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我省農村文化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農村文化設施得到進一步改善,廣大農民的文化生活進一步豐富,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但是,目前我省農村文化建設仍然滯後於農村經濟的發展。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實踐“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的要求,根據《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和《福建省鄉鎮工作發展綱要(試行)》確定的任務和目標,“十五”期間我省要大力加強農村文化工作,加快文化強省建設步伐,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促進全省農村文化事業躍上一個新台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工作的決定
- 發布單位:81302
- 發布日期:2001-11-12
- 生效日期:2001-11-12
【發布文號】閩政[2001]文279號
【發布日期】2001-11-12
【生效日期】2001-11-1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改革開放以來,我省農村文化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農村文化設施得到進一步改善,廣大農民的文化生活進一步豐富,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但是,目前我省農村文化建設仍然滯後於農村經濟的發展。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努力實踐“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的要求,根據《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和《福建省鄉鎮工作發展綱要(試行)》確定的任務和目標,“十五”期間我省要大力加強農村文化工作,加快文化強省建設步伐,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促進全省農村文化事業躍上一個新台階。
“十五”期間,我省農村文化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在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文化部、中宣部、國家計委、財政部等20箇中央和國家部委下發的《全國萬裡邊疆文化長廊2001年至2010年建設規劃》和《關於全國萬裡邊疆文化長廊2001年至2010年建設規劃的實施意見》要求,加強縣級圖書館、文化館和鄉鎮文化站的建設,改變全省縣以下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無館(站),或館(站)簡陋破舊的狀況,實現農村各類文化設施齊全、文化設備配套;在文化工作創先方面,創建一批國家級和省級文化先進縣(區、市),加快省級文化先進鄉(鎮)、村的創建步伐,申報一批“中國民間藝術之鄉”和“中國民間藝術特色之鄉”,命名一批“福建民間藝術之鄉”和“福建民間藝術特色之鄉”;在推進先進文化傳播方面,加快“福建文化信息網路”建設,縣級以上圖書館、文化館要爭取普遍入網,並在有條件的地方,建成一批鄉(鎮)、村電子閱覽室;在基層文化隊伍建設方面,逐步實行圖書館、文化館、文化站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建立一支兼專結合的農村文化工作基本隊伍;在開展農村文化工作的活動方式方面,要充實活動內容,改進活動形式,滿足農民就近、經常和有選擇地參加文化生活的需要,努力使廣大農民真正成為文化的受益者、參與者和創造者。
要充分發揮農村文化基礎設施的使用效益。各級政府和教育、科技、計畫生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等部門和各涉農單位在開展時事宣傳、普及科技、傳播知識、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活動時,要充分發揮基層文化站的作用,使之成為農村普及科學文化衛生知識,傳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開展健康文體娛樂活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陣地。各相關部門要在財力、物力和工作上支持鄉鎮文化設施建設和活動的開展,做到資源共享、設施設備共用、活動共建,優勢互補,以充分發揮文化設施的功能。要加強各級文化場館的管理,防止被擠占,或挪作它用,發揮農村文化設施應有的功效和作用。
要重視保護和發展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採取政府扶持和鼓勵社會捐助相結合的多渠道籌資方式設立“福建省農村民眾文藝創作資金”和“福建省優秀民間文化遺產保護資金”,扶持和資助有代表性和有影響的農村區域性民間民俗活動。實行農村稅費改革的地方,縣鄉兩級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確保農村文化建設所需的資金投入。
充分發揮文化經濟政策對農村文化建設的巨觀調控作用,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文化事業發展若干經濟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41號)精神,加大文化經濟政策的扶持力度,切實做好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省文化廳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制定有關政策措施,鼓勵社會各界對文化事業的捐贈,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農村文化建設的積極性。
各級政府要按照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的要求,充分認識農村文化工作在農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進一步提高對農村文化建設重要性的認識,切實把農村文化建設列入農村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定出重點,明確措施,及時研究農村文化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到與農村經濟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要制訂工作計畫,建立規章制度,使農村文化工作走上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農村文化工作要納入各級政府的目標管理責任制,農村文化建設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設檢查評比中應占有一定的比例。要充分調動廣大農民民眾參與農村文化建設的積極性,及時總結這方面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