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林業局

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縣濕地保護、石漠化防治植被恢復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林業局
  • 地點: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上級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發展戰略規劃。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石漠化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縣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監督執行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程。指導、監督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林業重點工程建設。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及其登記、發證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依法審核、審批辦理林地徵用、占用和臨時占用手續。
(四)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編制並監督執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年度利用限額;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擬訂全縣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負責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工作。
(五)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六)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辦法,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現任領導

局長:金家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股)
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後勤、信訪接待、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目標考核、培訓、離退休幹部服務等工作;負責林業宣傳教育工作,擬定林業人才培訓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林業社會表彰工作,總結推廣林業先進典型。
擬訂林業法制建設規劃及工作計畫,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林業執法監督和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聽證工作;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查、決定並依法進行有效監督;負責林業系統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貫徹落實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指導、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農村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工作。
(二)林政資源管理股
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產業發展、農村林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指導林產品加工企業的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等工作;指導戰備林(材)管理和林產品質量的監督檢驗工作;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研項目立項、實施、評審及成果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承辦林業技術監督、新技術開發、專利和有關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管理森林認證工作。
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和統計工作;指導公益林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封山育林的檢查驗收;組織擬訂全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指導編制森林採伐限額和森林經營方案;承擔林地林權管理工作,依法審核、審批、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臨時占用手續;指導和監督管理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與經營加工工作;督促查處林政案件;指導木材檢查站、鄉(鎮)林業工作站和農村林業能源建設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普查、保護、管理、開發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工作;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年度利用限額;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瀕危陸生野生動植物和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獵捕的審核、審批的具體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履約的有關工作;指導管理全縣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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