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政辦〔2009〕182號)的要求,由連江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心編制完成本報告。報告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附表等八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江縣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地點:連江縣
- 時間:2009年
- 類型:工作報告
正文內容
一、概述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初步建立,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縣政府辦公室作為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通過聯席會議制度、大會部署、督促檢查、信息通報等方式,加大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心具體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鄉(鎮)及縣直各部門都依託辦公室等相關科室,確定專門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初步建立,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縣政府辦公室作為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通過聯席會議制度、大會部署、督促檢查、信息通報等方式,加大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心具體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鄉(鎮)及縣直各部門都依託辦公室等相關科室,確定專門人員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完成《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認真對照《條例》規定的範圍,學習和參照省、市政府辦公廳《目錄》、《指南》,結合本縣實際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等工作的通知》(連[2008]44號),公布了《連江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南(試行)》、《連江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試行)》。目前,全縣各鄉(鎮)、各有關部門也已完成本地區、本部門的《目錄》和《指南》編制工作,並在“中國·連江之窗”入口網站對外公布。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政府入口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網頁建設。在“中國·連江之窗”入口網站首頁顯著位置設定“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其“指南與目錄”、“依申請公開”、“信息公開制度”和“信息公開意見箱”等4個二級欄目,同時,對子網頁進行最佳化,使信息公開的單位更加合理,目前子網頁有83個,進一步強化“中國·連江之窗”入口網站的權威性。此外,進一步完善縣檔案館、圖書館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為社會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提供便捷服務。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先後制定《印發關於合理確定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範圍及新版發文單的通知》、《關於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緊急通知》,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若干問題意見的通知》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暫行辦法》、《關於政府信息發布協調的暫行規定》、《關於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暫行規定》等檔案,以及公開信息報送、統計、年度報告等配套工作制度,並督促各鄉(鎮)、縣直各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實施。明確界定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免予公開政府信息範圍,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制度,明確審查工作程式和責任,確保“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通過完善規章制度,進一步規範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程式,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加強《條例》的宣傳和學習培訓。2009年,我縣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報刊、牆報、懸掛條幅等多種方式,重點通過“中國·連江之窗”入口網站廣泛宣傳《條例》,擴大全社會對施行《條例》的知曉率與認知度。通過召開會議、下發檔案等方式要求各鄉(鎮)、各部門及單位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09年4月,我縣專門舉辦了一次培訓班,組織部分政府信息公開單位經辦員進行培訓,保障政府信息公開網上統計報送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我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合理界定信息公開範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截止2009年底,全縣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62條,其中,縣政府及鄉鎮政府在2009年度總計產生主動公開信息1515條,政府工作部門產生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2412條。目前,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4202條,其中,縣政府及鄉鎮政府產生主動公開信息2391條,政府工作部門產生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1811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478條,占18%;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225條,占8.5%;規劃計畫類信息91條,占3.4%;行政許可類信息211條,占7.9%;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142條,占5.3%;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社保就業類信息115條,占4.3%;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信息50條,占1.9%;科教文體衛生類信息222條,占8.3%;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430條,占16.2%。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我縣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合理界定信息公開範圍,做到積極穩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截止2009年底,全縣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62條,其中,縣政府及鄉鎮政府在2009年度總計產生主動公開信息1515條,政府工作部門產生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2412條。目前,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4202條,其中,縣政府及鄉鎮政府產生主動公開信息2391條,政府工作部門產生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1811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478條,占18%;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225條,占8.5%;規劃計畫類信息91條,占3.4%;行政許可類信息211條,占7.9%;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142條,占5.3%;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社保就業類信息115條,占4.3%;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信息50條,占1.9%;科教文體衛生類信息222條,占8.3%;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430條,占16.2%。
(三)對2003年以來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根據《連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抓緊做好2003年至2006年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連政辦 [2008]135號)等檔案,繼續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目前,已有22個單位完成政府信息梳理並公布,有14個單位已部分完成政府信息梳理並公布。
(四)信息公開的形式。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縣採用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等多種信息公開的形式。
1、入口網站。在“中國·連江之窗”政府入口網站中“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政府信息公開。此外,在網站首頁設定了走進連江、新聞系統、政務公開、辦事指南、旅遊之窗、投資創業、互動交流、網上審批等欄目。
1、入口網站。在“中國·連江之窗”政府入口網站中“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政府信息公開。此外,在網站首頁設定了走進連江、新聞系統、政務公開、辦事指南、旅遊之窗、投資創業、互動交流、網上審批等欄目。
2、公共查閱點。縣檔案館、圖書館作為政府公開信息查閱場所,供民眾查閱。
3、政務公開長廊。在縣政府辦公樓外牆設立了政務公開長廊,2009年刊出政務公開欄6期,共刊出各職能單位主動公開信息45條。
此外,通過電視電子觸模屏、牆報、公告、宣傳欄等多形式對政府信息進行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建立了依申請公開制度,明確了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和受理流程。民眾可通過縣政府網站“依申請公開”子欄目,向各政府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查閱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的狀態。2009年全縣依申請公開總數40件,主要以書面申請方式,主要涉及建設、國土、環保等方面,已答覆17件,其中,同意公開10件,部分公開5件,不予公開1件。“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
此外,通過電視電子觸模屏、牆報、公告、宣傳欄等多形式對政府信息進行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建立了依申請公開制度,明確了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和受理流程。民眾可通過縣政府網站“依申請公開”子欄目,向各政府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查閱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的狀態。2009年全縣依申請公開總數40件,主要以書面申請方式,主要涉及建設、國土、環保等方面,已答覆17件,其中,同意公開10件,部分公開5件,不予公開1件。“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9年及歷年累計,無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09年度我縣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1件、提起行政訴訟2件。行政複議結果:責令向申請人作出答覆。
2009年及歷年累計,無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09年度我縣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複議1件、提起行政訴訟2件。行政複議結果:責令向申請人作出答覆。
提起行政訴訟2件:審理結果:1件撤訴、1件責令向申請人作出答覆。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縣因政府信息公開累計被申請行政複議1件、提起行政訴訟3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部分單位和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有待加強。主要表現部分單位政府信息公開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內容簡單、流於形式的現象,信息公開的形式比較單一,沒有及時公開信息。
2、部分單位公開《目錄》編制不夠科學,政府信息的科學分類還有待提高,主動公開力度有待進一步增強。
3、信息公開制度建設有待完善。我縣雖已建立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制度,但還不全面,仍需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考核、責任追究等有關工作制度。
4、機構和人員配製不全,不能適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目前,只有縣政府辦公室成立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其他單位沒有正式信息公開機構,人員也是兼職,工作力量不足,同時,不少單位經辦人員時常更換,對工作產生一定影響。
(二)繼續規範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措施
1、進一步加強《條例》實施工作,努力創新,不斷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繼續整合網站資源,進一步完善政府網站功能,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強化更新維護責任,完善搜尋引擎,方便公眾查詢、檢索。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欄、電子觸控螢幕等公開載體建設。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強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政府信息公共查閱點建設。
2、完善制度建設,確保制度落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到位、責任到位。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指南》,從工作實際出發,進一步科學規範政府信息分類。繼續完善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和監督評議等相關配套制度,完善考核評估辦法,建立社會評議考核保障制度,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
3、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機構和人員建設。同時,繼續加強學習培訓工作,召集鄉(鎮)、部門人員,通過集中授課、開辦講座、以會代訓等多種方式,持續、深入地做好《條例》學習培訓工作,提高經辦工作人員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