為黨和政府不懈努力實踐、億萬人民民眾投身參與的一件大好事。我們一如既往地沿著這條前無古人、世界首創的平安和諧之路紮實奮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必將呈現給人們更加平安、更加和諧的美好前景。
論平安創建活動社會現象
各地開展的創建平安社會活動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實踐,是經濟快速發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證。它賦予了各級黨委政府關注民生的新內涵,顯示出這項活動的社會凝聚力、親和力,從而這又是一項艱巨的社會工程。必須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實行辨證施治,才能達到預期目的。
【劉曉梅論創建平安社會活動】
《平安建設讀本》內容簡介:
近幾年來,我國經濟社會改革進入了攻堅階段,一些迫切需要深入研究和回答的重大理論實際問題,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都迫切需要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產品,需要哲學社會科學理論和知識的普及。掌握必備的社會科學知識,對於正確認識紛繁複雜的社會現象,提高道德素養和精神境界是十分重要的。大力宣傳社會科學知識,擴大社會科學理論的社會影響力,推動社會科學更多更及時地套用於實際,是社會科學普及工作的重要任務。玉在山而草木潤,珠在淵而水不枯。社會科學普及的主旨,是圍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通過大力宣傳、普及社會科學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普及社會科學,要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降低文化消費的門檻,千方百計服務基層、服務市民、服務困難群體,多生產他們買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文化產品,以此提高公眾文化生活質量。為此,天津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組建了社會科學普及叢書編委會,組織本市社會科學工作者編寫社會科學普及讀物。進入21世紀的中國,“平安建設”這一蘊涵著時代新內容的社會實踐,在眾多省市,乃至行業普遍掀起並快速推進,成為當前中國一種重要的社會實踐現象。加強關於平安建設的理論調研,無論從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還是從解決社會現實矛盾的需要方面考慮,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目錄:
緒論 平安建設是中國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的社會治理實踐
一、發展和穩定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
二、中國社會在重要戰略機遇期面臨的會風險
三、中國構建和諧社會的行動選擇:平安建設
第一章 平安建設的歷史源流:楓橋經驗的啟示
一、楓橋經驗的精神實質
二、楓橋經驗的哲理源泉
三、楓橋經驗新發展給我們的啟示
第二章 平安建設的基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踐
一、綜合治理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治理社會治安與犯罪問題的長期戰略
二、天津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特色
三、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四、平安建設是新時期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髮展的必然要求
第三章 平安建設面臨的主要挑戰:刑事犯罪、群體性事件、公共安全事故
一、平安建設面臨的主要挑戰之一:刑事犯罪
二、平安建設面臨的主要挑戰之二:群體性事件
三、平安建設面臨的主要挑戰之三:公共安全事故
第四章 平安建設的內涵及其內容
一、平安建設的內涵
二、平安建設所應遵循的原則
三、平安建設的目標和任務
四、平安建設的參與主體
第五章 平安建設的主要機制
一、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
二、社會治安防控機制
第六章 基層創安實踐
一、創建平安小區
二、創建平安校園
三、創建平安鄉鎮(街道)
四、創建平安區、縣
附錄
建設“平安浙江”構築和諧社會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楓橋經驗】
“
楓橋經驗”是全國各省各地建設“平安省市”“平安縣區”“平安鄉鎮”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大法寶。堅持並發展“楓橋經驗”是平安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源流。1963年,在全國開展的
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諸暨縣楓橋區幹部民眾創造了“在黨的領導下,依靠和發動民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 的“楓橋經驗”。1963年11月20日,
毛澤東同志親筆批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由此,“楓橋經驗”成為全國政法戰線的一面旗幟。
45年來,楓橋的幹部民眾堅持“楓橋經驗”的基本精神不動搖,堅持創新發展,不斷賦予“楓橋經驗”新的時代內涵,使“楓橋經驗”不斷煥發生機和活力。改革開放後,楓橋在全國率先建立綜治辦,首創幫教工作法、四前工作法(“組織建設走在工作前,預測工作走在預防前,預防工作走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成了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面新旗幟。
進入新世紀以來,楓橋建立完善了“預警在先,苗頭問題早消化;教育在先,重點對象早轉化;控制在先,敏感時期早防範;調解在先,矛盾糾紛早處理”的“四先四早”工作機制,創造了“靠富裕民眾減少矛盾,靠組織民眾預防矛盾,靠服務民眾化解矛盾”的新經驗,開創了矛盾少、秩序好、發展快、社區平安、社會和諧的新局面。
新時期“楓橋經驗”的發展與創新,得到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多次接見“楓橋經驗”先進代表,
溫家寶等其他中央領導親臨楓橋考察指導。各省各地也不斷通過創新發展“楓橋經驗”,創造了很多好經驗和好做法,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民眾權益、促進社會和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平安創建活動知識綱要
【政治意義】
平安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保障工程,是維護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為人民民眾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基礎工程。
【指導思想】
平安建設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
鄧小平理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在各級黨和政府的統
