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

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

《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B/T 36282-2018)是2019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B/T 36282-2018)規定了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該標準適用於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該標準對於HV(高壓)電源系統部件視為典型的全螢幕蔽系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
  • 外文名: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of drive motor system for electric vehicles
  • 標準號:GB/T 36282-2018
  • 中國標準分類號:T35
  • 標準類別:產品
  • 國際標準分類號:43.040
  • 發布日期:2018-06-07
  • 實施日期:2019-01-01
  • 歸口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電動汽車的飛速發展,電動汽車關鍵部件電機系統已經得到了規模化的套用。與此同時,做為整車的主要干擾源,電機系統電磁干擾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針對電磁兼容的國標,干擾方面有三個,抗擾有三個,但對於電動汽車主要零部件的電機系統還沒有制定出相應的電磁場輻射強度的限值和測量方法的標準。在實際套用的過程中,不能對電機系統的整體性能指標做出綜合評價。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B/T 36282-2018)。

編制進程

2014年8月起,起草組對世界多家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進行了試驗測試摸底和標準草案的驗證工作,為形成標準草案提供了技術支持。
2015年4月至10月,起草組參考相關國家標準GB/T 18655、GB/T 21437.2,國際標準CISPR 25、ISO 11452-1、ISO 11452-2、ISO 11452-4、ISO 7637-2、ISO 10605以及ECE R10,特別按照ECE R10第5版的技術內容並結合已經開展的驅動電機系統的測試項目進行標準制定工作。由於國際標準ISO 7637-4僅是標準草案階段,並且技術內容還會有相應的變化,因此秘書處決定對於瞬態抗擾度測試僅針對低壓線束進行。在未來國際標準出台後再行標準的修訂。
2015年8月17日,國家標準計畫《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20150673-T-33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由TC114(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TC114SC27(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5年11月,《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標準工作組小範圍討論會議在天津召開。會議確定標準的制定需要參考國際標準ECE R10第5版作為主要依據,並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來開展。會上根據與會專家的意見,對標準的範圍、EUT測試狀態及限值等技術內容進行了討論,秘書處根據會上的意見,對標準草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梳理,形成《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標準工作組討論稿。
2015年11月,在廈門市召開了電動汽車電磁兼容標準研究制定工作組第二次會議。工作組專家及代表近五十人出席了此次會議。會議主要討論的問題有:將第4章分為輻射發射和抗擾度兩個部分,將附錄的A.2調整至抗擾部分中;將第5章分為輻射發射試驗方法和抗擾度試驗方法兩個部分;電波暗室法頻率範圍起始修改為200MHz,大電流注入法頻率範圍結束修改為200MHz,且大電流注入法不適用於HV線束;確認5.5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是否適用於連線器端子;附錄A僅保留抗擾度試驗等級,相應修改附錄標題。會議後秘書處根據會上代表的意見進行了整理,形成標準的徵求意見稿。
2018年6月7日,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B/T 36282-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9年1月1日,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B/T 36282-2018)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B/T 36282-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安徽巨一自動化裝備有限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車技術有限公司、湖南中車時代電動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匯川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江門市地爾漢宇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學、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尤奈特電機有限公司、上海大郡動力控制技術有限公司、浙江穀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電驅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汽車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劉欣、柳海明、李波、付廣勝、何雲堂、付冠東、洪登月、宋晨路、梁新燕、李原、丁一夫、查保應、王志福、苟文輝、王征宇、吳慶淼、原曉霞、潘永健。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要求
2
5試驗方法
4
6試驗報告
10
附錄A(規範性附錄)功能狀態分類
11
附錄B(規範性附錄)抗擾試驗等級
12
附錄C(資料性附錄)試驗報告要求
13
參考文獻
1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B/T 36282-2018)規定了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該標準適用於純電動汽車、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該標準對於HV(高壓)電源系統部件視為典型的全螢幕蔽系統。
註:電動汽車電源系統通常分為2種類型:第一種普通LV(低壓)系統,其典型結構特點為非禁止,第二種HV系統,其典型結構特點為禁止。

引用檔案

GB/T 18384.3-2015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
GB/T 18655-2010 車輛、船和內燃機—無線電騷擾特性—用於保護車載接收機的限值和測量
GB/T 19951 道路車輛—靜電放電產生的電騷擾試驗方法
GB/T 21437.2-2008 道路車輛—由傳導和耦合引起的電騷擾—第2部分:沿電源線的電瞬態
GB/T 29259 道路車輛—電磁兼容術語
GB/T 3014.1 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窄帶輻射電磁能的抗擾性試驗方法—第1部分般規定
GB/T 33014.2 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窄帶輻射電磁能的抗擾性試驗方法—第2部分:電波暗室法
GB/T 3014.4 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窄帶輻射電磁能的抗擾性試驗方法—第4部分:大電流注入(BCI)法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GB/T 36282-2018)對於未來驅動電機系統產品的質量控制會起到積極的作用;該標準為電動汽車零部件EMC標準填補了中國國內空白;該標準的制定為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的EMC技術進步起到積極的推進作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