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電池管理系統(BMS)是連線動力電池與電動汽車的唯一紐帶,實現對電動汽車車載動力電池的監控,控制動力電池的充放電過程,保證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安全高效運行。2011年,中國根據電動汽車初期急需推廣套用的情況,發布了汽車行業標準《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QC/T897),主要規定了電池管理系統必須的基本功能,其在電動汽車初期發展階段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然而隨著電動汽車的逐漸套用以及動力電池研究的更加深入,電動汽車基於系統級對車載動力電池的管理系統提出更高的功能性需求以及安全要求。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GB/T 38661-2020)。
編制進程
2015年12月17日,電動車輛分技術委員會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標準化工作組在海口召開了工作組首次會議,進行標準立項說明。
2016年1-5月,編制組在調研世界已有標準和技術發展現狀的基礎上,完成了《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框架的初稿。
2016年5月25日,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標準化工作組在深圳召開了工作組第二次會議,工作組成員單位對《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初稿進行了充分的討論,確立並統一了標準的制定原則和主體框架。
2016年6月,為了進一步把握中國國內電池管理系統行業的技術水平,向工作組成員單位開展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的絕緣性能、參數檢測精度、電磁兼容性能、故障導向安全等方面的技術調研。根據調研技術參數,進一步修改標準草案。
2016年10月10日,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標準化工作組在寧德召開了工作組第三次會議,起草組介紹了標準修訂思路,與會專家對標準的適用範圍、術語定義、主要功能要求與測試方法進行研討。會後根據反饋意見對標準重新進行了梳理與修改。
2016年12月28日,國家標準計畫《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20162463-T-33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TC114(
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TC114SC27(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電動車輛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7年3月21日,邀請了中國國內主要整車廠和BMS供應商在天津召開BMS標準專題討論會,會上經過討論對多數性能指標達成一致意見,但電磁兼容、故障診斷、延時斷電等方面提出新的修改意見,並進一步明確電氣負荷和氣候負荷的具體試驗項目。
2017年4月5日,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標準化工作組在昆明召開了工作組第四次會議,總結了標準編寫的前期工作,並對《電動汽車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標準的延時斷電、SOC估算精度以及系統功耗要求進行了深入的研討,根據工作組成員單位積極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了標準草案。
2017年5月18-19日,與德國汽車工業協會(VDA)進行了標準交流研討。起草組重點介紹標準的立項目的、編制過程和基本框架以及技術內容,並對BMS電磁兼容性能、SOC估算、均衡等問題進行探討。
2018年2月2日,邀請了中國國內主要整車廠和BMS供應商在北京市召開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討論會,與會專家對標準條款進行了詳細的梳理與研討,對SOC估算精度要求與試驗方法、耐鹽霧試驗要求、快速脈衝群抗擾度要求與試驗方法、SOP和均衡試驗方法達成一致意見。
2018年3月12日,起草組與鎳氫電池BMS的技術專家針對鎳氫電池BMS的參數檢測精度、絕緣電阻測試、電壓採用精度測試、SOC估算精度等方面進行了交流研討,會後要求相關單位提供必要的數據,以支撐標準草案的修訂工作。
2018年4月12日,電動汽車用動力電池標準化工作組在成都召開了工作組第五次會議,重點討論了鎳氫電池BMS狀態參數測量精度與測試方法的特殊要求問題,會後通過修訂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10月1日,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GB/T 38661-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GB/T 38661-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北京交通大學、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亞迪鋰電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萬向一二三股份公司、安徽力高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東軟睿馳汽車技術(瀋陽)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比亞迪汽車工業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泛亞汽車技術中心有限公司、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上海蔚來汽車有限公司、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億能電子有限公司、杭州高特電子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霸汽車動力電池有限責任公司、惠州市藍微新源技術有限公司、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星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張維戈、王芳、彭文、范君、段艷曉、鮑偉、楊劉倩、徐國昌、凌和平、許立超、林輝、張寶東、劉震、趙凱、黃彧、陸春、張言茹、馬芳平、樊彬、倪大軍、盛大雙、朱運征、阮旭松、秦學、張騫慧、王清。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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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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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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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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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縮略語和符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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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術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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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試驗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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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檢驗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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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附錄)系統功能狀態等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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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規範性附錄)SOC累積誤差測試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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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C(資料性附錄)SOC誤差修正速度測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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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D(資料性附錄)SOP估算誤差測試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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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E(資料性附錄)均衡測試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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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F(資料性附錄)電池系統典型充放電工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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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GB/T 38661-2020)規定了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管理系統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該標準適用於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和鎳氫動力蓄電池的管理系統,其他類型動力蓄電池的管理系統可參照執行。
引用檔案
GB/T 4365 電工術語—電磁兼容 GB/T 17626.4-2018 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電快速瞬變脈衝群抗擾度試驗 GB/T 18384.3-2015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3部分:人員觸電防護 GB/T 18655-2018 車輛、船和內燃機—無線電騷擾特性—用於保護車載接收機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GB/T 19596-2017 電動汽車術語 GB/T 19951 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靜電放電抗擾性的試驗方法 GB/T 21437.2-2008 道路車輛—由傳導和耦合引起的電騷擾—第2部分:沿電源線的電瞬態 GB/T 21437.3-2012 道路車輛—由傳導和耦合引起的電騷擾—第3部分:除電源線外的導線通過容性和感性耦合的電瞬態發射 GB/T 27930 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定 GB/T 28046.1-2011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第1部分:一般規定 GB/T 28046.2-2011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第2部分:電氣負荷 GB/T 28046.3-2011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第3部分:機械負荷 GB/T 28046.4-2011 道路車輛—電氣及電子設備的環境條件和試驗—第4部分:氣候負荷 GB/T 33014.2 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窄帶輻射電磁能的抗擾性試驗方法—第2部分:電波暗室法 GB/T 33014.4 道路車輛—電氣/電子部件對窄帶輻射電磁能的抗擾性試驗方法—第4部分:大電流注入(BCI)法 ISO 11452-8:2015 道路車輛—窄帶輻射電磁能量產生的電干擾的部件試驗方法—第8部分:磁場抗擾性(Road vehicles—Component test met hods for electrical disturbances from narrowband radiated elect romagnetic energy—Part 8:Immunity to magnetic fields)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GB/T 38661-2020)的發布實施,對充電數據採集精度和通信回響均提出新的要求,需要車輛側的電池管理系統與充電基礎設施保持互聯互通,保持充電過程的協調控制,確保充電安全,因此,該標準方便於不同行業之間的技術協調,為整個電動汽車的大規模套用提供重要的技術支撐。
《電動汽車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條件》(GB/T 38661-2020)對於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的運行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建議電池管理系統設計與研發企業以此標準作為基本依據進行產品開發,不斷提高產品的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