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地方性法規。
2023年11月23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批准《福州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福州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地方性法規。
2023年11月23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批准《福州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福州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地方性法規。2023年11月23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決定批准《福州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辦法全文福州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2000年8月31日福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
福州市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2000年8月31日福州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通過,2000年9月21日福建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批准,2000年10月18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
《福建省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旨在加強對古樹名木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古樹名木資源,傳承歷史文化及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經2021年3月29日省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通過,2021年4 月1日 公布,共六章四十二條,自...
(八)古河湖水系、古樹名木等歷史環境要素;(九)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保護內容。前款所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包括:脫胎漆器、佛跳牆製作等傳統手工技藝;壽山石雕、軟木畫等傳統美術;閩劇、福州評話、伬藝等傳統戲劇和曲藝;福州...
第三十一條 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按《福州市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執行。第三十二條 市轄縣(市)、城鎮的園林綠化管理可參照執行本辦法。近郊風景名勝區園林綠化的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十三條 市園林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報市人民...
第六條 設立武夷山世界遺產保護專項經費,用於武夷山世界遺產的保護管理。專項經費的籌集、使用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七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武夷山世界遺產的權利和義務,有權制止或者舉報破壞武夷山世界遺產的行為。對保護...
2008年,國務院出台《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以下簡稱國家條例),確立了保護管理等基本制度,相關部委也配套出台管理辦法,但這些規定的保護措施較為原則,保護類別有限,實體內容和程式要求缺乏統一規範,無法適應我省歷史文化名城...
資助古樹名木保護或者參加保護古樹名木行動的,可折算義務植樹盡責任務,具體辦法由省級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制定。第十條 對古樹名木保護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資源調查與公布 第十一條 省級人民...
《福州市上下杭歷史文化街區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經2013年11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11月26日 第一條 為加強上下杭歷史文化街區內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海上絲綢之路·福州史跡”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1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市長:尤猛軍 2017年2月25日 辦法全文 “海上絲綢之路·福州史跡”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章 ...
新規:“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福州市城市規劃區以及各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街)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解讀:原《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適用於福州市城市規劃區內園林綠化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即原法規僅適用...
關於印發《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委(建設廳),直轄市園林局,計畫單列市建委,深圳市城管辦:為切實加強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我部制定了《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
省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決定處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經費保障 第二十四條 “福建土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保護管理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根據保護工作的實際需要,可以設立保護專項經費,用於“...
《福建省“福建土樓”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已經2006年7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檔案發布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96號 省長 黃小晶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
(2004年10月28日福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通過,2005年3月27日福建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16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風景名勝區管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福建省武夷山景區保護管理辦法》已經2005年6月13日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發布信息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福建省武夷山景區保護管理辦法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保護、永續利用武夷山風景名勝...
第二十五條在風景名勝區及其保護地帶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風景資源保護費。風景資源保護費的徵收管理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與省財政、物價部門共同制定。第四章 罰則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
福州市三坊七巷、朱紫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辦法 經2006年6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市三坊七巷、朱紫坊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與管理,根據《中華人民...
福州市廊橋保護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市廊橋的保護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福建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
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古樹名木掛牌有關問題的通知 陝西省古樹名木保護條例 安徽省古樹名木保護條例 江西省古樹名木保護條例 北京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條例 《北京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條例》實施辦法 天津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上海市...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修改決定 十、《貴陽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一)第六條修改為:“市、區(市、縣)園林綠化、林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本轄區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指導、...
麗水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 (2023年1月3日麗水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保護古樹名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環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城市綠化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傳承歷史文化,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古樹名木及古樹後續資源(以下統稱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古樹...
第二條 依據《成都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規定》第四條, 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實行屬地管理的辦法。第三條 市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的保護管理職責:(一)負責對全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二)建立完整的全市古樹名...
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捐資、認養等方式參與古樹名木保護。捐資人、認養人可以在古樹名木保護牌中享有一定期限的署名權。對保護古樹名木有突出貢獻或者提供重大違法案件線索的單位和個人,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具體辦法由市人民...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古樹,是指樹齡在100年以上的樹木。本辦法所稱名木,是指具有重要歷史、文化、景觀與科學價值和具有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第四條市、縣級(含縣級市、區,下同)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負責本轄區內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的組織...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具體套用中的問題,由市林業、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最新情況 《池州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業經2014年12月30日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本辦法自2015年1月1...
2005年以來,省政府相繼出台了《福建省武夷山景區保護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94號)、《福建省“中國丹霞”自然遺產保護辦法》(省政府令第103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世界遺產和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的通知》(閩政辦〔200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