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博士後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博士後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是2020年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博士後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2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博士後人才是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省博士後載體建設不斷強化,博士後人才集聚效應日益顯現,但也存在設站單位主體作用發揮不足、培養質量有待提升、科研成果轉化套用不夠等問題。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教與人才強省戰略,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持企事業單位聚才用才強化高質量發展人才引領的意見》(蘇辦發〔2018〕36號)要求,著力集聚培養優秀博士後青年人才,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大力引進海內外優秀博士後人才
(一)實施萬名博士後集聚計畫。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圍繞加快建設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培育壯大發展新動能,聚焦優勢學科建設和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發揮博士後設站單位主體作用,每年引進培養2000名海內外優秀博士後人才,用5年時間集聚培養博士後人才10000名。
(二)大力吸引優秀海外博士到我省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圍繞產業鏈、創新鏈,建立健全更具競爭力的優秀留學回國博士招收引進機制。擴大外籍博士後招收規模,鼓勵設站單位與國外一流高校和科研機構聯合招收和培養外籍博士後。將引進的40歲以下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或中國境內高校從事博士後研究的外國青年人才列為外國高端人才(A類)範圍,並按照在站時間辦理簽證、工作許可和居留手續。
(三)加大對企業類設站單位博士後人才招收引進支持力度。企業類設站單位引進博士後人才支付的住房補貼、安家費及科研啟動經費,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國有企業引進博士後經費,可按規定視同考核利潤。企業引進博士後所發生的人才引進成本,優先從本單位人才發展專項資金中支出。對申請進入企業博士後科研工作站、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企業類博士後設站單位的博士後,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四)吸引鼓勵省內外各類優秀博士後出站後在江蘇工作。各地、各單位要採取更加靈活的方式,加大引進力度,更大範圍匯聚省內外各類優秀博士後人才到我省就業創業。對引進或出站後留在江蘇工作的博士後,可由用人單位或地方財政給予適當的生活補貼,享受地方高層次人才政策。
二、加大博士後人才培養力度
(五)建立博士後日常經費投入動態調整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除國家下撥的博士後日常經費外,全省博士後科研流動站、省屬單位和中央駐蘇單位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省屬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的在站博士後(非在職)日常經費由省財政擇優資助。地方設站單位的博士後日常經費由各地財政擇優資助。各地、各部門、各設站單位要不斷加大對博士後日常經費的投入,建立與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博士後日常經費投入動態調整機制。
(六)加大博士後創新項目資助力度。每年遴選一批國際先進、國內同行領先、符合我省產業發展方向、能創造顯著經濟社會效益,或跟蹤國際學科發展前沿、具有良好研究和套用前景、對學科建設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博士後創新項目,由省財政給予科研經費資助。
(七)建立博士後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在站博士後可直接申報副高職稱,具有副高職稱的可直接申報正高職稱,在站期間的科研成果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出站博士後在教學、科研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業績突出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晉升高一級職稱,並優先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本單位沒有相應崗位空缺的,可超崗位聘用,待崗位空缺時優先納入崗位管理。
三、支持博士後人才創新創業
(八)建強博士後創新創業載體。制定博士後設站引導目錄,最佳化設站結構布局。突出重點學科建設和重點產業發展,提升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建設水平,每年認定10家“江蘇省示範博士後科研工作站”。
(九)推進博士後科研成果轉化。鼓勵博士後參與科技鎮長團、科技副總等相關工作,推動產學研合作。定期舉辦博士後人才科技項目對接交流會、博士後學術交流活動,吸引國內外優秀博士後項目和科技成果到我省落地轉化及產業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博士後創新創業基金,引導撬動社會資本投入,加快博士後科研成果轉化。
(十)完善博士後創新創業激勵政策。在站博士後享受國家和省關於支持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激勵政策,加強對博士後科研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鼓勵企業、高等院校、科硏機構通過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方式,激發博士後人才創新創業活力。鼓勵博士後自主創業,各地創業載體(包括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小微企業雙創基地、大學科技園等)優先為創業博士後提供創業場所和服務,按規定給予一定的場地租賃費用減免。鼓勵社會資金通過設立風險投資基金、產業引導基金等形式,支持博士後創新創業、創業孵化和轉化科技成果。
四、完善博士後工作保障措施
(十一)加強博士後工作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博士後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博士後工作納入人才工作總體規劃,緊密結合現代產業體系建設、科技創新、發展動能轉換,健全工作體系,強化組織推進。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要會同省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落實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各設站單位的主體作用、社會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努力提升服務水平。
(十二)營造博士後工作良好社會氛圍。加大對博士後人才的服務保障力度,實行零門檻落戶,積極解決博士後人才子女教育等方面實際問題。鼓勵各地和設站單位通過提供人才公寓和發放房租補貼等方式,妥善解決博士後人才住房問題。對博士後工作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重點支持。對在科技創新、產業發展、項目研發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博士後,認定為“江蘇省優秀博士後”。加大博士後政策和博士後人才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在全社會營造有利於博士後人才創新創業的濃厚氛圍。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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