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

迪慶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

迪慶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是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由迪慶藏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迪慶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林業和草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林業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局長:張永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迪慶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局
  • 辦公地址:香格里拉市長征大道70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全州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監督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並統一發布有關信息。承擔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國家批准後監督執行。負責林地管理,擬訂全州林草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國家級公益林審核、報批,協助實施省級公益林劃定,開展公益林管理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州濕地保護規劃和有關標準規範,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協助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緊保護區建設規劃,執行雲南省標準和規定,監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以及陸生野生動物棲息地調查、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提出擬訂及調整雲南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的建議,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協助擬訂各類自然護地規劃和有關標準。組織開展國家公園的劃定、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協助擬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報經批准後指導實施。負責迪慶轄區內的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三江併流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監督管理。負責森林旅遊發展的規劃、指導、管理和監督。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
(七)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和產業發展相關工作。協助擬訂全州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州林業和草原發展、維護林業和草原經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指導監督林下經濟發展。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八)擬訂全州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落實相關林業和草原產業雲南省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有關工作。
(九)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和監督生態建設。
(十)指導迪慶州自然資源公安工作,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公安隊伍,指導相關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有關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集體)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負責林業和草原災害統計評估及恢復重建工作。
(十二)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資金和國有資產,提出林業和草原預算內投資、國家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州政府規定的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政策,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
(十三)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宣傳和外事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迪慶州林業和草原局要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綠化,保障生態安全。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參與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統一推進各類自然保護地的清理規範和歸併整合,建設統一規範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公園體制。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迪慶藏族自治州應急管理局、迪慶藏族自治州水務局、迪慶藏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迪慶藏族自治州防震減災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州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州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相關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州級應對重特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特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州應急管理局、州水務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氣象局、州防震減災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中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和災情報告等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州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旱災害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落實迪慶州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州水務局、州林業和草原局、州防震減災局的有關要求,執行迪慶州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5)州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和集體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6)州防震減災局負責震情監測分析、跟蹤研判,及時向州委、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震情。州應急管理局負責地震災害救援處置。
(7)必要時,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水務局、州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州應急管理局,以迪慶州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迪慶藏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有關職責分工。
州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案件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森林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信息、安全、日常外事、保密、信訪、督查、檔案、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幹部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工作。
政策法規與行政審批科
承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以及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聽證的有關工作,提出生態建設、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的綜合性政策建議,提出林業和草原法治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牽頭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統一管理行政審批工作,推進行政審批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便民化。承擔從省內引進林木種子、苗木檢疫審批,辦理出州植物檢疫證書。
林草資源管理科
擬訂全州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國家批准後監督執行。承擔林地有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天然林、公益林保護有關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防火有關工作。承擔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指導草原保護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退耕(牧)還草有關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
