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縣統計局

石台縣統計局

石台縣統計局,負責全縣農村經濟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推行農村統計改革,實施農村貧困人口監測,對小康達標實施監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台縣統計局
  • 地址:石台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性質:行政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國家基本統計報表制度、統計標準,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監督檢查統計制度的實施。
(二)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指導鄉鎮、部門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和規範化建設;負責對各鄉鎮、各部門統計工作管理、指導和綜合協調工作;組織統計信息規範性管理,擬訂地方統計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三)貫徹執行國家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測算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四)組織完成國家、省、市部署的國情國力普查及重要調查任務,研究提出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和抽樣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負責組織全國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法定統計普查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基本單位名錄庫系統的建設工作。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能源、社會、人口、工資、科技、建築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運輸郵電業、其他服務業、文化產業等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城鄉居民住戶調查、服務業、文化產業、非聯網直報企業抽樣調查、1%常駐人口抽樣調查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管理、審批(備案)各部門的專項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負責政府目標考核滿意度調查工作;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七)負責統計執法相關工作,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對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檢查,調查和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承擔全縣統計系統統計執法檢查人員資格管理和培訓工作。
(八)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九)組織實施對鄉鎮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考核評價,組織實施對擴權強鎮發展指標體系進行考核評價。
(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核算股、政策法規股、數管中心)。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助做好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擬定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審查全縣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方案,管理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組織協調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
負責擬訂地方性統計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對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檢查,調查和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承擔全縣統計系統統計執法檢查人員資格管理和培訓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審核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並提出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匯總整理全縣以及各鄉鎮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編寫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組織實施全縣及各鄉鎮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縣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和資產負債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帳戶,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負責全縣統計信息化、統計雲和大數據平台建設;負責管理統計調查數據資源、統計調查數據處理;負責統計數據及信息系統安全;負責統計崗位和專業知識培訓、統計人員繼續教育等。
(二)工業能源統計股(投資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建立全縣節能統計體系;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統計調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能源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能源統計數據質量;開展能源統計分析研究;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組織指導有關能源統計基礎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三)商貿統計股(服務業統計股、文化產業統計股)。
負責全縣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收集、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等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做好有關統計監測工作;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負責全縣服務業和文化產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相關統計數據質量;負責規模以上和省重點服務業調查單位的更新維護工作,指導服務業、文化產業統計基礎工作;承接國家、省和市調查隊部署的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工作。
(四)農村統計股(住戶調查統計股)。
負責全縣農村經濟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城鄉居民住戶一體化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推行農村統計改革,實施農村貧困人口監測,對小康達標實施監測。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馬金明
黨組書記、局長:馬金明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陳躍新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自力
黨組成員、副局長:汪志軍
總統計師:查顯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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