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運輸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落實情況督查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編制了本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所列數據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廳認真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的通知》(閩政辦〔2015〕67 號)要求,紮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我廳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訪問量173510人次,發布動態信息2436條,開展線上訪談22期,電子信息屏公開信息394條,在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新華社、中新社以及福建日報、福建電視台等主流媒體刊發的報導超過2000條,推送交通微信60期131條。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根據人事變動情況,以閩交辦〔2015〕13號文對廳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進行調整。制定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督促各設區市(區)交通運輸局(委)和具有行政職能的廳直單位制定工作要點,明確分工,加強督導,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將落實工作要點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定期通報廳機關處室主動公開公文送交情況。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向省圖書館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電子文本的通知》的要求,以辦公〔2015〕92號要求在主動公開檔案的正文中增加“(此件主動公開)”標識。對國、省有關規定明確公開屬性的類目,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決定等,以正式檔案通知廳機關處室在制發檔案時公開屬性選擇“主動公開”。
  (二)做好政策措施及熱點輿情解讀回應。根據《關於加強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15﹞87號)以及省政府辦公廳推進政策解讀工作座談會等有關精神,我廳制發了《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閩交辦發〔2015〕8號),要求各單位(部門)製作政策檔案的同步制訂解讀方案,在政策檔案公布後的5個工作日內做出解讀。在廳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下設定了“政策解讀”欄目,通過該欄目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報送加快推進廈門郵輪母港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及《福建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等2篇政策性檔案出台的背景、目標、主要內容、政策調整情況等進行了文字解讀。
  (三)深化公開內容,推進交通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1、行政權力運行公開
  (1)動態調整並公開省級權力清單。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推行省級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2014〕40號),我廳梳理與確認保留行政權力292項以及責任事項403項,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由福建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公開發布。此後,我廳將省級實施的“水運工程竣工驗收(含兩個子項)”、“港口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船舶、海上設施檢驗”、“船員適任證書核發(內河)”、“經營水路運輸及其輔助業的許可” 以及“道路客運經營審批”中除省際(不含省際毗鄰縣)客運班線經營外的事項等六大項審批項目分別下放到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調整檔案閩交政法〔2015〕8號及時主動公開。2015年,省級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共64項納入廳行政服務中心辦理,所有審批項目名稱、法律依據、申請條件、所需資料、辦理流程、承諾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等,在行政服務中心以及入口網站公開,並印成辦事指南供申報人查閱,行政相對人可以在網上直接申請,實時查詢受理、進展情況、結果等信息,廳行政審批服務平台受理總量總計5452件,辦結5342件,諮詢578次。
(2)督促屬地交通部門做好權力清單公開。先後以閩交政法明電〔2015〕1號、閩交政法明電〔2015〕6號文督促屬地交通部門進一步梳理明確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即辦事項,對於檢驗、鑑定、招拍掛、評審、聽證等特殊環節,要求明確相應環節辦理時限,並對外公開。
  (3)推進網上審批工作。大力推進網上審批,力爭明年內全面實現所有審批、公共服務事項網上申報、受理、過程查詢及審批結果送達,實現全流程網上辦事。
  (4)推進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我廳印發《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實施方案》(閩交政法〔2015〕45號),統一了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公示樣表,要求我省交通系統相關單位在入口網站開設“雙公示”專欄,向社會全面、及時公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決定。
  (5)推行交通執法信息化,為避免人為撤銷案件、修改案件定性和處罰幅度等,促進行政處罰公平公正,我省於2013年啟用了交通執法案件處理系統,目前全省所有交通綜合執法機構均使用該系統辦理行政處罰案件,2015年,立案案件累計124176件,結案124021件。今年7月,啟用單兵執法裝備(PDA),提升現場執法效能,啟用全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複議系統並全省推廣使用。
  2、財政資金使用公開
  (1)財務預決算信息公開。按照《福建省財政廳關於深入推進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閩財預〔2014〕106號)的統一部署,我廳通過廳入口網站及時公開了2014年度決算信息、2015年度預算信息、2014及2015年整理支出績效情況。嚴格按照《福建省省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閩財行〔2014〕4號)要求,全面公示30多個會議的經費支出情況。
  (2)政府採購信息公開。我廳先後以《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轉發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推行部門政府採購網上公開實施方案的通知》(閩交辦財〔2015〕42號)、《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轉發財政部關於做好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閩交辦財〔2015〕57號)和《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轉發省財政廳關於部門政府採購網上公開系統部署套用有關工作的通知》(閩交辦財〔2015〕66號)等檔案,督促廳機關及廳直單位凡列入政府採購項目的業務必須通過福建省省級政府採購電子化平台辦理並公開政府採購信息,現已完成部門政府採購網上公開系統在廳機關及廳直單位的套用部署工作。
(3)收費信息公開。按照交通運輸部《收費公路統計報表制度》(交公路發〔2013〕721號)要求完成我省2014年度收費公路統計並通過廳網站發布統計公報。
  3、公共資源配置公開
  (1)省級資金補助政策公開。沿海水運工程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省補資金、農村公路拼寬改造省級補助資金、調整農村公路養護補助資金、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管理、信息化管理、繼續教育培訓管理辦法等均通過廳網站主動公開。
  (2)資金安排情況公開。國省道路面改造項目省補進度資金、農村公路危橋改造省級計畫、城市公車輛省級補助資金、島際和農村水路客運成品油價格補助等均通過廳網站主動公開。
  (3)改版交通科技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申報單位可及時查看我廳科研方向及要求,通過系統上報項目申報書並查詢專家評審的情況,促進項目評審公開透明。
  4、交通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
