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甘州區林業和草原局

張掖市甘州區林業和草原局

甘州區林業和草原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規範性簡稱為甘州區林草局,核定機關行政編制11名,保留機關工勤編制2名。

區林草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林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草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甘州區林業和草原局
  • 隸屬: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關於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組織編制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制定造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工程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監督管理林業種苗的生產、流通和使用;指導全民義務植樹,負責造林綠化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的普查、監測、預報、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負責全區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監管保護工作。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區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國家級、地方級公益林劃定、保護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林場森林和草原資源。負責草原禁牧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濕地保護相關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保護和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區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荒漠調查,制定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
(五)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利用。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六)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全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的生態建設,負責編制全區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提出新建、調整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申報建議並按程式報批。
(七)負責推進全區林業和草原改革工作。擬訂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工作。
(八)負責落實本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級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九)指導全區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負責林產品產地生態環境的保護與建設。監督管理全區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
(十)管理使用林業和草原中央、省市資金和國有資產。組織申報本區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財政性資金,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按規定實施國家規劃內、省級預算內和年度計畫內投資項目。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區內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負責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和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培訓、服務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宣傳、精神文明、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維穩、綜治、禁毒、統戰、民族宗教、節能減排、衛生健康、共青團、婦聯、工會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文稿起草、督察督辦、機關後勤、會議組織等工作。負責機關及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人員編制、工資福利、人才隊伍建設、幹部教育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及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承擔重大行政執法監督、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的有關工作。承擔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負責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申報林業和草原投資建設項目和年度生產計畫,負責投資項目的引進。管理使用林業和草原中央、省市資金和國有資產。組織申報本區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財政性資金,籌集、管理和銜接落實各類林業和草原資金並進行監督。負責匯總上報林業和草原系統各種財務報表。監督審查機關各項開支,檢查局屬各單位計畫、財務收支情況。監管林業和草原系統國有資產。負責本部門財政預決算編制、執行,財務統計工作和單位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三)造林綠化股。負責全區造林綠化工作,指導開展義務植樹。擬訂全區林業和草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制定造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重點工程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三北防護林、防沙治沙及荒漠化防治、種苗培育、經濟林建設、森林撫育、封山育林(草)等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組織開展全區荒漠化防治工作,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應急處置。負責全區林業產業發展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旅遊、沙產業、經濟林果等林業產業的建設和管理,承擔林業生態扶貧工作。負責檢查、驗收、統計、上報全區造林、育苗等林業生產任務完成情況和林業重點工程建設成效。組織指導全區林業科學研究和林業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培訓、服務工作。指導全區草原和人工種草新技術、新品種、引進、試驗示範及推廣。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的生產經營行為。負責林草產品產地生態環境的保護與建設。監督管理全區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普查、監測、預報、防治、檢疫工作。負責國有林場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推進全區林業和草原改革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資源管理股。負責擬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措施,承擔全區森林、草原、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荒漠的動態監測與評價和監管保護工作,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和森林採伐限額。宣傳貫徹草原保護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指導草原管理保護工作。負責林草行政執法工作,督察督辦重大行政案件。審核、監督林木採伐、運輸發證、林地徵用占用。承擔行政審批管理、“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政務大廳林業和草原局視窗工作。監督管理全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和森林公園等,編制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提出新建、調整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申報建議並按程式報批,組織實施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和指導森林、草原、濕地、荒漠、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利用工作。負責草原禁牧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承擔草原保護和建設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指導、監督公益林區劃界定、宣傳培訓、檢查驗收、年度計畫編制和公益林管理工作。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指導基層林業站建設和管理。
(五)森林和草原火災預防股。負責落實本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承擔本局安全生產工作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安全生產工作。

現任領導

張掖市甘州區林業和草原局局長:王東軍
副局長:王全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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