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原縣林業和草原局

紅原縣林業和草原局是紅原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2019年3月7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原縣林業和草原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7日
  • 所屬地區:四川省紅原縣
  • 所屬單位:紅原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草原、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數位化建設。
(二)組織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草原沙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沙化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等。
(五)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和採集、馴養繁殖或培育、經營利用;協助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珍稀物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國家公園申報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縣級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權的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執行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執行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現代園區建設、花卉、森林林下經濟、森林康養和生態旅遊產業發展。推進林業和草原綠色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縣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森林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全縣林業和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縣級以上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申報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參與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普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十四)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公共機構節能減排、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理念,統籌推進森林草原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和監督管理,築牢長江黃河上游生態屏障,高質量實施綠化全縣行動,高水平推進數字林業草原建設,加快實現林業草原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加大全縣各類自然保護地規範管理力度。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縣林草局和縣應急管理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救災工作。縣林草局依法依規承擔林業草原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必要時,縣林草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人:覃勇)。負責文電、會務、文書檔案、機要、接待、車輛、國有資產管理、保衛和消防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網路信息化建設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做好本單位安全生產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林業和草原對外宣傳交流有關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管理、專業技術資格和職稱評聘等有關管理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培訓教育、人事統計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群團工作。指導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反腐倡廉等工作。負責計畫財務室相關工作。
(二)林業保護修復股(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尹偉)。負責落實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綜合管理重點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草原沙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指導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預測預報和相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和基層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承擔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數位化建設和科技產業發展。
(三)草原保護修復股(負責人:安濤)。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草原建設與保護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負責優良牧草品種引種、培育、篩選和推廣工作,指導全縣優良牧草種子繁育基地建設。指導管理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預測預報工作。承擔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開展草原先進技術推廣服務工作。
(四)森林資源管理股(負責人:賓建)。負責承擔全縣森林資源動態監測和考核評價工作。落實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落實生態扶貧相關工作。負責編制全縣森林資源採伐限額和年度採伐量,掌握森林資源消長變化動態,監督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計畫的執行。負責開展全縣森林經營區劃和經營方案。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林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及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批和申報;調解全縣山林權屬爭議。負責全縣的林政信訪案件的查處,依法受理林業案件的複議和應訴。負責全縣林木採伐、運輸管理。負責全縣森林草原防火相關工作。
(五)草原濕地資源管理股(負責人:周米娟)。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草原濕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全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濕地補償等政策措施的落實。落實全縣基本草原管理制度,管理全縣除自然保護地外的濕地,監督管理草原濕地開發利用,指導草原濕地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工作。負責草原濕地行政執法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相關工作。
(六)森林草原防火股(負責人:澤王陽燦)。負責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作開展、森林草原火災風險普查、地方專業撲火隊運行管理、森林草原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改、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野外用火審批、防火物資庫出入庫管理及防火機具維修等工作。

領導分工

卞文忠     黨組書記、局長
楊曉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
格登足     副局長
秦  華     機關黨委書記
易曉軍     嘎曲國家濕地公園管理局局長
曾  偉     嘎曲國家濕地公園管理局副局長
依雲卓瑪   嘎曲國家濕地公園管理局副局長

辦公地址

四川省阿壩州紅原縣邛溪鎮霞穹中街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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