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徵求意見稿)

2021年6月,工信部對新版國標《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1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徵求意見稿)
  • 頒布時間:2021年
  • 發布單位工信部
內容,標準規定,

內容

本次《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定義和標準,將其作為純電動乘用車的一個子類進行管理,並規定該類車型座位數應不超過4座、長寬高不超過3500/1500/1700mm、整備質量不超過750kg;在動力方面要求最高車速小於70km/h、續航里程不小於100km、0km/h-30km/h加速時間不大於10s、通過4%坡度爬坡車速不小於20 km/h、通過12%坡度的爬坡車速不小於10 km/h;在電池能量密度方面則要求不低於70Wh/kg。
此外,針對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安全性,《徵求意見稿》在制動測試、碰撞測試,蓄電池模擬碰撞測試等方面也給出了明確要求,有分析指出,本次《徵求意見稿》將開創“微電”新品類,有效規範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產品質量,對微小型電動汽車行業健康發展起到積極作用,有利於從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環節將其全面納入機動車管理體系,以達到保障公共安全的目的。

標準規定

標準明確,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是指座位數在4座及以下、最高車速小於70km/h的純電動乘用車。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長度不大於3500mm、寬度不大於1500mm,高度不大於1700mm,整備質量不超過750KG。在速度方面要求,30分鐘最高車速大於等於40km/h且小於70km/h。標準增加了對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的外廓尺寸、整車整備質量、超速限制等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中還明確了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輪胎標準、限速裝置、制動性能、穩定性能、碰撞安全等基本技術指標要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