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驗收標準是建設項目的總體竣工驗收、交付生產或使用,一般應達到下列基本標準:
(1)生產性工程和輔助公用設施。例如造紙板工廠的製漿、紙板、紙箱以及熱電站、供變電、供水、供汽、下水、三廢治理系統以及電訊等,已按設計檔案規定的建築物、構築物基本建成,工藝設備、管線、儀表等均已配套安裝,能滿足生產和使用的要求;經聯動負荷試車合格,構成生產線,形成生產能力,能夠生產出設計檔案所規定的合格產品;
(2)職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設施。例如食堂、浴室、更衣室等,能適應投產初期的需要;
(3)生產準備工作。如機構設定,規章制度建立、人員培訓、原材料、備品、備件以及協作條件的落實等,能適應投產初期的需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竣工驗收標準
- 定義:建設項目的總體竣工驗收、交付生產或使用,一般應達到下列基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