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交易方式管理規定》是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交易方式管理規定
- 發布日期:2024-03-12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交易方式管理規定》是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交易方式管理規定》是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保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於2012年12月27日經合肥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3月27日,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查批准,於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公共資源的交易、監督、管理等進行了細緻規範,並建立了“黑名單制”,若交易單位違規,將記入不良信用檔案。...
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是指根據各類公共資源交易特點,按照有關規定建設、對接和運行,以數據電文形式完成交易活動的信息系統。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管系統是指政府有關部門線上監督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信息系統。第十條 公共資源項目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應當符合法定的交易條件。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實施主體根據交易標的專業...
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遵循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第三條 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實行綜合管理與行業監督相結合、監督與交易經辦相分離的監管體制,統一制度規則,統一平台交易,統一服務標準,統一信息公開。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綜合管理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牽頭擬訂全省公共資源交易制度、進場交易項目目錄、...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 效期三年。政策解讀 現將《合肥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據 《安徽省建築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經省政府第125次常務會議修訂通...
《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檔案管理規範》(DB3401/T 280-2022)是2022年11月3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合肥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地方標準《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檔案管理規範》(DB3401/T 280-2022)確立了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檔案管理的基本要求,並規定了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產生的,具有保存...
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負責城市快速路、跨縣區的城市主幹道、公益性項目、水環境項目等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市委市政府另有批示的從其規定。市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和園林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數據...
專家庫是指省人民政府依法組建,為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提供評標評審服務的專家信息庫。專家是指納入專家庫管理,以獨立身份履行評標評審職務,接受勞務報酬的專業技術人員。第三條 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內項目依法需要專家評標評審的,應當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 專家庫建設和運行應當遵循...
第十條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實施主體根據交易標的專業特性,選擇使用依法建設和運行的電子交易系統。第十一條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依法需要評標、評審的,應當按照全國統一的專家專業分類標準,從依法建立的綜合評標、政府採購評審等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專家...
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參與。不得設定與契約履行無關和明顯超過招標項目要求的業績等不合理條件,不得違規設立各類預選供應商、預選承包商名錄,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排斥、限制潛在投標人或者供應商。第十六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
【檔案來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195號 市長 2017年12月11日 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範活禽交易秩序,預防和控制傳染病,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或者投標人的行為。第十五條 商務、交通運輸、稅務、海關等部門應當加強協作,最佳化口岸業務辦理流程,依法精簡進出口環節審批事項。按照國家規定落實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有關單位不得在目錄以外收取費用。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監督管理協作機制,依法查處...
(二)負責對建設工程、產權交易、政府採購、土地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監督。(三)受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產生的爭議和糾紛,依法查處交易活動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四)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程式、規範,對交易檔案...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做好家禽屠宰廠(場)用地規劃、選址等相關工作。商務、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財政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家禽交易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本市市區範圍內禁止活禽交易,實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運輸、冰鮮上市。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包河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
(三)牽頭最佳化評標辦法,負責編制各類交易檔案標準文本。(四)監督管理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建設、運營及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機構的交易服務職責履行情況。(五)依法依規審批、審核進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項目的交易方式。(六)對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的投標(競買)、履約等保證金繳退情況進行監督。(七)...
由於目前市場主體魚龍混雜,標後履約責任認定困難,監督管理不夠完善,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項目推進速度與實施質量,為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標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巢湖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制定本《實施辦法》...
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其他特殊情況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交易。第十一條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交易項目,項目實施主體應當依法採用招標、拍賣、掛牌、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詢價、競爭性磋商和框架協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交易方式進行交易。項目實施主體因交易項目有特殊性、只有...
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由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管理和監督。主要職責 (一)負責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建設和服務工作。具體包括交易規則制訂、交易中心場所和信息化建設、標準化服務流程體系搭建、業務交易服務保障等。(二)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政府採購、產權交易、土地出讓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的信息發布、...
第七條 公共資源交易實行目錄管理,列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項目應當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進行交易,禁止任何形式的平台外交易。未列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項目,由項目實施主體依法自主組織實施。市人民政府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並適時調整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明確項目範圍...
第八條 利用公共載體(含空間,下同)設定經營性戶外廣告的,載體使用權應當通過拍賣的方式取得。拍賣方案經市廣管委審定後,由區(開發區)城管部門(機構)或者相關管理部門委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照有關規定進行拍賣;拍賣未成交的,按照公共資源交易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交易。利用非公共載體設定經營性戶外廣告的...
第十三條 委託集中採購項目,學校與中標(成交)單位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簽訂政府採購契約,並在契約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契約及副本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備案。續簽政府採購契約的,要符合續籤條件,契約及副本要在契約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報市財政局備案。第十四條 委託集中採購...
法定限額以下,但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招投標的市本級項目,統一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第八條 招標人自行或委託招標代理單位組織招投標各項活動。第九條 市住房與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國土等相關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本部門管理許可權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報建、招標條件、招標人資格、招標方式等的審查,負責...
會上,區招管局解讀《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項目交易方式管理規定》;荷葉地街道、西園街道分別就各自工作作了交流發言;區政府各位副區長分別安排部署了當前有關工作。葛斌在講話中指出,一年來,面對複雜多變的經濟形勢,面對艱巨繁重的目標任務,區政府堅持明思路促發展,確立“321”空間發展戰略,明晰了“4331”實施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