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川縣自然資源局

隴川縣自然資源局

隴川縣自然資源局是隴川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隴川縣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隴川縣章鳳鎮勐宛南路1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實施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等政策。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落實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有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承擔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編制城鄉規劃並實施,承擔城鄉規劃管理責任。組織擬定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的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按照許可權管理有關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勘查、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群防群治和綜合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的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按照許可權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和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組織實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有關工作。
(十四)組織查處轄區內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案件。負責調處土地權屬糾紛和地質勘查爭議糾紛等工作。監督檢查各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依法履行國土資源管理職責等。承辦上級交辦督辦的自然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隴川縣林業和草原局。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隴川縣自然資源局要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縣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集約節約利用。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正常工作的總體協調和專題調研。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綜合性檔案起草、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印章管理、安全保衛、公車管理、督查督辦、公務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專項收入征管、專項獎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制度,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辦公用品、固定資產購置和使用管理。負責自然資源系統黨的建設主體責任落實。負責自然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考核工作。負責局黨組重大決議、決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落實。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系統教育培訓和人才隊伍建設。
(二)規劃股。承擔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主體功能區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多規合一”工作。組織編制縣級國土空間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報國務院和雲南省人民政府、德宏州人民政府、隴川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地方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重大專項規劃。承擔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審核、報批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承擔城鄉規劃管理責任。擬訂城鄉規劃政策。組織編制城鄉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編制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組織自然資源重大課題調研。
(三)法規執法股。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督辦的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重大違法案件。負責本轄區內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領域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和調處土地權屬糾紛。監督檢查各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依法履行國土資源管理職責等。
(四)確權登記和測繪地理信息股。擬訂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承擔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管理登記資料。落實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實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負責縣級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網際網路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協同擬定界線標準樣圖。建立縣級地理信息系統服務平台,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制定基礎測繪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縣級基礎測繪和地理信息資源建設等重大項目。管理測繪基準、測繪系統。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管理測繪資質資格。
(五)開發利用審批股。擬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編制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報上級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以及土地徵收徵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區實施規劃編制工作。貫徹落實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實施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貫徹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實施辦法。
(六)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股。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有關工作。承擔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國家、省、州、縣級財政出資地質勘查項目的監管。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七)耕地保護股。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工作。承擔土地整治和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承擔土地徵收徵用政策和補償標準的制定等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八)礦產資源管理股。負責組織監督檢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監管礦業權市場和礦產資源勘查、開採活動。負責審查並辦理縣級發證許可權的採礦權新立、延續、變更、轉讓、註銷登記工作,以及上級發證許可權的採礦權登記的初審工作。依法收繳礦業權出讓收益和礦業權占用費。組織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監測管理。組織調處礦業權權屬糾紛。組織對持有合法礦業權人生產經營活動中越界勘查開採、非法轉讓探(采)礦權等違法行為的查處。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自然資源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隴川縣自然資源局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兼職副局長1名(由縣林業和草原局局長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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