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甘州區應急管理局

張掖市甘州區應急管理局是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規範性簡稱為區應急局,區應急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應急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掖市甘州區應急管理局
  • 所屬單位:張掖市甘州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張掖市甘州區
  • 現任領導:李金銘(局長)
主要領導,人員編制,主要職責,

主要領導

局長是李金銘。

人員編制

核定行政編制11名,保留機關工勤編制2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3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起草區委、區政府貫徹落實有關政策法規的實施辦法、規範性檔案草案,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程、標準和法規規章。
(三)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本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合對接,銜接駐張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規定對全區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履行雙重管理職責,聯繫協調張掖市礦山救護大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開展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協調、監督檢查區級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中央及省屬駐張企業和市屬企業除外)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煤礦、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行業、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負責排查、消除病險尾礦庫、堆渣場、採空區等生態環境安全隱患。參與依法應當參加的與安全生產事故有關的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工作。
(十八)做好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生態環保、安全生產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管理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提高服務效率,推動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二十一)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局甘州分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提出建議或作出決定。承擔全區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甘州分局、區水務局、區林業和草原局、區地震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協調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市自然資源局甘州分局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開展落實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區水務局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洪水乾旱災害調查評價和隱患排查。組織編制全區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洪澇災害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區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全區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區應急局可根據相關部門的提請,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全區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局負責提出全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全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全區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與區發展和改革局在煤礦安全生產監管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局承擔全區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2)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協調開展煤層氣開發、淘汰煤炭落後產能、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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