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石台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房地產業、住房改革、建築業、建材業、市政公用事業、勘察設計諮詢業、人民防空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擬定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並按規定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法律法規、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職權範圍內的行政調解和行政應訴。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住房保障各項政策法規,承擔住房保障工作職責,負責編制全縣住房保障規劃和年度保障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經濟定額,負責工程造價管理;調查地方價格估價表,上報造價信息,對全縣建設工程標準定額進行管理;管理全縣建築活動,負責全縣工程建設和城鄉建設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裝飾裝修、設備安全、工程監理、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檢測試驗等企事業單位資質、資格的行業管理工作;規範建築市場行為,負責建築市場準入、工程監理及工程質量的監督和投訴管理;負責全縣建築及市政工程安全監管及應急管理,擬定建築領域建設、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的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四)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貫徹執行散裝水泥和新牆體材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新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宣傳和推廣套用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水泥市場和發展新型材料的執法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本地建築節能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建築節能推廣套用。
(五)管理全縣城市公用事業,負責全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燃氣的行業管理。
(六)負責縣城規劃區勘探、設計工作,管理全縣城市建設檔案;指導現有工程抗震加固工作;指導和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的報審和備案工作。
(七)承擔市政重點工程建設工作。
(八)負責城市綜合開發管理、對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動態監控;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預售審理、驗收備案和資質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及交易管理;負責全縣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初審和行業管理,負責全縣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監管;負責全縣白蟻防治工作;房地產企業及房地產中介機構資質管理;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管理工作,擬定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九)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工作,指導防空襲及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參與城市防災救災服務和保障工作;依法對人防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編制人防經費年度預決算,負責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全縣人防(民防)工程建設。
(十)指導全縣各鄉(鎮)住房和建設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文電起草、文明創建、法制教育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印章管理、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目標管理、維穩、雙擁、機關制度建設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新聞宣傳、政策調研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後勤服務、車輛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管理;組織職稱評聘、年度考核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和報批工作;牽頭組織局屬各部門、股室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住房保障股
指導和監督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擬訂全縣城鎮住房制度綜合配套改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縣保障性住房實施方案,以及申請、審批、退出等管理辦法及制度;組織住房制度改革實施工作;承辦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會同相關部門擬定全縣保障性住房補助資金計畫,並對資金計畫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住房保障有關信息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三)城鄉建設管理股
擬定全縣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城鄉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全縣城鄉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導全縣城鄉供排水、節水、燃氣、熱力工作。
(四)綜合計畫股(人防股)
擬定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系統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工程建設標準設計推廣;指導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抗震工作;承擔全縣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建築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勘察設計諮詢等行業單位管理及資質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完善建築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建設,提供信用信息服務;負責建築施工許可證審批發放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定額和造價管理;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全縣建築市場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查處工作。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負責新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新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宣傳和推廣套用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水泥市場和發展新型材料的執法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本地建築節能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建築節能推廣套用;負責建設行業流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管理。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人民防空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縣人民防空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人民防空工程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全縣各地防空襲預案和保障方案、保障設備及核化事故應急救援方案,指導、督促對城市重要經濟目標採取防護措施;依法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加強人防行政執法,依法查處人防工程建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編制人民防空經費年度預決算,對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張文戈
黨組成員、副局長:舒秉勝
黨組成員、副局長:郭慶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李濤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