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寒地區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

《高寒地區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是2017年10月26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寒地區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
  • 外文名:Technical conditions of battery electric passenger car in frigid regions
  • 標椎編號:T/GHDQ 1—2017
  • 國民經濟分類:C361 汽車整車製造
  • 發布日期:2017年10月26日
  • 實施日期:2017年12月01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寒地區純電動乘用車的技術要求、試驗條件及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GB/T 3730.1-2001 規定的乘用車,其他車型可以參照執行。

起草單位

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高寒地區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寬溫動力電池產業技 術創新聯盟、富奧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汽集團研發總院、一汽集團新能源開發院、動力電池國 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中國科學院長春套用化學研究所、一汽客車有限公司、北京華特時代電動汽車 技術有限公司、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一汽新能源汽車分公司、長春北車電動汽車有限公司、吉林大 學汽車工程學院、長春汽車檢測中心、吉林龍山有機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帥、鄭建明、佟麗翠、王勒言、李英、李國瑩、於遠彬、謝海明、王立 民、趙忠民、翟晟、趙克勤、孫國權、寇博超、崔鳳濤、王丹、閆國豐、高長新、徐明。

主要技術

主要補充制定了純電動乘用車在-20℃、-30℃和-40℃溫度下的性能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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