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谿縣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11年,全縣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按照《條例》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制度體系,完善公開載體,強化考核督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推動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

基本介紹

  • 屬性:政府工作報告
  • 年份:2011年
概述,主動公開,辦理情況,訴訟申訴,改進措施,

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省、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編制本報告。
2011年,全縣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按照《條例》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制度體系,完善公開載體,強化考核督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推動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組建機構,落實責任。根據《條例》要求,為加強對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了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夏良勝同志任組長,縣直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同時,下發檔案明確了縣政府辦公室是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明確了專門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健全機制,規範運行。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進行,依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建立了以下工作機制及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機制。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編制了《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確定了可以主動公開的具體內容,並在縣政府入口網站上公布;繼續發行《竹谿縣人民政府公報》,發行規模達650份,免費贈送縣領導、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一個重要平台和載體,發揮了特有的作用;在縣檔案局設立了政府信息查閱室和資料索取點,配備了專門的辦公設施和工作人員,為公眾查閱政府信息提供方便。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制。完善了《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印發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相關工作表格。要求各鄉鎮、各部門按照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的相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工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各相關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相關問題,形成全縣各級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制度。縣政府制定下發了《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發布保密審查規定》,進一步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前的保密審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泄露國家秘密和其他不應公開的信息。同時,各鄉鎮、各部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制度,明確分管領導和信息報送員的職責,規範政府信息報送程式,確保政府信息的安全性、真實性和時效性。通過建立完善各類制度,基本實現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的目標,變“被動公開”為“主動公開”和“規範公開”,進一步推動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上新水平。
(三)加強督辦,有序推進。縣政府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由縣政府辦公室牽頭,從監察局、物價局、民營辦等相關單位抽調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對各鄉鎮、各部門、公用事業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經常性、有重點、有針對性的督促檢查,建立健全督辦檢查長效機制,有力推動了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平衡開展。

主動公開

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將與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通過網站、公開欄(牆)、政府公報、廣播、電視、便民手冊、簡報、公開查閱室、社會活動日等形式,主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縣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7896條。主動公開信息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地方政策法規、行政決策、政府檔案、工作機構、工作措施、城市建設管理、社會保障就業、招商引資、社會服務等信息。

辦理情況

(一)公眾互動。全縣各級政府、各部門利用政府入口網站和部門網站互動平台,辦理網民的建議、意見、諮詢、投訴和求助等各種訴求信息累計達1720條。
(二)依申請公開。2011年,全縣各級政府機關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和依申請公開的程式,受理公民、個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0件。申請的內容主要涉及房產規劃、土地徵用、移民搬遷、高速公路拆遷與補償標準、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以及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答覆率達到100%。

訴訟申訴

2011年度未發生因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而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申訴的情況。

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0年來,全縣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按照《條例》要求,根據縣政府的統一部署,積極主動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發展仍不夠平衡。如:依申請公開信息量較少,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工作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網上公開信息還存在公開不及時、內容不完整、分類不科學等問題。特別是各鄉鎮、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機構還不夠健全,少數單位沒有安排專人負責這項工作,難以保證信息及時發布,這些不足和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認真加以克服和解決。
(二)改進措施。
1、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考評機制。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等工作制度,執行檢查考核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期高效持續開展。
2、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的程式。規範保密審查程式和申請公開程式,提高申請處理效率,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效運作。
3、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紮實做好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三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強對民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明確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時限,並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發生變化或失效時及時更新。
4、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設。2012年,我縣將切實加縣、鄉鎮兩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設,確保各級各層有專門的工作人員負責這項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