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廳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由福建省司法廳編制。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3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自《條例》公布以來,我廳在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始終堅持以服務人民民眾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法制、服務部門為目標,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紮實推進司法行政系統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為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2009年調整充實了福建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明確了領導小組具體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信息公開工作,定期召開有關信息公開的工作會議,階段性進行工作總結,及時督促整改,促進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實現了多級聯動式推進政務公開,保證了此項工作深入開展的工作體系。
(二)《指南》和《目錄》的編制工作情況。省司法廳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會議、檔案精神,將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修訂任務分解到有關處室,強化責任意識。重點對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特別是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法律服務、法制保障和法律宣傳等政府信息,由近及遠,摸清底數,分門別類,進行了梳理和發布,努力保證信息公開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在此基礎上,依據《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科學界定公開和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審核機制。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省司法廳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擺到重要議事日程,作為司法行政部門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與廳中心工作一同安排部署,努力做到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開展“五五”普法教育相結合,與機關效能建設和績效考核相結合,與促進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健康發展相結合,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為了進一步從制度機制上規範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按照閩政辦[2007]185號檔案的有關要求,九設區市司法局都在各自的入口網站上開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並與省司法廳網站連結,更方便廣大民眾查詢。未開通網站的省監獄管理局和廳勞教局也利用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設施,公開政府信息。為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效率,省司法廳還下發《關於啟用新版公文處理單的通知》,修改後的公文處理單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了公文制發審簽機制。此外,省司法廳還出台《福建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暫行規定》、《福建省司法廳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暫行辦法》,以及配套相關的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制度,進一步加強了我廳政府信息公開的規範化、制度化。
(五)《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工作。為了提升領導幹部和信息公開業務人員的公開意識和業務水平,進一步掌握信息公開的知識和技巧,加深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省司法廳組織廳機關和省監獄局、廳勞教局相關人員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培訓,並通過福建省司法廳入口網站以及報刊、廣播、電視、公告欄等多種途徑加大宣傳力度,做到“電視裡有圖像、廣播裡有聲音、報刊上有文字、網路上有信息、民眾心裡有口碑”。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09年,省司法廳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2224條。其中法規規章3條,規範性檔案34條,規劃計畫3條,行政事業性收費類1條,行政許可類85條,招投標檔案20條,司法行政要聞265條,基層工作動態139條,業務類信息1674條。歷年累計公開政府信息465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省司法廳把政府信息公開分為機構職能,法規規章和規範,工作規劃計畫,統計信息,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集中採購,行政許可,重大建設項目,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動態和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等11類。
(三)對2003年以來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截止2009年12月底,省司法廳完成了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有關資料收集工作,共清理2003年至2009年各類檔案4000多份,並通過廳入口網站公布了主動公開公文類信息628條。
(四)信息公開的形式。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渠道是網際網路,作為一個為社會公眾提供司法行政綜合業務信息服務的網站,省司法廳入口網站域名規範,內容豐富,信息量大,分類合理,維護更新及時,安全防護到位。特別是增加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後,其公眾關注度不斷增強,專欄的點擊率已達到51245餘次。除了以網站為主公開政府信息外,我廳還以報刊、廣播電視和公告欄等方式拓展信息發布渠道。通過報刊、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定期向社會宣傳新的法律法規,為廣大人民民眾答疑解惑;通過在廳辦公樓設定公告欄,及時公布和更新業務工作辦事指南,方便公眾查詢有關事項,熟悉辦事流程。此外,我廳還將所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複印件按時報送省檔案局和省圖書館,為公眾提供更多的查詢途徑。
(五)《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工作。為了提升領導幹部和信息公開業務人員的公開意識和業務水平,進一步掌握信息公開的知識和技巧,加深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省司法廳組織廳機關和省監獄局、廳勞教局相關人員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的培訓,並通過福建省司法廳入口網站以及報刊、廣播、電視、公告欄等多種途徑加大宣傳力度,做到“電視裡有圖像、廣播裡有聲音、報刊上有文字、網路上有信息、民眾心裡有口碑”。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09年,省司法廳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2224條。其中法規規章3條,規範性檔案34條,規劃計畫3條,行政事業性收費類1條,行政許可類85條,招投標檔案20條,司法行政要聞265條,基層工作動態139條,業務類信息1674條。歷年累計公開政府信息465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省司法廳把政府信息公開分為機構職能,法規規章和規範,工作規劃計畫,統計信息,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集中採購,行政許可,重大建設項目,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動態和其他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等11類。
(三)對2003年以來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截止2009年12月底,省司法廳完成了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有關資料收集工作,共清理2003年至2009年各類檔案4000多份,並通過廳入口網站公布了主動公開公文類信息628條。
(四)信息公開的形式。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渠道是網際網路,作為一個為社會公眾提供司法行政綜合業務信息服務的網站,省司法廳入口網站域名規範,內容豐富,信息量大,分類合理,維護更新及時,安全防護到位。特別是增加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後,其公眾關注度不斷增強,專欄的點擊率已達到51245餘次。除了以網站為主公開政府信息外,我廳還以報刊、廣播電視和公告欄等方式拓展信息發布渠道。通過報刊、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體定期向社會宣傳新的法律法規,為廣大人民民眾答疑解惑;通過在廳辦公樓設定公告欄,及時公布和更新業務工作辦事指南,方便公眾查詢有關事項,熟悉辦事流程。此外,我廳還將所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複印件按時報送省檔案局和省圖書館,為公眾提供更多的查詢途徑。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為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加強與社會公眾的交流互動,進一步提高信息服務質量,省司法廳專門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司法廳辦公室關於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暫行辦法》,並在廳入口網站上專門設立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專欄,接受網上申請。此外,申請人還可通過傳真、信函、當面等方式向省司法廳辦公室提出申請。2009年,共收到1份申請,根據《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已答覆申請人。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截止2009年12月底,省司法廳政府信息公開未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費用。全年共投入4萬餘元主要用於網站改版、檔案材料複印、設立公告欄等政府信息公開支出方面,歷年累計投入6萬餘元。
五、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截止2009年12月底,省司法廳尚未出現社會公眾就信息公開提出複議、訴訟和申訴等需求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儘管2009年省司法廳在府信息公開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由於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制度,社會公眾對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程中,需要邊工作邊總結;二是經費投入不足,部分工作人員思想認識還有偏差,制度落實不夠到位,造成信息公開內容還不夠全面,部分信息發布不夠及時。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1)健全制度,加強學習
省司法廳繼續認真組織《條例》學習,吃透精神,明確要求,掌握規則,進一步深化公開內容,完善公開制度,建立建全信息公開工作長效機制,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長期的動態工作落到實處,為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確保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
(2)創新途徑,充實隊伍
省司法廳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先易後難原則,結合《條例》要求穩步推進公開途徑的創新,改善存檔、檢索、查閱所需軟硬體條件。進一步最佳化欄目結構,方便廣大人民民眾查閱。加強人員配備,加大經費投入,為人民民眾提供更為優質、規範的服務,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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