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防辦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榕政辦〔2010〕144號)的要求,由福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編制完成本報告。報告全文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需要說明的事項和附表等七個部分組成。

一、概述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辦認真貫徹落實《條例》精神,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結合人防工作實際,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嚴格執行《福州市人防辦信息公開暫行工作制度》、《福州市人防辦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等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配套工作制度,確保“上網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網”。二是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績效管理進行考核,加大內部考核力度。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豐富和拓展公開內容,編制完成了新的《福州市人防辦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四是積極組織人員參加市政府辦公廳統一舉辦的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業務人員工作技能。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本年度我辦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總計1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本年度我辦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幾類:屬於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共1條,屬於應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共15條。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
我辦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福州市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對外發布,同時所有公開的信息已送至福州市檔案局存檔,供社會公眾查閱。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對《條例》的認識、理解上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各部門信息聯絡員對哪些信息需要主動公開、哪些信息需要依申請公開把握不到位,主動公開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強。
(二)具體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加強對《條例》以及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學習和培訓,牢固樹立“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思想,調整公文簽發單格式,在發文擬稿時主動註明並審核信息的公開屬性,認真把握好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和附表
(一)主動公開情況說明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說明
(三)附表
指標名稱
計量單位
2010年度
歷年累計
主動公開信息數

16
58
其中:1.網站公開

16
58
2.政府公報公開

0
0
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總數

0
0
其中:1.當面申請數

0
0
2.傳真申請數

0
0
3.電子郵件申請數

0
0
4.網上申請數

0
0
5.信函申請數

0
0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0
0
其中:1.同意公開答覆數

0
0
2.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0
0
3.否決公開答覆總數

0
0
行政複議數

0
0
行政訴訟數

0
0
行政申訴數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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