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博士後研究人員職稱評定辦法

《重慶市博士後研究人員職稱評定辦法》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的實施意見》等檔案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博士後工作,完善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標準,培養造就一批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結合重慶實際,制定的辦法。

2023年9月27日,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重慶市博士後研究人員職稱評定辦法》,自2023年9月27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博士後研究人員職稱評定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9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3年9月27日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重慶市博士後研究人員職稱評定辦法》的通知
渝人社發〔2023〕6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兩江新區組織人事部,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黨群工作部,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市級部門人事(幹部)處,大型企事業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
現將《重慶市博士後研究人員職稱評定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

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77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博士後制度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17〕20號)等檔案精神,切實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博士後工作,完善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標準,培養造就一批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結合重慶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二條 按照中國博士後制度管理的在站或出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含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台博士後研究人員,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各地頒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在渝申報評定職稱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國家實行“以考代評”或“考評結合”,重慶市無評審許可權以及實行指標總量控制的相應系列(專業)對應層級職稱不納入申報評審範圍。
第四條 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離退休人員,以及處於職稱申報評審影響期內的人員,不得申報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第五條 高校教師系列職稱評審許可權已下放至所有高校,教育系統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專業職稱評審許可權已下放至雙一流學科建設B+及以上高校,各高校應按規定製定本校博士後研究人員職稱申報評審辦法和條件,博士後研究人員申報相應的職稱,按規定報所在學校自主評審。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六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申報職稱,須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潛心科學研究、勇於創新創造,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科研、學術等方面無不良誠信問題,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二)符合國家對職業資格的準入要求;
(三)有基本工作量或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如教師課時量、醫生臨床工作量或支教、支醫工作經歷等)須符合相應要求。
第七條 申報副高級職稱,須經1名取得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博士後合作導師)實名舉薦、用人單位同意並考核推薦,且具備以下條件。
(一)取得博士學位滿2年,或進站滿1年全職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或已出站的博士後研究人員。
(二)任現職稱以來業績成果符合相應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正常申報業績成果條件,或下列條件之一:
1.入選國家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畫、海外引才專項,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香江學者”計畫、“澳門青年學者”計畫、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特別資助(站前或站中)、面上項目等國家級博士後項目或支持計畫;
2.入選重慶市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畫、國際交流計畫引進項目、研究項目特別資助一等及以上資助等市級博士後項目或支持計畫;
3.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主辦的國家級博士後賽事中獲獎(個人排名前3)。
4.卓越工程師大賽銀獎獲獎個人或團隊核心成員。
第八條 申報正高級職稱,須經2名取得正高級職稱5年以上的同行專家實名舉薦、用人單位考核推薦,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出站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任現職稱以來業績成果符合相應系列(專業)正高級職稱正常申報業績條件。
(二)出站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不滿3年,但能力、業績和貢獻突出,且任現職稱以來業績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入選國家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畫、海外引才專項,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香江學者”計畫、“澳門青年學者”計畫、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特別資助(站前或站中)等國家級博士後項目或支持計畫;
2.獲得重慶市博士後創新人才支持計畫、科研項目特別資助特等資助、國際交流計畫引進項目等市級博士後項目或支持計畫;
3.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主辦的國家級博士後賽事中獲三等獎以上(個人排名前3)。
4.卓越工程師大賽金獎獲獎個人或團隊核心成員。
第四章 申報程式
第九條 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在站全職博士後研究人員,向所在博士後科研站設站單位申報;在職及出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向用人單位申報。
第五章 評定方式
第十條 市職稱改革辦公室負責全市博士後研究人員職稱評定工作。評定工作採用分級評定的方式進行。
(一)申報副高級職稱的,由市職稱改革辦公室根據設站單位、用人單位及正高級專家或導師考核推薦意見直接審核認定。
(二)申報正高級職稱的,由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在全市專家評審庫中抽取同行專家組成博士後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或委託全市相應系列(專業)的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可根據需要組織答辯或實地考察。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一條 博士後研究人員職稱評定工作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也可根據需要不定期進行。
第十二條 申報所提供的業績成果須與申報專業(學科)相關,集體成果須提供申報書、立項書或批覆等能證明申報人作用的佐證材料。取得現職稱前的業績成果,不能用於申報評審高一級職稱。
第十三條 申報業績條件中所列人才項目、人才計畫、賽事活動等事項,如有新規定,從其規定,以申報當年通知為準。
第十四條 本辦法中的申報條件僅作為申報依據,申報人是否達到相應專業技術水平,由評審專家綜合評議提出具體評審意見。對達不到相應專業水平者,經徵詢申報人同意後,可降低等級評定。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3年9月27日起施行,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重慶市博士後研究人員職稱評定辦法的通知》(渝人社發〔2017〕16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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