一領導下,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以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為核心,以加強基層基礎工為重點,以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為主線,廣泛開展平安地區和平安單位建設,確保人民民眾安居樂業,確保社會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
【目標任務】
平安建設的目標任務是: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滲透破壞活動,防止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情況發生;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努力化解不和諧因素,防止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重大群體性事件發生;維護城鄉社會治安秩序,使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亂點得到有效整治,防止嚴重危害民眾安全感的重大治安問題發生;預防和減少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防止嚴重危害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努力把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依法查處經濟犯罪案件,及時消除經濟領域的不穩定因素,防止嚴重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經濟案件發生。
【主要措施】
平安建設涉及的內容很多,主要要抓好六方面的工作。一是積極預防和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二是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和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三是大力加強社會治安防範工作。四是加強社會管理。五是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工作。六是加強公民道德、法制宣傳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設工作。
【保障機制】
主要是要建立健全五種機制:
第一,建立健全平安建設責任機制。平安建設工作由各級黨委和政府統一組織實施。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平安建設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是平安建設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其他領導承擔分管工作範圍內平安建設的責任。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切實把平安建設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嚴格履行保一方平安、維護一方穩定的政治責任,定期研究本地區平安建設工作,解決平安建設中的突出問題,推動平安建設深入開展。各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調查研究和督促檢查,不斷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查找薄弱環節,狠抓工作措施的落實,有計畫、有步驟地組織推動平安建設深入開展。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建立領導責任制、部門責任制和單位責任制,把平安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實到基層,落實到部門(單位),落實到責任人。
第二,建立健全齊抓共建工作機制。要緊緊圍繞平安建設的目標要求,制定參與平安建設的具體實施意見,在平安建設中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各級政法部門在平安建設中負有重要職責,要把提高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與開展平安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發揮好主力軍作用。有關國家機關要在平安建設中做好評議監督和檢查監督。各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共同推動平安建設的深入開展。
第三,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各級政府及其財政部門要加大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經費的保障力度,將應由政府承擔的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證平安建設工作順利開展,並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投入。同時,還要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群防群治經費保障機制。
第四,建立健全輿論宣傳工作機制。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大平安建設工作的宣傳力度,樹立和宣傳先進典型,為平安建設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第五,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要把平安建設的成效作為檢驗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重要標準,列入幹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對於部晉職晉級和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要加強對平安建設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工作紮實、成效顯著的地方和單位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工作失職、瀆職引發影響穩定重大問題的,實行責任倒查和一票否決,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平安建設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區別】
平安建設是新時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髮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形勢下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重要舉措。
