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是指採購人、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通過組建競爭性磋商小組(以下簡稱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就採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宜進行磋商,供應商按照磋商檔案的要求提交相應檔案和報價,採購人從磋商小組評審後提出的候選供應商名單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採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是首個“國務院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競爭性磋商
- 外文名:Competitive negotiations
- 發布單位:國務院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
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是指採購人、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通過組建競爭性磋商小組(以下簡稱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就採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宜進行磋商,供應商按照磋商檔案的要求提交相應檔案和報價,採購人從磋商小組評審後提出的候選供應商名單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採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是首個“國務院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
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是指採購人、政府採購代理機構通過組建競爭性磋商小組(以下簡稱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就採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宜進行磋商,供應商按照磋商檔案的要求提交相應檔案和報價,採購人從磋商小組評審後提出的候選...
《財政部關於政府採購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是財政部為了深入推進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和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促進實現“物有所值”價值目標、提高政府採購效率發布的一則通知。
競爭磋商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採購需求只能提出功能性指標或相對寬泛的技術規格,需要和供應商討論的項目採購;(二)採購目標總體明確但可以有不同路徑和方案實現,採購人需要和供應商通過對話確定最優採購路徑方案並選擇最符合採購人需要...
政府採購方式(Government purchase mode)指政府為實現採購目標而採用的方法和手段。我國《政府採購法》規定,我國的政府採購方式有: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採購、詢價和國務院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
競爭性磋商公告應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發布。競爭性磋商公告應包括項目實施機構和項目名稱、項目結構和核心邊界條件、是否允許未進行資格預審的社會資本參與採購活動,以及審查原則、項目產出說明、對社會資本提供的回響檔案...
第二十二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採購項目,可以採用競爭性磋商方式採購:(一)購買服務項目;(二)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三)因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
(一)競爭性談判具有法律範圍內的靈活性 由於是談判,採購人可以同參加談判的投標人面對面地對產品的技術、檔次、使用功能、價格、供貨期、付款方式等實質性問題進行探討、磋商、談判,一是可以給投標人更多展示自己的企業和產品競爭力的...
第五十八條 採用直接票決定標法、集體議事法或者競爭性磋商法定標的,招標人應當組建定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檔案的規定定標。定標委員會成員應當依據招標檔案確定的投票規則,獨立行使投票權。票決應當寫明投票理由,採用記名方式。第五十九條 ...
服務項目,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二條、《政府採購非招標採購方式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政府採購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相應情形,擬採用詢價、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的,項目單位應當...
2.競爭性談判公告、競爭性磋商公告和詢價公告。競爭性談判公告、競爭性磋商公告和詢價公告的內容應當包括採購人和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法,採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採購項目預算金額,採購項目需要...
第四條 PPP項目採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和單一來源採購。項目實施機構應當根據PPP項目的採購需求特點,依法選擇適當的採購方式。公開招標主要適用於採購需求中核心邊界條件和技術經濟參數明確、完整、符合國家...
本辦法所稱政府採購項目包括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採購、框架協定採購以及國務院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實施的政府採購項目。所稱採購檔案包括資格預審檔案、招標檔案、競爭性談判檔案...
一些特殊項目由於供應商數量有限而不能形成有效招標競爭的,可以採用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採購等方式進行採購。具體案例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案 工程建設項目背景概況 主要介紹工程建設項目的名稱、用途、建設地址、項目業主、...
本書以1289個問答、155個案例以及11個例題解讀政府採購和工程招標、投標與評標的基本知識、策略與技巧,包括政府採購的新方式和新方法———競爭性磋商、PPP項目政府採購和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地闡述了評標的十大原則。本書供採購人、...
第二條 山東省行政區域內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和單一來源採購方式的政府採購項目的採購需求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採購需求,是指採購標的的技術、規格、性能、功能、質量、服務等要求的具體細化,是...
項目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方式開展採購的,按照《政府採購法》和《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採購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14〕215號)等法律法規執行。項目採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開展採購的,...
除協定供貨、定點採購等小額零星採購項目外,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採購方式實施採購的政府採購項目均應當在江西省政府採購網、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公開採購意向。4、採購執行過程中應切實惠及中小...
第十一條 項目實施機構應當優先採用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等競爭性方式採購社會資本方,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充分競爭。根據項目需求必須採用單一來源採購方式的,應當嚴格符合法定條件和程式。第十二條 項目實施機構應當根據項目...
二次競爭性談判只有兩家供應商可否繼續進行252 談判小組組建不合法將導致成交結果無效255 競爭性談判項目最低報價並非必然成交258 公開招標項目擅自採用競爭性談判,契約無效262 變更契約實質性內容簽約違法267 第二部分 競爭性磋商271 競爭...
第二十條 政府採購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採購方式。公開招標採購,是指採購機關或其委託的政府採購業務代理機構(統稱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供應商(統稱投標人)投標的採購方式。邀請招標...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公共資源交易,是指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國有企業以項目業主身份,對涉及自然性、資產性、社會性和行政性的資源的所有權、使用權、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掛牌、競爭性談判、磋商、詢價、單一來源採購...
《政府採購活動爭議處理》是2020年9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杭正亞。本書對政府採購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成交)、契約的各個程式環節和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等各種採購方式的爭議處理,在實務方面進行...
(三)規範性檔案 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2016.11.18)政府採購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2014.12.31)關於政府採購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2015.6.30)政府採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