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監察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2009〕辦253號)精神,現將福州市監察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概述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福州市監察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榕政辦〔2007〕195號)下發後,即確定了由福州市紀委常委、市監察局副局長陳誠文同志分管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秘書長林子波長分管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市監察局辦公室為主管部門,確指定市監察局辦公室綜合科為工作機構,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明確了具體工作人員。
(二)《指南》和《目錄》的更新、完善情況:
組織專人認真編制本機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科學界定公開和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已於2008年3月份完成《福州市監察局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和《福州市監察局信息公開目錄(試行)》的編制工作,並上報市政府辦公廳。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1、在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方面,正組織力量在網際網路上建立開發了福州市監察局網站,及時發布和更新政府信息;組織力量開發建設福州市紀檢監察綜合辦公業務管理系統,設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模組,用於發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2、在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方面,已在福州市監察局機關內部設立電子顯示屏和獨立的檔案室,定期發布相關信息,供有關人員查閱。
3、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費保障方面,建立了經費保障機制,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積極的支持。投資200多萬元開發建設了福州市紀檢監察綜合辦公業務管理系統。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
1、建立政府信息採集工作分工機制。由市監察局相關室根據分工,認真收集、整理有關信息,經辦公室匯總後,在福州市監察局網站、機關內部電子顯示屏上進行公開。
2、建立政府信息採集工作催辦機制。定期對市監察局相關室採集政府信息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對於未能按時採集、報送相關信息的業務室發出催辦通知單,要求限期採集、報送相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工作:
1、《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發布後,福州市監察局即組織機關全體幹部職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明確《條例》頒布實施出台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提高貫徹施行《條例》的自覺性。
2、《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榕政辦〔2007〕195號)下發後,福州市監察局陳建新局長陳建新專門召集分管領導和有關室負責同志再次認真學習《條例》和省、市有關檔案和、會議精神,明確貫徹施行《條例》準備工作的主要任務,研究部署各項準備工作。
3、在2008年,我局先後派出三批工作人員參加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人員培訓班和全市政府公開信息報送工作培訓班的學習、培訓.的基礎上,2009年,我局又派出工作人員參加全市政府入口網站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班。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83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1、機構設定、主要職能和辦事程式;
2、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3、監督檢查工作動態信息;
4、源頭治腐工作動態信息;
5、執法監察工作動態信息;
6、效能監察工作動態信息;
7、政風建設工作動態信息;
8、應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
(三)對2003年以來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梳理119條、公開104條。
(四)信息公開的形式,包括入口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兩館查閱場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開的情況:
1、在福州市監察局網站上公開信息83條;
2、在福州市監察局機關電子顯示屏上公開信息65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目前,還沒有受理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暫不收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09年度我局無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不夠深透,公開形式的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主動公開力度有待進一步增強。
(二)繼續規範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措施。一是繼續完善制度促規範。二是通過參加上級舉辦的各類業務培訓班、講座、研討會、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擴大培訓人員的範圍,做好《條例》的宣傳和學習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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