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價格監測管理規定》是為科學、有效地組織和規範市場價格監測工作,保證價格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的地方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價格監測管理規定
- 發文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73號
- 發布日期:2002-02-28
- 生效日期:2002-05-01
《福建省價格監測管理規定》是為科學、有效地組織和規範市場價格監測工作,保證價格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的地方規章。
《福建省價格監測管理規定》是為科學、有效地組織和規範市場價格監測工作,保證價格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的地方規章。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73號《福建省價格監測...
經聽證後的調定價格、項目,按規定管理許可權審批或上報。具體聽證辦法由省價格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建立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責任制度,加強重要商品儲備,設立價格調節基金。價格調節基金的設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價...
《福建省房地產價格評估管理辦法》在1998.06.23由福建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規範房地產價格評估工作,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價格評估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
福建省商品房價格管理暫行規定 (1987年4月29日閩建房006號)第一條為加強商品房的市場管理和商品房價格管理,加速住宅商品化進程,推動城市住房制度的改革,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經營商品房的企業,都必須執行本規定。第三條制定商品...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涉案財物價格鑑證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涉案財物價格鑑證,是指各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價格鑑證機構接受司法、行政執法機關及其派出機構(以下簡稱辦案機關)委託,對辦案...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1年11月15日印發《福建省“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
按照前款規定徵收價格調節基金的,由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具體的繳納義務人,並向社會公布。第九條 市、縣級價格調節基金徵收項目和標準是:(一)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非公益性項目按營業額的0.1%~0.5%徵收;(二)建築業...
(十)貫徹執行和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福建省價格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及價格方針、政策。(十一)調控本市價格總水平,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訂和調整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重要商品價格與重要收費,並對其...
(四)對預拌混凝土企業試驗室,由試驗室所在監管部門按照《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規定的頻次開展監督抽查,檢查方式參照《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辦法》和本細則附屬檔案13。第三十三條 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應按照以下要求予以處理:(...
負責管理屬於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藥品價格;會同有關部門管理醫療服務價格、衛生防疫服務收費標準、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婦幼保健服務收費標準;監測、調控相關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價格。(六)行政事業收費管理處 負責政策法規規定的行政...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計委《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城市房產交易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和《福建省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實施辦法》等法規,制定本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三十三條 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依法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或者實行市場調節價,按照規定明碼標價。禁止暴利和損害用藥者利益的價格欺詐行為。對依法應當採取招標投標方式集中採購藥品的醫療機構,應當參加藥品集中採購,降低藥品價格。鼓勵...
(38)加強重點商品市場價格監管。強化重要民生商品和資源性產品價格監測,推進價格監測與價格監管聯動。完善我省“菜籃子”、“米袋子”等重要農產品市場監測預警體系,逐步構建農產品供需形勢分析預判和動態監測預警長效機制。(39)強化要素...
第十二條各考試組織機構,在實施收費前應按照《福建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福建省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到當地價格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有關手續,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如實反映收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收費年審和...
福建省價格監測中心 福建省價格監測中心是福建省物價局直屬單位。具體負責價格監測工作。
《海南省價格監測管理規定》旨在科學、有效地組織和規範價格監測工作及發揮價格監測在巨觀經濟調控和價格管理中的作用;經2020年9月1日七屆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20年9月22日公布,共二十七條,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1975年3月,省下達《關於福建省統一管理價格的商品(產品)目錄》,規定省統一管理的農產品有9類337種,工業品有49類837種,非商品收費有9類18種,原屬縣的定價權幾乎全被取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逐步改革物價管理體制,貫徹以“...
第五十一條 城鎮住宅供水設施運行、維護和管理的費用,計入供水單位運營成本,通過供水價格統一核算。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規定統籌設立專項資金,用於農村集中供水工程的運行、維護與管理。第五十二條 供水單位對城鎮住宅供水設施實施統一維護...
《安徽省價格監測管理規定》是2003年頒布的檔案。檔案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價格監測管理規定》的通知 皖政〔2003〕8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安徽省價格監測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
(六)執行糧食收購品種、質量標準、價格公示和支付售糧款情況;(七)執行國家糧食質量安全標準情況;(八)按照國家規定對糧食進行質量安全檢驗情況;(九)執行政策性糧食經營管理規定情況;(十)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加工的規模以上經營...
第十三條 價格主管部門確定價格監測定點單位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價格監測定點單位的選擇應當具有代表性,其報送的監測數據應當能夠反映當地同類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水平;(二)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管理範圍和分工許可權確定本轄區的...
(十八)商品價格管理處。貫徹實施國家和省管理的商品價格政策和改革方案,監測分析市場價格變化情況和政府定價商品價格執行情況,提出價格調控政策建議;根據福建省定價目錄授權,負責擬訂調整本市政府定價商品價格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政府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