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米易縣見義勇為保護和獎勵辦法
- 發布時間:2014年9月10日
- 發布機構:米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米易縣見義勇為保護和獎勵辦法 米府辦發【2014】65號 第一條 為弘揚正氣,鼓勵見義勇為,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四川省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實施意見》...
為弘揚社會正氣,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制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該《辦法》經2012年2月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政府第3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12年2月10日新疆維吾爾...
民政、衛生、勞動、人事、教育、財政等部門,應當認真履行職責,配合有關單位,保證本辦法的實施。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1994年7月13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河南省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保護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廣西壯族自治區見義勇為獎勵和保護辦法》已經2007年8月3日自治區第十屆人民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為了鼓勵公民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現予發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第 30 號 自治區主席 陸 兵 二○...
《山西省見義勇為人員保護和獎勵條例》於2006年5月26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詳細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人員,弘揚社會正氣,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負責調查的公安機關或者有關單位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調查,並在調查結束後七日內,將調查結果書面報送縣級綜治辦。簡介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 10 號 《黑龍江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規定》業經二○○七年九月十九日省...
《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經2000年5月9日四川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通過,2000年5月9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予以公布。該《條例》分總則、確認、保護、獎勵、法律責任、附則6章33條,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0年12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號發布的《湖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保護規定》予以廢止。政府令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383號 《湖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已經2015年11月23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
2001年11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簡介 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 66 號 2001年11月21日內蒙古...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人員,是指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同正在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事跡突出的公民。第三條 見義勇為...
二、貴州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 將第二十九條第一款修改為:“ 被授予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或者先進個人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子女參加中考時給予一定的加分照顧,在參加高考時給予加分的照顧由省人民政府規定,並根據國家高考政策...
第十五條公民因見義勇為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產生的生活補助或犧牲人員產生的喪葬費、生前撫養(扶養)人的必要生活費,按照《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規定辦理。有工作單位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督促所在單位按照工傷...
2004年9月25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條例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鼓勵見義勇為行為,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實施辦法〉的決定》已經2014年6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修改決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實施辦法》的...
《河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已經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4年11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27日河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弘揚正氣,鼓勵見義勇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四川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9...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等活動,適用本辦法。本省公民在省外見義勇為的,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三條 全社會應當支持見義勇為行為,。鼓勵成年人採取正當、有效方式見義勇為,並保護自身...
《昆明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辦法》已經 2013 年 12 月19 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 65 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 年 2 月 15 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弘揚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保障見義勇為人 員的...
第一條 為鼓勵和支持見義勇為行為,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遼寧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見義勇為人員,是指符合《條例》第二條規定的見義勇為者。?
第十五條 對見義勇為人員授予“貴陽市見義勇為特殊貢獻獎”的,應當提請市人民政府批准;對見義勇為人員授予“貴陽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榮譽稱號的,由市見義勇為獎勵和保護工作委員會批准;按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對見義勇為...
上海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是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見義勇為評判的一套標準。共有二十三條。中文名 上海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辦法 地區 上海市 類型 政策辦法 共有 二十三條 目錄...
南京市見義勇為評審和獎勵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見義勇為評審和獎勵工作,有效保護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南京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等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評審、獎勵及其相關管理工作,適用...
《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於2000年4月21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北京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 時間 2000年4月21日 目錄 1 條例全文 2 修訂的條例 ...
2015年7月22日,《武漢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由武漢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15年9月23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修訂的條例 (2015年...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法定職責、法定義務之外,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與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的合法行為。第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見義勇為人員獎勵...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的人員,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實施救人、搶險、救災等行為。第四條 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實行政府...
第五條 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人員,實行精神獎勵、物質獎勵和社會保障相結合的原則。第六條 市和縣、區人民政府組織本條例的實施,其所屬的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工作機構(以下簡稱見義勇為工作機構)負責日常工作。公安、財政、民政、勞動...
武漢市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 (1997年11月20日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6次會議通過,1998年1月10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批准;根據2010年9月15日武漢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
第八條 對正在實施見義勇為行為的人員,在場的公民都有責任給予援助。任何單位都有支持、保護其合法權益的義務。第二章 確認第九條 本規定所稱見義勇為行為是指:(一)同正在實施的侵犯國家、集體、公民財產或者公民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
第一條 為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精神文明建設,鼓勵公民見義勇為並保護其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及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保障,適用本條例。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