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是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對外加掛甘南藏族自治州不動產登記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合作市東城區環城東路007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蔣愛民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二級機構,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地方性法規和州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州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按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州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州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州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州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州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落實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州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建立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庫。
(八)負責組織全州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全州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州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州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全州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州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全州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全州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全州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組織實施國家技術標準、規程規範,起草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四)根據授權,對縣鄉政府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全州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鄉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州林業和草原局。
(十六)完成州委、州政府和自然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州自然資源局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全州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按照中央頂層設計和省州政府的部署,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並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內設機構

辦公室、自然資源管理科、空間規劃監督管制科、生態修復與耕地保護監督科、礦產資源監督管理科、國土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科、人事科。

現任領導

甘南藏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局長:蔣愛民

二級機構

(一)甘南州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副縣級、參公)
在局黨組領導下,承辦全州土地、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的具體工作;受理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在本州行政區域內,開展國土資源巡迴執法檢查,對發現的違法案件提出轉辦、督辦意見或進行初步調查,提請立案;依法制止國土資源違法行為;負責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行政處罰決定的送達和執行工作;指導各縣(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隊伍依法開展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甘南州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副縣級,事業)
負責宣傳貫徹實施《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及國家、省關於不動產登記的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州本級範圍內的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地登記等自然資源登記工作,負責發放不動產權證、不動產登記證明;負責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和資料庫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負責不動產登記權籍調查工作,負責對各類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審核備案;負責州本級不動產登記信息的統計、監測、分析,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機制,依法提供不動產登記查詢服務;負責不動產登記數據資料的整理、保管和備份及不動產登記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經辦其他不動產登記的事務性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綜合科、信息權籍科、登記科。
(三)甘南州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副縣級、事業)
開展州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指導縣市自然資源局開展地質災害排查、動態巡查;開展全州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培訓和演練;負責州級地質災害防治指揮平台建設、運行管理和維護;編制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指導縣市自然資源局開展地質災害預防和綜合治理工作。
(四)甘南州土地儲備中心(科級、事業)
甘南州土地儲備中心是受甘南州政府委託從事土地收購、儲備工作的職能機構,協助政府完成全州土地收回、收購、儲備、開發及熟化、土地交易等工作。具體職能為: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總體規劃及市場需求情況編制全州土地收購、儲備計畫;承擔各縣市土地主管部門對企事業單位盤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調整的城鎮存量土地適時進行收購工作,以增強政府對土地供應的調控服務;管理由政府依法收回的違法用地和閒置土地,納入儲備土地範圍;籌措管理、使用土地儲備資金;負責全州土地儲備的前期開發工作,做好開發土地的招商引資和投放市場的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土地收購儲備綜合統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土地管理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交易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具體實施土地交易市場的建設計畫;為舉辦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提供專家庫等技術支持;受理土地使用權轉讓申請,負責轉讓條件的核驗和成交確認;收集、匯總、儲存、上報、發布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供求信息,提供土地使用權交易、洽談、招商、展銷場所,為土地交易代理、地價評估、信息資詢中介機構提供服務場所;地價評估結果確認,交易過戶、稅費徵收、土地登記發證等機構實行“一條龍”服務,設立服務視窗;完成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五)甘南州測繪地理信息中心(科級、事業)
負責全州基礎測繪規劃及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和上報工作;負責州級基礎測繪成果管理及分發服務,負責測繪地理信息數據中心運行維護;負責全州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廣套用和運行維護工作,促進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負責承擔州級基礎測繪及重大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建設,負責應急和政務用圖保障;負責基礎測繪設施和測量標誌管理保護、全州衛星定位連續運行基準站運行維護工作,負責城鎮獨立坐標系統建立和改造工作;審查公開出版和展示的地圖並出具報告;負責全州測繪產品質量檢查驗收並出具質檢報告;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科技教育及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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