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林業和草原局

興安盟林業和草原局

興安盟林業和草原局,隸屬於興安盟行政公署的正處級工作部門,掛興安盟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全盟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監督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盟林業和草原局
  • 辦公地址:烏蘭浩特市翁根路30號 
  • 性質:機關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登記管理單位:興安盟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三級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和造林種草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全盟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工程,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經營,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種草、城鄉綠化和森林城市建設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盟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盟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監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的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全盟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全盟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各類國家級、自治區級盟級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自治區級和盟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審核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全盟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和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興安盟林草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八)擬訂全盟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組織、指導林草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負責落實全盟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指導全盟森林、草原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全盟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全盟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盟農村牧區林業和草原發展及維護林業、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牧區林地、草原承包經營工作。組織開展退耕退牧還林還草和天然林保護工作。
(十二)提出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監督林業和草原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全盟林業和草原國有資產,按規定組織申報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參與擬訂全盟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和投資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編制全盟林業和草原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
(十三)指導並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科技、宣傳教育和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承擔國有林區的相關管理職責。
(十五)完成盟委、盟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盟林業和草原局應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維護生態安全。加快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

領導分工

興安盟林草局黨組書記、局長、二級巡視員:耿天良
興安盟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謝曉文
興安盟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於長久
興安盟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哈斯額爾敦

內設機構

盟林草局“三定”規定核定內設機構10個:辦公室、治沙造林科、森林資源管理科、草原監督管理科、自然保護地濕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科、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科、改革發展和科技科、計畫財務科、森林草原防火科、機關黨委(人事科)。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宣傳、意識形態、文秘、保密、檔案、會議、督查、普法、信訪、信息、精神文明建設和政務公開等工作。
治沙造林科:擬訂國土綠化和防沙治沙政策,擬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荒漠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綜合管理林業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碳匯造林項目的組織實施與管理,林業碳匯交易平台建設及對碳匯交易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荒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承擔全盟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森林資源管理科: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組織開展森林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森林資源。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指導森林行政執法工作。
草原監督管理科:擬訂草原生態保護修復與合理利用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防沙治沙規劃。指導草原生態保護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禁牧和草畜平衡工作,指導草原休牧、輪牧工作,組織開展基本草原劃定和保護工作。負責指導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草原鼠蟲病等有害生物災害防治和預測預警。組織開展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指導基層草原站的建設和管理。擬訂草原生態保護監督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草原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處置破壞草原重大案件。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組織開展草原功能區劃定工作。監督管理草原旅遊相關工作。
自然保護地濕地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科:擬訂濕地資源保護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野生動物救護、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與防控工作。監督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起草各類自然保護地保護髮展規劃,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指導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監督管理重要濕地和濕地公園,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國際濕地公約履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捕獵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工作。研究提出國家和自治區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意見。按分工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工作。承擔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相關工作。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地旅遊開發。
國有林場和種苗管理科: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發展。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負責林木種子、草種監督檢驗工作。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天保工程區管理工作,指導公益林區劃和公益林建設。擬定全盟蠶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盟蠶業管理工作。
改革發展和科技科:組織指導集體林權制度和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牧區林業和草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牧區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經營、流轉管理。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擬訂林業和草原產業化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林業和草原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的行業管理。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計畫財務科: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及重點生態工程和項目實施。編制下達年度生產計畫。參與組織生態扶貧和相關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組織申報並指導涉外、援外項目實施,開展林業和草原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部門預算、統計信息、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和所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科:負責落實全盟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指導林業草原安全生產。
機關黨委(人事科):機關黨委(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和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直屬單位

