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是甘南藏族自治州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
  • 辦公地址:合作市當周街卓尼西路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二級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州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保護管理全州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並組織開展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負責全州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與造林綠化工作。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全州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工程、項目。負責全州天然林保護、草原禁牧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州退耕(牧)還林(草)工作。指導全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經營。指導全州植樹種草、森林撫育等工作。指導全州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監測預報與防治、檢疫工作。承擔全州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等相關工作。
(三)負責全州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全州森林、林地保護、管理及開發利用工作。組織編制全州森林採伐限額和全州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州公益林區劃和管理以及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指導編制全州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州森林覆蓋率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工作。承擔職責許可權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和林木採伐審批管理、木材及林副產品憑證運輸等工作。指導、監督全州草原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及草原生態修復治理等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指導、監督全州濕地保護管理工作,擬訂全州濕地保護修復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全州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提出全州自然保護地管理方面的政策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擬訂全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修復治理方案,協調相關職責部門、縣市人民政府和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實施並監督。指導和審核州、縣市主管的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檢查州、縣市主管的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州人民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根據實際,協調有關縣市人民政府和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開展自然保護地變更調整工作,按許可權程式報批。提出或審核新建自然保護地的建議,指導開展自然遺產的申報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五)負責全州陸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州陸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資源調查。擬訂及調整全州地方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名錄。指導開展全州陸生野生動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保護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的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育、經營利用等。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州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全州荒漠化調查,組織編制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指導和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監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七)負責林業和草原改革發展相關工作。擬訂全州集體林權制度及配套改革、重點林區和國有林場改革、草原改革有關意見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擬訂支持全州農牧村林業和草原發展、維護林業和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規劃意見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林業產業、集體林業經濟發展,指導、監督農牧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經營、流轉管理等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負責林業產業和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擬訂全州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州林業產業發展,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開展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開展林木種子和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落實防災減災、安全生產涉及林業和草原相關任務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州應急管理局,以州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一)擬訂全州林業和草原發展戰略、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全州林業和草原投資、部門預算、專項轉移支付等資金的使用管理。提出全州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資金的使用管理。按許可權審核申報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林業和草原項目投資。負責全州林業和草原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州直林業和草原系統財務資產管理與核算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二)負責全州林業和草原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普法宣傳,依法行政,以及行政應訴、複議、聽證等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指導林業政策法規執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州林業和草原科技、宣傳與交流合作等工作,指導全州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全州林業和草原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州林草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州林業和草原方面的能力建設。

內設機構

機關黨委、辦公室、規劃財務科、造林綠化科、森林資源管理科、草原監督管理科、草原保護建設科、自然保護管理科、防火減災與安全生產科。

二級機構

(一)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工作站
主要職責: 1.草原保護與建設:負責對全州退化草場採用治蟲滅鼠、劃破補播、施肥、灌溉、圍欄、禁牧、休牧等綜合措施進行改良的技術推廣、指導和監督;制定全州草原保護與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實施辦法;預測預報全州草原鼠蟲害工作;制定草原普查方案。2.草原資源動態監測:對開全州不同區域、不同草地類型、不同放牧強度等環境下牧草植被結構變化規律的研究分析,以及草畜動態平衡規律等草地資源動態變化的監測、分析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市做好草地資源動態監測工作,為政府和上級部門提供決策的科學依據。3.草產業技術指導:負責全州草產業發展技術推廣、服務和指導;優良牧草的引種、馴化、推廣和飼草料加工貯藏、青貯氨化工作;全州草原技術人員培訓工作;全州草籽生產基地的技術指導工作;國家、甘肅省草品種區域試驗工作。4.草地資源調查:草原與飼草飼料資源調查,草原與飼草飼料資源動態監測。配合農牧行政管理部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草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5.草原資源普查:以3S技術即地理信息系統(GIS)地面定系統(GPS)、遙感信息系統(RS)為主要手段的甘南州第二次草原普查。主要查清全州草原資源狀況,包括草原面積、類型、分布群落特徵、生產能力、載畜量、草原等級;調查全州草原生態狀況、草原利用現狀,完善我州草原數據系統,為逐步實現資料庫管理共享平台奠定基礎。草原資源普查的重大意義就在於查清資源概況、分布規律並提出建議,為今後科學制定草原保護建設和草原畜牧業可持續發展規劃提供決策依據,為促進草原補助獎勵政策和各項草原生態保護建設工程順利實施提供信息保障。
(二)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業技術綜合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甘南州林業技術綜合服務中心是以林業科學技術研究、示範推廣服務、森林資源規劃管理、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植樹造林規劃、林木病蟲害防治、危險性病蟲害調查研究、疫區劃定、林產品的產地和調運檢疫森林病蟲害監測預報、檢驗,行業行政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執行和森林土壤化驗以及全州林技幹部的業務技術培訓等為主要工作。
(三)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木種苗管理站
主要職責: 1.認真開展省州安排的有關種苗科研任務,進行引種繁育,培育適應高海拔地區生長的各種針闊葉樹種及花卉、小灌木等科研工作。2.負責種苗工程建設進度、質量督查及檢查驗收工作。3.負責攻克高寒陰濕地區育苗的難關,總結育苗生產管理經驗及方法,並進行育苗技術諮詢、推廣、輸出工作。4.負責苗木病蟲害防治及園林綠化項目等工作。5.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林木種苗的法律法規和意見。6.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州林木種苗發展規劃,指導林木種苗、採種基地、良種基地建設工作。7.負責林木種苗生產、經營和質量管理,核發林木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8.負責林木引種及種質資源保護建設和管理。9.組織林木良種選育、審定和推廣。10.負責林木種苗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11.對林木種苗生產和經營者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指導。12.參與制修訂有關林木種苗的地方標準。13.依法查處有關林木種苗行政案件。14.開展甘南高原優良苗木馴化繁育實驗研究工作,指導和推廣苗木培育新技術、新品種。15.組織並引導全州林木種苗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推進林木種苗規模化經營、標準化生產、市場化行銷,不斷提高種苗生產經營的規範化、科學化、組織化水平。16.完成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政稽查隊
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林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州林業行政執法工作。2.廣泛宣傳林業法律法規以及中央、省、州有關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3.實施對基層單位林政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監督,對從事森林資源利用的各種活動進行檢查與監督。4.對全州森林(林木)採伐、木材運輸和林木產品經營(加工)行為,進行稽查。5.對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經營、加工、利用、運輸活動進行稽查。6.依據有關林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主管局的委託,行使授權範圍內的林業行政處罰權。7.依法對轄區內的盜伐濫伐林木、違法征占用林地、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的案件進行查處。8.承辦各種林業行政案件的受理與查處等職責。
(五)甘南藏族自治州各木材檢查站
1.甘肅省臘子口木材檢查站
2.甘南藏族自治州江卡拉木材檢查站
3.甘肅省益哇木材檢查站
4.甘肅省牙扎坎木材檢查站
5.甘肅省寇家橋木材檢查站
6.甘肅省納浪木材檢查站
7.甘南藏族自治州虎家崖木材檢查站
各木材檢查站職責: 1.宣傳、執行有關木材材、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運輸檢查監督的法規、政策。2.依法查驗木材、林副產品、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運輸證、森林植物檢疫證;制止查處違法運輸木材、林副產品、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的行為。3.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分工

甘南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局長:丹正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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