  (1)加強建設項目信用信息公開。《福建省交通運輸廳、福建省重點項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福建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閩交建〔2015〕120號)要求,一是在廳入口網站集中公布各單位考核管理制度,對考核管理制度進行修訂或完善的應在出台後15日內將電子版報送我廳,保證制度及時更新。二是建立考核項目公示制,各設區市交通運輸局(委)、沿海港口管理局應將列入本年度考核的項目清單報送省廳,省廳在廳入口網站公示。三是公布直接定級企業主要問題,年度考核初評結果公示時,一併公布直接考核定級為C級、D級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
  (2)加強項目招標過程監管。根據國、省有關推進電子招標投標工作有關意見,我廳配合省發改委建立電子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平台,使招標投標過程行政監督轉變為線上監督,實現預警糾錯、事中事後監督等功能,將於2016年開始將招投標工作納入省廳對各相關單位績效考核內容,對未及時報送或未執行國家、省里有關招投標規定或未執行省里有關信用結果使用規定的,將責令限期整改並給予績效扣分。交通建設項目項目法人、施工、監理、設計、設計諮詢單位信用綜合考核結果公示以及信用考核等級通報在省交通運輸廳入口網站公布,2015年至今累計公布108條。
(3)農村公路建設實行“陽光工程”。《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福建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閩交建〔2015〕87號)和《福建省交通運輸廳轉發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意見的通知》(閩交建〔2015〕89號)等檔案,全面推廣農村公路“四公開”制度,將規劃計畫、項目招標、實施過程等重要事項、主要流程、責任單位向社會公開,讓廣大民眾更好行使知情權、監督權,充分發揮村民民眾對農村公路建設的監督作用。
  (4)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公開。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關於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交辦明電〔2015〕18號),組織了對全省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的督查,共督查23個交通運輸建設管理部門,檢查普通公路在建項目9個、高速公路在建項目8個、水運工程項目6個,發現安全隱患和問題共85條,並以閩交安〔2015〕57號檔案予以公開。
  5、公共服務信息公開
  2014年11月,我省12328電話系統於3日開通試運行,用於受理公路、水路、道路運輸(含城市客運)、海上搜救、海事、救助打撈等業務領域的投訴舉報、信息諮詢、意見建議。為規範電話系統管理,我廳出台了《福建省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管理辦法(試行)》(閩交辦〔2015〕10號),2015年,全省12328電話系統(除廈門外)總呼入31644件,受理有效業務22049件,有落實有反饋的工單數為1327件,接入通話時長合計806小時。2015年6月,福建省交通物流交易平台上線,“福建卡行物流平台”、“福建傳化物流平台”、“海西物流平台”等3家物流交易平台成功上線,並與福建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對接,為構建完善物流行業信息服務體系奠定基礎。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15年我廳共完成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量為363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7423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我廳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包括機構職能類信息、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規劃計畫類信息、行政許可類信息、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交通扶貧情況信息、交通建設管理類信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行業監督管理類信息、工作動態類信息、交通行業文明建設類信息、人事人才管理與機構編制情況、公共服務類信息等內容。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廳為公眾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務。一是將主動公開的電子檔案通過入口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予以發布,主動公開信息100%上網;二是將主動公開的紙質檔案每月按時送交省圖書館和省檔案館;三是通過“政務信箱”、“依申請公開平台”受理網民信息公開申請;四是在廳機關大堂設電子顯示屏,每天對一些重要信息進行滾動播放;五是在廳行政服務中心公開入駐審批項目辦事指南及辦理進度等信息;六是建設電子政務系統及12328電話系統,及時受理、反饋公眾申請;七是利用新聞媒介進行宣傳;八是開通微信平台,2015年7月我廳正式開通了對外公眾號“福建交通”,關注人數為2959人。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15年,我廳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件,歷年累計42件。受理的主要方式是公民寄送的信函申請。申請的內容主要涉及財政信息、收費公路清理、交通建設項目審批信息等。
  受理的公開申請全部予以答覆。
  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為交通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批覆,不予公開的理由是批覆檔案尚未正式形成。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由於國家有關部門沒有出台具體的收費標準規定,我廳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為零收費,向申請人免費提供政府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5年度及歷年來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開而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一是公開範圍難以準確界定,工作人員綜合運用法律法規準確判斷政府信息的公開或保密屬性缺乏明確的標準、依據,不同人員間的理解也有不同,鑑定工作存在一定的主觀隨意性;二是工作機制不夠健全,牽頭部門持續推進各自領域政務公開工作內容、工作方法要求不夠明確,對工作成效缺乏評價機制;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程式規範化程度不夠,內部工作規程不夠完善,需要進一步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工作中各個環節的時限要求和質量要求;四是對廳下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指導力度不夠,現有政務信息化水平不能滿足監督管理的要求。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一是修訂《福建省交通廳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規範主動公開檔案及時送交兩館和依申請公開的內部辦理流程;二是專題研究公開與保密範圍,組織各牽頭部門梳理重點公開領域各項業務形成的信息資源目錄,調整政務公開目錄;三是建設信息公開區域網路全流程處理平台和監控平台,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固化績效考核依據性信息,提升績效考核剛性化程度。
  七、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
  指 標 名 稱
計量
單位
2014年度
歷年累計
  主動公開檔案數
  條
  363
  7423
其中:1.政府網站公開數
  條
  363
  7423
  2.政府公報公開數
  條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條
  7
  42
其中:1.當面申請數
  條
  0
  0
  2.網上申請數
  條
  0
  22
  3.信函申請數
  條
  7
  20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條
  7
  42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條
  1
  13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條
  0
  9
  3.不予公開答覆數
  條
  0
  10
  4.其他類型答覆數
  條
  6
  10
  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減免金額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訴、舉報數
  件
  0
  0
  行政複議數
  件
  0
  0
  行政訴訟數
  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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