盟林業和草原工作站
負責人:胥健
主要職責任務(1)組織編制基層林業和草原工作站建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指導基層林業和草原工作站建設及基地建設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科學技術推廣工作。(2)指導林草建設工程,承擔規劃設計評審工作。編制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建設、利用技術支撐規劃與計畫。承擔草原生態修復、退化沙化草原治理、天然草場建設利用、人工草地建設利用的試驗示範、技術培訓、技術支撐和技術指導工作。(3)負責綠化、生態護林員、草原管護員、森林草原保險工作。(4)編制林木種苗、草種建設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林草引種和種質資源建設,組織林草良種選育和推廣;組織貯備林草種苗;組織實施草種資源普查、保護、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圃建設;負責林草種苗的技術指導、信息服務和巨觀調控。
(5)承擔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建設、利用數據統計和信息工作。(6)組織開展全盟草原資源監測及草原生態工程,生態修復項目建設效果監測。(7)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繫人:董艷偉
盟林業和草原保護中心
負責人:郭雨民
主要職責任務(1)負責組織編制天然林保護工程和公益林補償發展規劃,組織制定全盟天然林保護工程和公益林具體管理辦法;參與擬定全盟天然林保護工程和公益林補償年度計畫,並依據工程年度實施情況提出工程建設的調控意見。(2)編制全盟國有林場和森林公園建設以及森林旅遊業發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盟國有林場改革與建設;指導國有林場分類經營工作;承擔國有林場的林業生產活動的技術指導、技術服務、引進推廣先進技術。指導林草保護工程,承擔規劃設計評審工作。承擔林草保護、修複數據統計和信息工作。(3)負責全盟陸生野生動物資源調查、監測和野外種群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疫病監測和防控;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擬定。擬定全盟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全盟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負責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保護宣傳教育。承擔野生植物資源的保護、合理開發利用。(4)承擔國家草原自然公園(試點)建設工作。編制國家自然公園(試點)規劃與計畫,指導國家草原自然公園(試點)建設工作。國家草原自然公園(試點)建設技術推廣和技術指導,培訓、諮詢、服務、信息交流等。(5)負責制定全盟蠶業生產規劃和蠶場管理辦法,負責全盟蠶種的資源保護、新品種選育、生產經營和推廣,承擔全盟蠶業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6)承擔森林資源數據統計工作。(7)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繫人:吳宏明
盟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站
負責人:魯英華
主要職責任務(1)承擔編制全盟林業和草原鼠、蟲、病、毒害草及其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長遠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組織實施。(2)承擔組織、指導全盟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做好種苗產地檢疫、苗木和林產品調運檢疫、復檢工作。(3)承擔指導基層開展林業和草原鼠、蟲、病、毒害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監測調查和預測預報以及統計工作,指導全盟預測預報網路建設,及時發布主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趨勢預報。(4)承擔落實自治區普查制度,每5年組織開展一次全區林業和草原鼠、蟲、病、毒害草及其他有害生物普查工作。(5)承擔編制興安盟防止外來林草業有害生物入侵規劃和防控方案;組織開展外來林草業有害生物普查、治理工作。(6)承擔林草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行政輔助工作,推廣套用低毒低殘留農藥防治、生物農藥防治等無公害防治技術以及航空防治、地面遠程施藥等先進技術。(7)承擔協調推進相鄰盟市間和不同行業部門間聯防聯治聯檢工作。(8)承擔組織指導基層開展突發林草業有害生物災害公共事件應急演練、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處置工作。(9)承擔林草業有害生物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科普工作。(10)承擔政策性林草業有害生物災害保險的報災理賠和災後恢復提供技術支撐工作。(11)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繫人:寒星
盟森林草原防火站
負責人:陳良
主要職責任務(1)擬定森林草原防火中長期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開展防撲火工作。(2)負責防火期信息報送和值班值守工作。(3)負責組織林草防火項目編制、申報、組織實施及績效評價工作。(4)協助組織調遣地方專業撲火隊、航空護林飛機巡護、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承擔組織指揮基層開展突發森林草原火撲救應急演練及應急物資儲備。(5)承擔和指導全盟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網路、指揮系統的使用和管理,防火資料庫、文獻和數據的交換、更新及電子檔案的收集整理。(6)承擔防範森林草原火災宣傳教育培訓及科研技術推廣等工作。(7)負責盟林業和草原局勤雜、傳達、安全保衛、房屋水電暖等後勤服務工作。(8)負責林業和草原安全生產工作。(9)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繫人:張旭
林業和草原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負責人:宋廣濱
主要職責任務(1)宣傳和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林業和草原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盟林草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計畫。(2)承擔林業、草原等相關法律法規直接賦予盟市級的執法職責,包括:森林、草原、林草種苗、自然保護地、濕地、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草原防火、森林病蟲害等的法律法規賦予林草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機構的行政處罰權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監督檢查和行政強制權力。(3)負責烏蘭浩特地區林草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各旗縣市林草綜合執法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對管轄權有爭議的案件進行指定管轄。按程式調用旗縣市林草綜合行政執法隊伍人員力量開展執法工作。(4)負責組織查處盟內跨旗縣(市)和盟內重大涉林草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5)負責對旗縣市林草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指導。開展執法人員培訓,指導全盟林草綜合執法體系建設、制度建設。(6)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負責盟林業和草原局法制和信訪工作。(7)完成上級業務部門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聯繫人:道日那
盟林業科學研究所
負責人:韋勤
主要職責任務(1)為機關提供支持保障的職能承擔項目評審、成果驗收、工程實施技術指導工作,為興安盟林業和草原發展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和技術支撐。(2)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職能承擔全盟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工作,開展造林技術、林木育種引種、森林經營、林地草地資源利用與管理、荒漠化防治、林草品種培育與利用研究工作;開展林業和草原相關種、養殖引種、試驗、示範工作;開展城市森林、城市景觀研究工作;承擔生態系統結構、功能、保護和修復等套用研究,森林草原生態保護、監測、規劃、調查,森林草原修復及利用,碳匯研究,森林生態價值評估研究等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推廣示範工作;
承擔林業和草原科學技術服務、新技術引進、技術培訓、技術諮詢、科學普及、學術交流與合作等工作;(3)完成興安盟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聯繫人:吳浩

三級單位

興安盟森林和草原防火站
(一)職能職責:受盟林業和草原局委託,草擬實施防範處置森林草原火災的初級處置應急預案,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防撲火工作;負責防火期值班值守工作,承擔火情監測和火險預報工作;協助組織調遣地方專業撲火隊、航空護林飛機巡護、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承擔和指導全盟森林草原防火信息網路、指揮系統的使用和管理,防火資料庫、文獻和數據的交換、更新及電子檔案的收集整理;承擔防範森林草原火災宣傳教育培訓及科研技術推廣等工作;負責盟林業和草原局勤雜、傳達、安全保衛、房屋水電暖等後勤服務工作。
(二)機構規格:興安盟森林和草原防火站為興安盟林業和草原局所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負責人:艾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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