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是2019年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江蘇省人民政府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群租房安全管理事關民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平安穩定。2019年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新中國成立70周年大慶安保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行動,積極開展群租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發現整改了一批安全風險隱患,查處打擊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是,群租房安全隱患仍然大量存在,出租人、承租人隨意改變房屋結構和使用性質、堵塞消防通道、私拉亂接電線、隨意給電動車充電等隱患突出,相當數量的隱患還沒有得到消除,成為民眾反映強烈的一個突出問題。為加強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把握安全管理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集中整治與長效建設相結合,發揚“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的精神,以更大的決心、更強的力度、更實的措施,紮實有力抓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基本原則。堅持安全第一、從嚴管理,按照“零懈怠、零容忍”的要求,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教育等各種手段,及時發現、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整治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堅持因勢利導、保障民生,注重把握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實行嚴格管理與疏導服務並重,建立健全規範有序、方便民眾的管理秩序。堅持強化責任、綜合治理,既要強化屬地和有關部門的責任,又要統籌整合管理資源力量,形成統分結合、整體聯動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標。群租房是指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間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個以上的房屋。經過半年左右的整治和建設,實現以下目標:群租房和居住人員底數清、情況明,群租房發現登記率達100%,租住人員信息登記率在95%以上,安全管理基礎工作明顯加強;涉及群租房違法違規行為得到嚴厲查處,安全管理秩序、租賃市場秩序和租住環境明顯改善;群租房中的住房、治安、消防、電氣等安全隱患顯著減少,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100%,確保不發生有影響的惡性案件事故;群租房安全管理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安全管理資源和力量得到有效整合,長效機制基本建立。
二、切實明確安全管理工作責任
(四)明確屬地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是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領導本轄區內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要健全工作協調機制,保障工作人員和經費,組織實施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和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統籌組織開展群租房安全隱患集中排查整治,維護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鄉鎮、街道要整合有關部門設立在基層的辦事機構以及各類協管員、格線員、信息員等輔助力量,組織實施群租房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五)明確部門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履行監督指導職能,以徹底消除群租房安全隱患為主要目標,切實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公安部門主要負責群租房治安管理,開展經常性的治安檢查,消除治安隱患,依法查處打擊涉及群租房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排查發現群租房及其安全隱患,及時採集錄入相關信息,對非管轄範圍內的安全隱患通報主管部門和單位督促落實整改措施。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主要負責群租房的租賃契約登記備案,掌握房屋底數和基本情況;實施群租房租賃市場管理,規範房屋租賃中介機構行為,依法查處群租房不符合安全、防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租賃違法行為;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契約做好共用消防設施、器材檢查維護工作;指導供氣、供水企業協助做好群租房用氣、用水安全管理工作,為安全隱患治理提供相關數據、技術支持。自然資源部門主要負責對群租房涉及違法占地建設的行為進行查處;對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進行認定。消防救援機構主要負責制定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標準,組織指導鄉鎮、街道和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宣傳和監督檢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整改消防安全隱患,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推廣群租房密集區域建立微型消防站和電動腳踏車集中充電裝置,配置簡易逃生器材和簡易消防設施。發展改革部門主要負責指導電力企業協助做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司法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協調指導涉及群租房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工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群租房租賃價格行為和相關經營行為監管,依法查處房屋中介機構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和囤積居奇等價格違法行為,無照從事房屋中介和利用群租房從事的無照經營行為,對房屋租賃相關企業行政處罰信息依法進行公示。電力公司主要負責對涉及群租房的供電企業資產供配電設施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對群租房及其內部用電安全隱患治理提供相關數據、技術支持。教育、應急、政務服務管理等有關部門也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全力支持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
