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發布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榕政辦[2007]195號)的要求,自2008年5月1日起,中心開始向社會公開有關中心的政府信息。為順利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中心辦公室牽頭,監察室、信息處、法規處、收件處和財務處等處室共同配合,專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小組。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已於2008年底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順利開展。作為服務視窗單位,中心進一步規範公開內容,突出公開重點,完善公開形式,嚴格公開程式,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取得了新的進展。
具體內容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1、加強領導,為政府信息公開提供組織機構保障。中心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多次聽取相關處室工作匯報,給予具體的工作指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辦公室牽頭,其他處室共同配合完成。工作小組由辦公室主任為組長,信息處、法規處負責人為副組長,小組成員由各處室分管副處長組成,協調處理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的重要問題。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分別由辦公室、監察室、信息處成員組成並開展具體工作,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中心網站設有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為實現政府信息發布、依申請公開受理等做了大量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與制度規範。根據中心所編《福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福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政府信息公開具體操作流程》,嚴格依據有關辦事流程及依申請公開程式公開信息,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一步梳理、確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目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目錄和免予公開政府信息類目,從而不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程式、依申請公開程式、網上諮詢答覆程式、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規範等各項工作制度。此外,中心還制定了《中心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規範信息發布工作,方便民眾及時快捷了解相關政府信息動態。
3、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中心在落實《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暫行規定》、《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暫行規定》等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審核貫穿公文生成全過程,實行擬文處室、法規處、辦公室、中心領導三級審核制,並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小組辦公室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匯總、目錄編制、發布等工作。
4、強化《條例》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中心網站開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推廣宣傳,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積極派相關人員參加市政府辦公廳組織的相關培訓及有關會議。今年,中心開展兩次機關內部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及相關培訓班。
(二)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我們採取多種便民渠道及時發布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網際網路這一直接、快速、有效的現代化信息載體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在中心網站“福州房地產信息網”開設專欄,實行實時發布。二是開通專線電話、電子信箱、傳真電話和信函,實行人工受理公眾依申請公開事宜。三是加強與各有關新聞媒體的聯繫,通過新聞媒體宣傳途徑進行發布。四是運用紙質媒介、交易辦證大廳各種宣傳欄、公示欄等在辦事大廳提供查閱、受理申請服務。五是通過在中心三樓辦事大廳設立的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控螢幕等現代高科技手段,向辦事民眾提供最新的房地產政策、辦事指南以及業務辦理情況等信息。
(三)其他情況。中心無財政性資金、規劃及政府投資項目、行政審批過程、重大公共政策決策過程、政策解讀及執行、公共服務類信息等信息公開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2010年中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29條。歷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5條,其中,法規規章89條,業務辦理檔案20條,收費檔案2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類別有:機構職能、辦事程式和辦事指南;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三大類。其中:
1、機構職能和辦事指南類4條,占總數的13.8%,包括單位簡介、辦事指南等信息。
2、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19條,占總數65.5%,包括了房地產各類法律、法規及地方規範性檔案。
3、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6條,占總數的20.7%,包括了房地產代徵稅費及檔案查詢收費等。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在中心入口網站“福州房地產信息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信息29條,占100%。採取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兩館查詢場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開信息0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一)受理依申請政府信息情況
2010年情況:中心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2件,其中通過“福州房地產信息網”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申請2件,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的申請有0件,通過公開受理視窗當面提交的申請有0件。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2件(占100%)都是我中心業務類信息。
歷年累計情況:自開展政府信息公開以來,中心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歷年累計597件,其中通過“福州房地產信息網”網站 “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申請19件,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的申請有575件,通過公開受理視窗當面提交的申請有3件。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約90%是中心業務類信息,約10%是非本機關掌握的各類業務信息。
(二)申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0年,中心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已經全部答覆,其中:“同意公開”的有2件,占總數的100%,主要涉及各類政策、檔案、產權信息、審批情況、信息統計等;“部分公開”的0件,不予公開的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機關政府信息”0件。
(三)“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內容
2010年,因“信息不存在”否決公開的0件,因“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否決公開的0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中心自開展政府信息公開以來,均免費提供服務,未收費,提供的方式和公開方式採用網路或信件方式回復。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情況:中心十分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明確由監察室負責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設立了監督電話和投訴信箱,接受社會監督和公眾投訴。中心本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0件。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0件。此外,中心未收到各類針對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包括信訪、舉報)。
歷年累計情況:中心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歷年累計行政複議0件,行政訴訟1件,行政申訴0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方向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一是人員培訓問題,因中心政府信息公開人員均為兼職人員,平時工作忙,時間緊,專業知識,業務方面還有待提高;二是已歸檔的歷史性政府信息的提供渠道不夠暢通;三是在政府信息公開數量日益增多的情況下,如何探索便民檢索的新技術有待加強;四是在開展宣傳、引導,進一步統一在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中對有關概念、程式、受理主體的理解方面有待加強。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1、進一步規範信息發布管理機制。為進一步規範中心信息發布管理,做好信息使用與保密工作,加強機關效能建設,中心已制定《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信息發布審批機制、審核把關機制、發布程式管理和機制,嚴格建立健全信息異動審批程式與檔案管理。今後中心信息發布要嚴格按照政務公開規範化要求公開信息,保證信息安全使用,確保重大事項信息發布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規定上報審批。嚴格執行密碼管理,發布信息嚴格層層審批核稿把關後,由信息處設定的專人、科長、處長的各自密碼指令同時輸入後,才能啟動外網信息發布程式,每次信息發布都要做好檔案記錄。徹底杜絕錯誤或不成熟信息對外傳播,並防止密碼被盜用,防止他人(技術人員)擅自操作。
2、建議市政府信息公開辦能每季度組織政府信息人員的培訓指導,及時將政府信息公開新要求、新思路傳授給相關工作人員,我們將積極參加學習培訓,提高有關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
3、增加政府信息公開形式和渠道,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縱深發展。通過新聞媒體、中心網站、市政府網站等渠道構建信息鏈,實現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事項的全程公開,並結合市政府12345便民服務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此外,通過市政風行風熱線,為廣大民眾答疑解惑,積極提供一個面向廣大社會群體的溝通平台,實現房地產交易登記部門與公眾的互動,繼續探索房地產產權登記、產權拆遷註銷登記、車位登記等重要事項和決策事先現場公示,徵求公眾意見的工作,增強工作透明度。加強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的“視窗”建設,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加強對本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推進政府信息網上公開標準化建設。
4、圍繞熱點、結合重點,積極豐富便民服務事項和形式,服務社會經濟發展。中心將進一步推進房地產交易登記類辦事項目的公開,梳理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辦事項目,進行合理分類,積極提供網上辦事項目和辦事指南、收費項目規定、新政策法規出台、新業務規定等進行主動公開,不斷拓展諮詢渠道,為公眾提供規範、快捷的服務。
5、加強利用公共信息資源,不斷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中心將進一步加強“福州房地產信息網”網站建設,積極整合本市房地產信息資源,2010年積極推進覆蓋全市的新房地產信息系統建設,加強房地產登記信息披露力度,實現各區縣(市)房地產行政部門所涉房地產交易登記信息資源的有效利用,不斷加強“福州房地產信息網”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的建設,加強我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信息資源向各區縣(市)的延伸和對外宣傳力度。
6、加強保障,健全機制,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有力支撐。中心繼續加強房地產交易登記政府信息公開的評議隊伍建設,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在“福州房地產信息網”網站定期開展網上評議,定期開展網上徵求意見,繼續把實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中心行政效能監察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