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谿縣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09年來,我縣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推進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擴展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程式,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與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有效推進,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廣大人民民眾對政府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基本信息,主要內容,

基本信息

2009年來,我縣繼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推進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擴展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程式,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與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有效推進,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了廣大人民民眾對政府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主要內容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將與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通過網站、公開欄(牆)、政府公報、廣播、電視、便民手冊、簡報、公開查閱室、社會活動日等形式,主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截止2010年12月31日,我縣主動公開政府信息7860條。主動公開信息內容包括國家政策法規、地方政策法規、行政決策、政府檔案、工作機構、工作措施、城市建設管理、社會保障就業、招商引資、社會服務等信息。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公眾互動。全縣各級政府、各部門利用政府入口網站和部門網站互動平台,辦理網民的建議、意見、諮詢、投訴和求助等各種訴求信息累計達1815條,回復率為86.6%。
(二)依申請公開。2010年,全縣各級政府機關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和依申請公開的程式,受理公民、個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件。申請的內容主要涉及房產規劃、土地徵用、移民、高速公路拆遷與補償標準、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以及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答覆率達到100%。
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訴訟申訴的情況
本年度未發生因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而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申訴的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對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縣直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組織保障;同時,下發檔案明確了縣政府辦公室是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明確了專門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健全機制,規範運行。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進行,依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建立了以下工作機制及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機制。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編制了《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確定了可以主動公開的具體內容,並在縣政府入口網站上公布;創辦發行了《竹谿縣人民政府公報》,發行規模達650份,免費贈送縣領導、各鄉鎮、縣直各單位、縣人大代表、縣政協委員,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一個重要平台和載體,發揮了特有的作用;在縣檔案局設立了政府信息查閱室和資料索取點,配備了專門的辦公設施和工作人員,為民眾查閱政府信息提供方便。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制。制定了《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印發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相關工作表格。要求各鄉鎮、各部門按照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的相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工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各相關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職責,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相關問題,形成全縣各級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制度。縣政府制定下發了《竹谿縣政府信息公開發布保密審查規定》,進一步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前的保密審查工作,防止在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泄露國家秘密和其他不應公開的信息。同時,要求各鄉鎮、各部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審查制度,明確分管領導和信息報送員的職責,規範政府信息報送程式,確保政府信息的安全性、真實性和時效性。
(三)強化督辦,紮實推進。縣政府辦公室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由政府辦牽頭,從監察局、物價局、民營辦等相關單位抽調人員成立工作專班,對各鄉鎮、各部門、公用事業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經常性、有重點、有針對性的督促檢查,建立督辦檢查長效機制,推動了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平衡開展。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有待進一步加強。
2、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主動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及時性有待提高。
3、考核評測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督促檢查工作尚需加強。
4、少數部門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夠,制度建設尚需進一步健全。
(二)改進措施。
1、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考評機制。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等工作制度,執行檢查考核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長期高效地持續開展。
2、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的程式。規範保密審查程式和申請公開程式,提高申請處理效率,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高效運作。
3、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紮實做好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三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強對民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明確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時限,並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發生變化或失效時及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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