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川縣林業和草原局

隴川縣林業和草原局

隴川縣林業和草原局是隴川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由隴川縣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隴川縣林業和草原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和縣委關於林業和草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隴川縣林業和草原局
  • 辦公地址:隴川縣章鳳鎮泰安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並統一發布有關信息。承擔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省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各級公益林審核、報批、劃定,組織實施公益林管理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有關標準規範,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擬訂隴川縣標準和規定,監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以及陸生野生動物棲息地調查、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隴川縣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有關標準。組織開展國家公園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省級、州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擬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報經批准後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等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負責森林旅遊發展的規劃、指導、管理和監督。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及產業發展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林業和草原發展、維護林業和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指導監督林下經濟發展。開展退耕(牧)還林(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負責組織林業龍頭企業、林農專業合作社示範社的申報、審核及監測。
(八)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和草原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有關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和監督生態定位站和生態體系建設。
(十)指導隴川縣自然資源公安工作,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公安隊伍,指導相關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有關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有害生物監測、防治、檢疫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集體)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災害統計評估及恢復重建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省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的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經濟運行分析。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宣傳和外事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隴川縣林業和草原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的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生態安全。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參與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建設統一規範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公園體制。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隴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隴川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人工繁育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隴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隴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綜合辦公室下設政務室、黨務室、財務室、法制室。
(一)政務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電子公文系統運行,收發文,行政公章和電子公章管理。承擔文秘、網路安全、保密、督查、檔案、疫情防控、愛國衛生專項行動、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創建、鄉村振興、生態環境督查整改、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綜合職能考核、人大代表意見和政協提案辦理、政務公開網站管理維護和政策解讀等工作。研究提出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年鑑等起草工作,負責籌備局班子會、局長辦公會、行政學習例會及各種綜合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並做好會議記錄,局班子會、局長辦公會形成會議紀要。負責政府工作報告任務分解、重大項目推進,三年行動方案落實和“十四五”規劃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食品、消防安全)、農民工工資、殯葬改革。負責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辦公樓維護等全局後勤保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黨務室
主要職責:承擔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信息宣傳、縣管幹部考核、老乾、綜治維穩、禁毒防艾、精神文明建設、信訪、督查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幹部教育等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籌備黨組、機關黨委安排的各種會議,做好會議記錄,形成會議紀要。負責有關黨務的工作計畫、總結、報告等起草工作,負責黨組和機關黨委公章管理。組織落實好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學習工作和每月監督執紀明察暗訪工作。負責《森林隴川》微信公眾平台運營(含林業工作簡報製作)、數字德宏、大數據建設。指導各黨支部黨建工作,協助工會、共青團以及婦委會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財務室
主要職責:負責林業和草原經濟運行分析,財務核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物資採購、非稅收入管理、工資、統計等作。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監督管理各級林業和草原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監督管理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林業和草原項目資金,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省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的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行業會計核算和規費。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四)法制室
主要職責:承擔行政執法、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的有關工作。提出國土綠化、生態建設、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的綜合性政策建議,提出林業和草原法制建設規劃與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林業系統行政審批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和涉及行政審批的信息公開、規範性檔案清理等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辦理流程、審核標準和規則。負責法制宣傳教育、法制政府建設,普法和組織學法考試等。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林業行政案件審查)、雙隨機一公開、“網際網路+監管”。承擔“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深化政務改革工作、職權清單調整清理 、涉企信息歸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承辦其他有關法律事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資源保護管理與災害預防股
資源保護管理與災害預防股下設林草資源管理與調查監測室、野生動物保護和拯救收容站、天然林公益林濕地管理辦公室、林政綜合執法隊、森林草原防滅火辦公室。
(一)林草資源管理與調查監測室
主要職責:擬訂森林和草原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負責森林、草原、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等工作。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省政府批准後監督執行。承擔林地有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城鄉人居環境提升(含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土地污染防治、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等工作。負責協助行政綜合執法隊和森林公安完成案件技術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拯救收容站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和管理工作。提出隴川縣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建議。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有關工作。負責掃黑除惡、動物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天然林公益林濕地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天然林、公益林保護,森林、草原、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等工作。承擔濕地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管理重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國際濕地公約履約有關工作。負責“河長制”、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四)林政綜合執法隊
主要職責:負責有關行政執法及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負責強邊固防、非法集資、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整治、打擊走私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五)森林草原防滅火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集體)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災害統計評估及恢復重建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生態修復與產業科技發展股
生態修復與產業科技發展股下設綠化與產業發展辦公室、生態修復治理辦公室、科技推廣與種苗管理辦公室。
(一)綠化與產業發展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起草國土綠化政策,指導植樹造林,全民義務植樹、鄉村綠化工作,承擔隴川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林產業項目的實施,指導林下經濟發展。負責組織林業龍頭企業、林農專業合作社示範社的申報、審核及監測。負責省級文明縣城、生態文明縣創建、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林草產業扶貧、興邊富民沿邊三年行動計畫、招商引資等工作。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生態修復治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封山育林、退耕(牧)還林(草)、陡坡地及其他生態脆弱區的修復治理,林草生態扶貧工作。組織實施退耕(牧)還林(草)工程、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起草荒漠化防治、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生態體系建設。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科技推廣與種苗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組織良種選育、示範、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技術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負責質量強縣、全民科學素質提升等工作。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四、國有林場(章鳳國家森林公園管理所)
工作職責:自然保護地、風景名勝區管理職責併入章鳳國家森林公園管理所。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有關標準。組織開展國家公園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省級、州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擬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報經批准後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等的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負責森林旅遊發展的規劃、指導、管理和監督。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五、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
工作職責:組織編制有害生物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有害生物監測、防治、檢疫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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