林草改革與產業科
承擔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及產業發展相關工作。組織擬訂林業和草原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擬訂資源最佳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承擔林木種子、草種管理工作,組織種質資源普查、收集、評價、利用和種質資源庫建設以及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指導良種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設、林下經濟發展,以及國有林區基本建設和發展。監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質量和生產經營行為。
生態保護修復與科學技術科
承擔森林、濕地、荒漠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起草國土綠化方針政策,綜合管理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有關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起草荒漠化防治、石漠化防治建設規劃、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程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點生態工程。承擔防治荒漠化公約履約工作。承擔迪慶州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技術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科技標準化、質量檢驗、監測和智慧財產權等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和監督生態定位站和生態體系建設。負責林業和草原宣傳、教育相關工作。
林草資源管理科
擬訂全州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措施,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經國家批准後監督執行。承擔林地有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天然林、公益林保護有關工作。負責森林和草原防火有關工作。承擔草原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指導草原保護工作,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組織實施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負責退耕(牧)還草有關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
自然保護地與野生動植物保護科
監督管理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負責森林旅遊發展的規劃、指導、管理和監督。負責迪慶轄區內的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地、三江併流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保護管理工作。承擔濕地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濕地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濕地生態修復、生態補償工作,管理重要濕地,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承擔國際濕地公約履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和資源狀況評估。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提出雲南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建議。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有關工作。
規劃財務科
研究提出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建立林業和草原生態扶貧、相關生態補償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管理監督中央和省級林業和草原資金及相關項目實施。編制年度生產計畫。監督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林業和草原國際合作項目資金。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行業會計核算和規費。負責統計信息工作、審計稽查、機關財務核算管理,勞動工資和直屬單位計畫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迪慶藏族自治州哈巴雪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
負責開展哈巴雪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和保護相關工作。按照州林業和草原局統一規劃,擬訂哈巴雪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制度;負責落實好保護區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和資源林政管理日常工作;協同相關部門開展好自然生態保護和生物多樣性研究,組織生態環境監測;開展自然保護宣傳教育。
迪慶藏族自治州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
負責全州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預測預報、防治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等工作。
迪慶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科學研究所(迪慶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站)
負責林業和草原重大關鍵性科學技術問題調查研究、技術宣傳、培訓、科技中介服務、科技成果推廣及套用開發等相關工作。承擔重大林業和草原科學技術課題的研究;負責配合省林業和草原科學院開展好國內外學術交流、科技合作、林業科技諮詢等工作;組織林業和草原重點科技推廣項目的實施;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成果的轉化,配合省林業和草原技術推廣站做好國內外林業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示範、推廣工作。
迪慶藏族自治州天然林保護工程及退耕還林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天然林保護工程和退耕還林工作的組織實施。擬訂天然林保護工程相關制度、編制規劃和區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工程的督查驗收和監測工作;負責全州退耕還林工作的建設標準、技術規程和綜合協調。
迪慶藏族自治州三江併流世界自然遺產管理辦公室
負責三江併流遺產地的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的宣傳、組織、協調和監督。組織草擬和實施相關規劃,對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
迪慶藏族自治州林草種苗和國有林場管理工作站(迪慶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工作站)
負責全州種苗和國有林場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全州林木良種選育、審定、推廣和全州林木引種及林木種質資源管理工作;為林木種苗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提供種苗信息服務和技術指導;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州林木種苗質量檢驗標準;協助本級人民政府制訂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資源調查、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工作;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林木採伐的伐區調查設計,參與監督伐區作業和伐區驗收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州國有林場和林工站相關工作。
迪慶藏族自治州林業雙中心
協調配合開展推進我州林權及林業草原相關大數據的發展管理及平台建設,推動政府和行業數據開放共享利用;配合做好全州林業和草原大數據的安全保障和運維管理;配合省林業和草原局做好部門信息化和林權交易(收儲)等業務,開展州級技術培訓及數據服務工作。
迪慶藏族自治州草原監理站
組織協助開展全州草原資源調查普查,草原資源、草原生態監測等工作,負責研究擬訂草原保護技術標準和規範。
迪慶藏族自治州林業和草原防火監測中心
開展林業和草原防火監測及相關工作。在迪慶州森林和草原防火指揮部的指導下,組織指導全州森林和草原防火預警回響、監測管理和信息發布以及全州森林和草原防火科學技術推廣和套用;承擔常規熱點資料庫的建立、管理、更新和維護工作,並結合地面調查,提高林火監測準確率;結合森林和草原地理信息系統軟體,通過森林防火視頻指揮中心為全州森林和草原防火撲救工作提供參考;按省、州林業和草原局的要求或火情監測需要,對指定區域和特定時段進行重點監測。
迪慶藏族自治州林草資源和生態公益林工作站
開展林草資源、生態公益林相關工作。負責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資源、草原資源、荒漠化(石漠化)土地等自然資源及自然生態狀況調查、監測、評估、保護、利用、評價及研究工作,開展相關領域的科學研究負責林業工程發展規劃設計及工程諮詢,生態建設和環境工程規劃設計與決策諮詢;負責林業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林業數表編制工作;負責全州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森林管護員(包括生態護林員)工作的組織實施,擬定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和森林管護員(包括生態護林員)相關制度、編制規劃和全州公益林區劃並組織實施;配合開展督查驗收和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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