多年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始終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民眾”的方針,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政法、綜治部門組織協調,各部門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利用多種手段齊抓共管,廣大人民民眾積極參與,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工作制度、形式多樣的群防群治隊伍和嚴密的綜治工作網路,為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形勢的發展,綜合治理的工作範圍和工作內容不斷拓展。為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綜治工作著眼於從更深的層次預防和減少犯罪,從教育、管理、建設等環節解決突出問題,強化薄弱環節;著眼於從更廣的範圍維護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加強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致力於解決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社會上的難點問題,從源頭上、苗頭上來化解矛盾。隨著基層安全創建活動廣泛深入地開展,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工作都納入了綜合治理工作範圍。隨著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的不斷發展,需要有一個新的載體來推動綜合治理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平安建設正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應運而生。《關於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明確指出,“深入開展平安建設對於社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拓寬領域、充實內容、提高層次、完善機制、取得實效具有重要作用”。
【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重難點】
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重難點是:一是落實一把手責任;二是落實基層平安建設;三是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
新世紀平安創建活動大事記
1999年3月底,公安部在江蘇省
建湖縣召開公路巡邏民警隊建設座談會,部署在102、
107國道開展創建平安大道活動。其他省(區、市)公安機關也要選擇本地區一兩條交通流量大的重要國道、省道積極開展創建活動,以優異的成績向新中國成立50周年獻禮。
1999年6月8日下午,公安部召開進一步推動創建“平安大道”活動電話會議,對下一步創建“平安大道”活動的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以優異的成績慶祝建國50周年。
2000年,各地公安機關在鞏固102、107國道創建
平安大道成果的基礎上,以104、312國道(總里程7186公里)和高速公路(總計1.6萬公里)為重點,大力開展創建平安大道活動。 公安部直接抓了102、107、104、312四條國道的創建工作。
2000年4月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2000年自治區創建“平安大道”活動實施方案》和《2000年全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暢通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2003年8月,江蘇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設平安江蘇、創建最安全地區”的重大決策。
2003年中央綜治委“南昌會議”推出平安建設的經驗後,平安建設在全國城鎮鄉村迅速展開。
200510月25日 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在北京召開全體會議。羅乾在講話時指出,要深入開展平安建設,切實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200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意見》。
份由年初的13個,上升到年底的31個,除了台灣省之外,平安建設在全國普遍開展起來。
2005年年底。平安建設已在全國全面展開。
2006年全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重點:平安建設。
2006年4月,中央綜治委在蘇州召開全國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會議,對平安建設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2006年年5月,中央綜治辦與中央維穩辦在江蘇徐州市和山東
濟寧市聯合召開全國創建平安邊界現場會,總結推廣省際邊界
微山湖維護社會穩定的經驗。
2006年年8月下旬,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辦在山東
煙臺市舉辦了全國研討培訓班,進一步交流了各地開展的經驗,研究探討了深入推進的有效措施和具體辦法。
2006年年11月,中央綜治辦在福建泉州召開座談會,研究探討進一步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平安企業、平安行業等創建活動的意見。
2006年11月18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下發了《關於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建設的若干意見》。這是一個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綱領性檔案。
2007年4月9日,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就深入推進農村平安建設出台了《關於深入推進農村平安建設的實施意見》。
【活動大事記】
2007年,中央綜治委、總參謀部、總政治部下發〈關於軍隊參加平安建設的意見〉的通知》(〔2007〕2號)。部隊廣泛開展平安軍營、平安軍港、平安機場、平安陣地建設活動,保持了部隊安全發展的良好態勢。
2009年5月17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日前印發《關於加強軍事設施保護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強軍事設施保護工作。《意見》要求把保護軍事設施與平安建設緊密結合起來,積極開展軍警民聯防聯治活動,對危害軍事設施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要依法採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隱患。
2009年,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軍營社會建設,軍區部隊開展了以創建學習軍營、文化軍營、平安軍營、陽光軍營、民生軍營和生態軍營(以下簡稱“六個軍營”)建設,不斷改善官兵職工戰備、訓練、工作、學習、生活條件,促進了軍營社會和諧,進一步打牢了部隊建設發展基礎,在新的起點上推進部隊和民兵預備役建設又好又快發展。
2010年1月8日, 中央軍委委員、總政治部主任
李繼耐日前強調,全軍各級政法部門要牢記維護國家安全和穩定是解放軍的重要職能,積極參加系列平安創建活動,協助地方妥善處理涉軍事件,積極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作貢獻。
2010年01月31日,中央一號檔案要求推進農業綜合執法。深入開展農村平安創建活動,堅持群防群治、依靠民眾,加強和改進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進一步推進農村警務建設,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和各類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