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按照《條例》的規定,根據我局工作實際,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具體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建設更加完善。我局補充制定了《福州市旅遊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暫行規定》,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安全、準確、無誤。
(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規範。根據市政府信息公開辦的要求和市檔案局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的意見,及時調整工作思路,規範公開流程,在嚴格保密審批的情況下,做到及時公開、及時報送、格式規範。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更加透明。結合《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州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榕政辦〔2011〕142號)要求,我局2011年對外發布行政審批內容的信息10條,主要為成立旅遊協會的批覆、取消星級酒店星級的通知等內容。(註:因我局2011年度未出台旅遊規劃,未有可公開的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總量為44條。
(二)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為:行政審批與行業管理信息、工作動態及應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
(三)我局的信息公開的形式主要為:市政府入口網站、新聞媒體、兩館查閱場所以及電話諮詢、現場諮詢等便民渠道。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我局共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收到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受理件3件,均已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其中“同意公開”1件,“非本機關政府信息“1件,“其他”1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嚴格按照市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標準,目前沒有產生收費情況以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局2011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雖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已經成為常態化工作,但也暴露出了不少問題,主要是公開不夠及時、報送內容不夠規範。
下一步,我局將積極採取措施加以改進:一是及時更新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增強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實效性。二是規範審查程式、落實審查責任,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機制,積極穩妥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