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辦法(試行)》在1989.06.12由化工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1989年06月12日
- 實施時間:1989年06月12日
- 頒布單位:化工部
《化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辦法(試行)》在1989.06.12由化工部頒布。
《化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辦法(試行)》在1989.06.12由化工部頒布。一、總則第一條 為了確保化學工業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全面考核環境保護設施,做到與主體工程同時投產,防止產生新的污染,根據國家《建設項目環...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是2017年環境保護部發布的部門規章。發布公告 關於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範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自主開展環境保護驗收的...
第三十一條 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竣工驗收,必須由環境保護部門先檢查防治污染的措施和效果,並按《化工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辦法(試行)》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凡是防治污染措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的或建成後經過化工...
本技術要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替代《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辦法》(試行)中的有關技術規定。本技術要求與未來國家制定的有關標準中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規定有不符之處,按國家新頒布的標準執行。總則 概述 本技術...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是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3號頒布,2002年2月1日實施的管理辦法。相關公告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3號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已於 2001年12月11日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第12次局務會議...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管理規定》已於1994年12月22日經國家環境保護局局務會議通過,發布單位是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已於2002年2月1日失效,被《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替代。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 國家...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技術指南》是2019年10月1日中國環境出版集團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內容簡介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技術指南》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程式和要求,設定了章節和內容,共分為10...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條例》、規範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自行開展環境保護驗收的程式和標準、強化建設單位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環境保護部於2017年11月發布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根據《條例》和《...
第一條 為規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環境影響後評價,是指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在通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且穩定運行一定時期後,對其實際產生的環境...
第七條 鐵路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分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可單獨進行也可與整體工程驗收一併進行。驗收內容包括工程質量驗收和污染防治與環境恢復效果驗收。第八條 初步驗收:1、建設單位根據確定的建設項目初步驗收計畫,將...
總體規劃應包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生態環境保護、節約集約用地和綜合防災減災的章節或獨立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產業規劃應結合當地土地資源、產業基礎、水資源、環境容量、城市建設、物流交通等基礎條件進行編制,符合國家化工產業政策和所在地區...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是指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本書從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概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釋義及修訂說明、國家環境...
第八條 化工園區管理機構應編制園區總體規劃和產業規劃。總體規劃應包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生態環境保護、節約集約用地和綜合防災減災的章節或獨立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產業規劃應結合當地土地資源、產業基礎、水資源、環境容量、城市建設、物流...
第十二條 園區評價依據國家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本辦法開展,從規劃布局、基礎設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產業經濟、兩化融合等六方面評價,並依據《評分標準》打分。評價報告應包括園區建設成效、存在問題、改進措施、實施項目等內容。第十三...
(十五)按照《山西省化工園區認定評分標準》(見附屬檔案),對園區的規劃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等方面進行細化賦分,認定園區總評分應在60分及以上。 第三章 認定程式 第六條 化工...
四是強化環境監測和調查單位責任,承擔環境現狀監測、竣工環保驗收監測或調查工作的單位,必須按照《河北省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和《關於建設項目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和驗收監測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和相關技術...
第四十八條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其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後,未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時限提出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並且擅自投入運行的,責令停止生產,限期申請,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
第十二條 園區評價從規劃布局、基礎設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產業經濟、兩化融合等六方面開展,並依據《評分標準》打分。評價報告應包括園區建設成效、存在問題、改進措施、實施項目等內容。第十三條 園區管理機構每年上半年開展園區自評,6...
四、環境保護 一新建和改擴建項目應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依法向有審批許可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按照環境保護“三同時”的要求,建設項目配套環境保護設施並依法申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