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獎勵辦法

《北京市民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獎勵辦法》是為了進一步推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與群防群治有效結合,切實提升首都社會金融安全意識,調動民眾發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的積極性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3月30日,北京市金融局、北京市網信辦、北京市銀監局、北京市證監局、北京市保監局、北京市委社工委聯合發布,自2016年3月30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民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獎勵辦法
  • 發布機構:北京市金融局、北京市銀監局等
  • 發布日期:2016年3月30日
  • 實施日期:2016年3月30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與群防群治有效結合,切實提升首都社會金融安全意識,調動民眾發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的積極性,依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和《北京市進一步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管理辦法》(京政辦發〔2016〕2號)相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涉嫌非法集資線索包括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行為的線索。由市打擊非法集資和非法證券經營活動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打非辦)統一負責線索的評定、獎勵等工作。
第三條民眾可通過以下途徑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
(一)撥打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電話舉報;
(二)通過“金融小衛士(打非隨手拍)”手機套用軟體舉報;
(三)通過“打擊非法集資”微信公眾號舉報;
(四)通過電子郵件舉報;
(五)就近到公安機關舉報。
第四條對民眾舉報且被採用的非法集資線索,由市打非辦和市公安機關會同相關單位根據其作用、效果等進行等級評定。
一級線索:為防範或處置非法集資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線索。
二級線索:為防範或處置非法集資發揮重大作用的線索。
三級線索:為防範或處置非法集資發揮較大作用的線索。
四級線索:為防範或處置非法集資發揮一定作用的線索。
第五條對被採用的舉報線索給予獎勵,按照線索評定等級發放獎金。
一級線索:100000元。
二級線索:50000元。
三級線索:10000元。
四級線索:5000元。
第六條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等級評定和獎勵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次;特別重要的線索,隨時予以評定、獎勵。
第七條民眾舉報的線索符合獎勵標準的,由市打非辦通知舉報人領取獎勵;如未接到通知,即為舉報線索未獲採用;對匿名舉報,無法核實身份的,不列入獎勵範圍。
因涉嫌非法集資線索處置屬涉密內容,不接受對獎勵情況的諮詢。
第八條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憑本人或委託他人憑有效證件領取;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第九條借舉報之名實施誣告陷害他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謊報線索等行為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十條依法保障舉報人安全。未經舉報人同意,在查證、宣傳、獎勵等工作中不得披露舉報人信息。泄露舉報人信息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獎勵資金納入市級財政預算。
本辦法自2016年3月30日起實施。

內容解讀

北京市金融局、北京市網信辦、北京市銀監局、北京市證監局、北京市保監局、北京市委社工委30日聯合啟動北京市2016年“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系列宣傳教育活動,並同時發布《北京市民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獎勵辦法》。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霍學文表示,《辦法》的制定旨在進一步推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與群防群治有效結合,切實提升首都社會金融安全意識,調動民眾發現舉報涉嫌非法集資線索的積極性。
對於民眾舉報且被採用的非法集資線索,將由北京市打非辦和北京市公安機關會同相關單位根據其作用、效果等進行等級評定。其中,一級線索為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特別突出的線索,獎金為100000元;二級線索為發揮重大作用的線索,獎金為50000元;三級線索為發揮較大作用的線索,獎金為10000元;四級線索為發揮一定作用的線索,獎金為5000元。
與此同時,借舉報之名實施誣告陷害他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謊報線索等行為的,將依法追究責任。獎勵辦法於2016年3月30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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