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谿縣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竹谿縣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08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的第一年。一年來,我縣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於貫徹落實《條例》的工作要求,認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概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做法,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2009年工作重點,

概況

2008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的第一年。一年來,我縣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於貫徹落實《條例》的工作要求,認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縣通過政府入口網站、政府公報公開政務信息3882條。主要涉及重大項目建設,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縣城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以及社會事業發展等方面的情況。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08年度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8件,電話申請公開政府信息25件,全部進行了答覆。依申請公開信息的內容主要集中在移民政策、建房手續辦理、房屋產權交易等方面。

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本年度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件、訴訟和申訴案件。

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對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縣直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同時,下發檔案明確了縣政府辦公室是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明確了專門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健全機制,規範運行。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我縣建立了以下工作機制及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機制。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編制了《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確定了可以主動公開的具體內容,並在縣政府入口網站上公布;2008年初正式創刊發行了《竹谿縣人民政府公報》,發行規模達650份,免費贈送縣領導、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一個重要平台和載體,發揮了特有的作用;在縣檔案局設立了政府信息查閱室和資料索取點,配備了專門的辦公設施和工作人員,為民眾查閱政府信息提供方便。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制。制定了《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印發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相關工作表格。要求各鄉鎮、各部門按照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的相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工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各相關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相關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制度。縣政府制定下發了《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發布保密審查規定》,進一步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前的保密審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泄露國家秘密和其他不應公開的信息。
(三)加強督辦,有序推進。縣政府辦公室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對各鄉鎮、各部門、相關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經常性、有重點、有針對性的督促檢查,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不積極、信息公開不規範的鄉鎮和單位進行重點督辦,推動了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平衡開展。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2009年工作重點

一年來,我縣雖然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和人民民眾的期望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少數鄉鎮和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夠重視,沒有按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二是主動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的領域有待進一步拓展。少數鄉鎮和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存在內容簡單、流於形式的現象;大多數單位信息公開的形式普遍比較單一,只公布了機關的機構設定、工作流程、規劃方案、機關工作的制度等方面的信息,《條例》要求的主動公開的信息空缺較多。
2009年,我縣將繼續按照省、市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爭在規範化、制度化、程式化等方面取得新進展。
一是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努力營造政府信息公開的良好氛圍。採取以會代訓、自主學習、集中學習等多種形式,使廣大幹部職工深刻領會《條例》施行的重大意義,儘快了解和熟悉《條例》,同時引導民眾學習《條例》、熟悉《條例》、使用《條例》。
二是進一步加大公開力度,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對縣政府及部門的信息,按“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不斷充實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考評機制。制定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明確考核的原則、內容、標準、程式和方式等,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單位年度工作考核考評內容。
四是建立社會評議制度,加強社會監督。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社會評議政風、行風的範圍,組織人民民眾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評議,並根據評議結果完善制度、改進工作,切實維護廣大人民民眾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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