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財政局,政治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財政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調整,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上級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縣財政局承擔的菸葉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徵收管理的有關職責交給縣地方稅務局承擔。
(三)將原縣農業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管理的職責劃入縣財政局。
(四)將國家稅務局對城市商業銀行財務管理的職責劃入縣財政局。
(五)將政府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六)建立科學、規範、有效的財政監督管理機制和財政支出績效評估機制。
現任領導
局長:韋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財政、預算、稅收、財務及其他有關政策、法規、法令、規章制度,指導全縣財政工作。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財稅規劃和改革方案,分析預測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相關分配製度,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
(三)承擔全縣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縣級財政收支管理工作,編制年度縣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級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承擔縣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承擔行政事業性收入、罰沒收人、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財政票據和彩票資金。
(六)指導全縣基層財政管理工作和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中央、省、市對農民各項直接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政務工作,負責文秘、督辦、會務、機要、保密、宣傳、教育培訓、檔案、財務、公產、信訪、接待、計生、綜治、精神文明建設、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等工作。
參與制訂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建設和管理縣局機關區域網路,指導全縣財政系統廣域網建設;規劃指導我縣財政系統計算機與網路等硬體設備及計算機作業系統、資料庫管理系統等軟體平台的選型,承擔網路系統建設技術方案的論證和審核工作;負責建設和管理財政局內、外網;負責局機關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保密工作等。
(二)預算股
編制縣級年度總預算,匯總全縣預算,組織縣級預算的執行,研究擬定全縣預算管理體制和財政管理制度;負責重要財稅改革工作;負責政府債務的有關工作,分析報告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項的審核報批;指導各鄉鎮預算管理,審核、批覆縣級部門預算;負責轉移支付工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執行財稅政策、法律法規;執行國家收入分配各項政策規定,承擔收入分配秩序改革的有關工作。
貫徹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組織預算執行和分析預測;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總預算會計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債券;研究和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承擔發改、規劃、住建、國土、交通等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基本建設投資的方針政策,按照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有關規定撥付並監督資金使用,負責政府外債(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管理。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畜牧等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執行財政支農政策,擬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執行;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財政扶貧資金。
(三)行政事業股
承擔行政、政法、黨派、群團等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執行相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法規,擬訂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實施政法經費保障機制和分類保障辦法;對有關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人口和計畫生育、廣電等單位的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貫徹實施《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相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法規、規章;研究擬定財政支持科教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和最佳化支出結構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