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自然資源局

張掖市自然資源局

張掖市自然資源局(以下簡稱市自然資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對外加掛市不動產登記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自然資源局
  • 外文名:Zhangye Natural Resource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現任領導:劉學漢 
簡介,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辦公地址,

簡介

根據《中共甘肅省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張掖市及所轄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9〕29號),市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張掖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學漢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研究擬定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工作規則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按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動態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及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並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張掖市自然資源局
張掖市自然資源局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資產負債表編制和考核標準的落實。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定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和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組織編制、修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統籌銜接其他種類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工作。落實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中心城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和各類專項規劃的組織編制和實施管理,建立並落實城市“五線”制度,進行建設項目選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條件。負責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批後監管和竣工規劃驗收工作。
(八)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建立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庫。
(九)負責組織全市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國家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管理全市地質勘查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勘查,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對地下水過量開採進行監督管理,防止引發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按照地質災害防護標準,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基礎測繪與測繪行業管理、地圖管理、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及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建設,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四)推進全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五)根據授權,對縣區、鄉鎮政府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區、鄉鎮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承擔張掖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和草原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自然資源局要落實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和制度約束,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建立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督管理,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職責分工

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耕地保護政策的擬訂及監督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重大工程,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等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工作。承辦綜合協調、文電辦理、會議組織、督查考核、政務公開、信息宣傳、信訪維穩、機要保密、統戰宗教、計畫生育、文書檔案、自然資源年鑑、大事記、信息化建設、輿情應對等工作。組織編制全市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推進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性改革及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綜合統計工作。
開展自然資源經濟形勢分析,開展重大問題專題研究,組織協調調研課題的評審、交流和成果轉化。組織起草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和綜合性匯報等綜合性材料。負責承辦局黨組日常工作。落實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意識形態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統籌落實脫貧攻堅工作。負責市人大、政協建議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承辦機關後勤保障、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科。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工作。按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水、草原、森林、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質量檢驗、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工作,建立、維護地籍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相關制度、標準和規範要求,組織落實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及成果套用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管理登記資料。
(三)自然資源權益開發利用科。負責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及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組織落實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負責市場調控和動態監測、監管。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指導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落實相關政策和考核評價標準。
承擔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及統計制度,組織開展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核算工作。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政策,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指導監督全市國有土地收購儲備工作。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工作。
(四)國土空間規劃局(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並組織落實,指導編制市域各層級國土空間規劃、專項規劃、鄉和村莊規劃,承擔相關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修定、調整工作。
組織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應性評價。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承擔中心城區國土空間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專項規劃的編制和修定,核定《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建立全市統一的空間規劃管理信息平台。承擔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指導全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和建設項目規劃實施工作,對縣區涉及市域規劃布局的重大項目的規劃選址和用地規划進行論證、複審。承擔中心城區各類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工作,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組織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擬訂全市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
(六)工程規劃審批科。貫徹落實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技術規範,指導全市建築風貌塑造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工作。承擔中心城區各類建設工程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和建築風貌管控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核定通知書》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工程規劃審批檔案的形成和移交。
(七)規劃與法規監督科。負責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實施的監督工作,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對全市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和城市規劃“五線”管控制度的實施進行監督。
對違反國土空間規劃的行為提出整改、處理意見,協調處理規劃管理重大風險和問題。組織開展中心城區規劃區建設項目批後管理和竣工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書》。指導督促科室落實自然資源管理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核受理和審批工作。指導科室落實自然資源行政權力事項制定和“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組織協調辦理與市直部門單位聯合審批事項。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組織開展自然資源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清理、部門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對執行和遵守國家自然資源相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諮詢、培訓、服務等工作。督促科室(單位)辦理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
(八)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與耕地保護科。貫徹落實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編制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組織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重大工程,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修復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縣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
指導落實“山水林田湖草”項目建設。監督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負責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及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落實。
(九)礦產資源管理科。貫徹落實礦業權管理政策,負責由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的能源和金屬、非金屬礦產資源礦業權的出讓及審批登記發證工作。承辦並調處重大礦業權權屬糾紛。組織實施礦產資源戰略、政策和規劃,監督指導全市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備案、登記、統計、信息發布及礦產資源儲量資料庫建設。
承擔壓覆礦產資源審批和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單位開展礦業權秩序整頓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利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古生物化石進行監督管理。依法進行本級採礦權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監督指導縣區的礦業權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地質勘查和地質災害的預防治理工作,擬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指導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健全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對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進行監督管理。承擔祁連山自然保護區等生態恢復治理工作。
(十)測繪地理信息科。承擔全市基礎測繪任務和測繪資質資格及信用管理工作。負責執行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和地理信息項目,建立和管理測繪基準、地理信息數據,監督管理測繪和地理信息行業市場秩序,負責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和地圖管理,負責執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並監督實施。
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地圖審核,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負責全市基礎地理信息建設的業務指導。負責編制和實施全市自然資源科技發展規劃和重點科技項目計畫。承擔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導自然資源科技成果推廣、科學技術普及和科技人才培養工作。組織開展衛星遙感等高新技術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
(十一)人事與財務科。承擔局機關、所屬單位和派出機構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審、幹部教育培訓、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承擔自然資源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貫徹執行財務和資產管理的政策法規和制度,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業務經費和工資發放等工作。落實部門預決算、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審計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工作經費和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投資專項、重大裝備。

行政編制

市自然資源局機關行政編制20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職數15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保留機關後勤事業編制1名。
市自然資源局甘州分局為市自然資源局派出機構。
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張掖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學漢
張掖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掖市不動產登記管理局局長:秦述國
張掖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掖市土地儲備中心主任:王生坤
張掖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金龍
張掖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祁永林
張掖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自然資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夏軍
張掖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張掖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支隊長:李進賢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辦公地址

地址:甘肅省張掖市甘州區丹霞東路20號市自然資源局辦公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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