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取消已由上級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將縣發展和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管理的有關職責劃給縣工業和經濟貿易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 民族:紫雲苗族布依族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調整,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上級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縣發展和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管理的有關職責劃給縣工業和經濟貿易局。
(三)將原縣物價局和縣糧食局的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
(四)將原縣經濟貿易局承擔的節約能源綜合協調和原縣環境保護局承擔的污染減排綜合協調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和全社會公共節能工作。
(五)深化投資體制改革。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對經濟活動的調節作用。
(六)進一步加強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抓好區域經濟調節。
(七)加強對糧食(含食用油)戰略性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加強對糧食購銷和地方儲備糧管理的指導協調,提高縣級糧食供應的保障能力。

現任領導

局長:敬鍇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國民經濟發展、價格總水平調控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總量平衡、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儲備和緊急調度。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定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土地政策的實施辦法,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價格政策的執行;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社會信用信息資料庫的有關工作。
(四)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及政策措施,銜接平衡需申請國家、省和市以及安排縣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縣人民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用匯投資項目並組織項目申報;向國家政策性銀行及商業銀行推薦申貸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核准或審核上報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實施重點項目管理,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依法行政、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以及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經濟運行和投資股
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相關建議;起草重要文搞;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等工作;監測分析經濟形勢,提出保持經濟平穩增長的政策建議,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開展經濟運行等調控政策評估並提出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生產要素的緊急調度和總量平衡;提出經濟安全、總體產業安全戰略政策建議;應對有關重大突出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國家物資儲備的建議。
(三)農村經濟股(以工代賑辦公室)
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態勢,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發展規劃、計畫,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承擔縣石漠化綜合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擬訂土地政策實施辦法;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指導區域經濟協作;編制扶助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並協調實施,參與協調扶貧開發工作;擬訂貫徹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具體措施並監測實施;承擔縣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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