(六)明確主體責任。依法落實出租人、承租人、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物業公司的相關安全責任。出租人應當確保出租的房屋符合房屋建設、使用、治安、消防等安全管理規定,依法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及時核對並報送承租人信息,簽訂安全責任保證書;在租賃期間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房屋安全隱患;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嫌疑或者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承租人應當如實提供身份信息,在租賃期間自覺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用途,不得利用居住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房屋,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消除;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和出租人的監督檢查,杜絕危害安全管理的行為;是流動人口的,要按規定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證,是境外人員的,要依法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住宿登記。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應當主動遵守租賃房屋有關規定,依法開展居間、代理活動,核驗出租房屋合法權屬證明,引導租賃當事人使用租賃契約示範文本,及時向公安機關報送相關信息。出租房屋的產權人、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開展消防安全巡查,維護管理消防設施和器材。
三、全面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七)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從現在起至2020年3月,全省集中開展群租房安全隱患聯合整治,由省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消防救援總隊、電力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確定整治主題,分別牽頭組織開展為期1個月的專項行動,深入整治治安、住房、消防、電氣等方面突出安全問題。各地特別是群租房數量較多的蘇州、南京、無錫、常州、南通等地,要統一組織聯合整治力量,按照全覆蓋、滾動式、無死角的要求,全面清理登記群租房,深入發現整改各種安全隱患,加大對群租房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確保形成聲威、取得實效。
(八)全面深入排查摸底。要統籌整合社區民警、協管員、格線員、水電氣抄表員等力量和數據資源,突出城中村、城郊結合部、校園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安置保障房小區、城市地下空間等群租房集中的重點部位、重點地區,採取入戶走訪、數據分析等辦法,全面深入開展群租房排查梳理和信息採集工作,力求房屋底數清、房屋結構清、居住人員清、安全隱患清、違法租賃情況清。要將排查梳理出的各種安全隱患,通過格線化社會治理智慧型套用平台或12345線上服務平台,抄告流轉鄉鎮街道、主管部門和單位、社區(村)組織,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確督促整改責任人及整改期限,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九)嚴格整治安全隱患。對排查發現心態失衡、行為失常、非正常上訪、有暴力犯罪前科等重點人員,公安機關要納入管控視線;對精神病人,鄉鎮、街道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要及時落實幫扶和管控措施。對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群租房,以及違規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的房屋中介機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督促整改,依法予以處理。對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的行為,由相應職能部門依法進行查處。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群租房,消防救援機構要督促整改、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對非法房屋中介機構以及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取締。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司法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及時落實化解措施。
四、加快推進安全管理長效建設
(十)加強宣傳引導。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各種媒體資源,廣泛宣傳群租房安全管理的重要意義,普及安全防範基本知識、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對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著重抓好出租人、承租人和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物業服務企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引導,全面告知應當承擔的法律和安全責任,增強其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做到守法經營、規範經營。在集中整治行動中,要選擇一批典型案例進行宣傳,以案釋法、教育警示,切實增強宣傳的社會效果。
(十一)加強“數據賦能”。按照社會化、智慧型化的要求,加快推進租賃住房登記備案信息、房屋租賃中介機構登記信息、物業服務企業登記信息、網路平台房屋租賃登記信息,以及水電氣用量異常等群租房相關數據的採集匯聚和共享套用。搭建數據研判模型,及時發現異常、可疑信息,精準引領群租房安全管理。加快建設套用全省重大風險預警監測平台,整合公安、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消防、電力等部門和單位數據資源,構建群租房安全隱患數據信息比對套用、分流交辦、結果反饋等工作流程,推動形成部門協調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十二)最佳化管理機制。依託創新格線化社會治理機制,將群租房安全管理納入全要素格線,認真落實管理力量和管理措施。全面推進門樓牌標準地址清理整治,認真總結推廣基層流動人口集宿區建設、“梳網清格”和群租房“身份證”管理、“二維碼”管理等經驗做法,經常性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努力實現安全管理工作常態化、社會化、規範化、信息化。積極探索民眾提供出租房屋信息、舉報違法違規行為獎勵制度,調動廣大民眾參與群租房安全管理的積極性,努力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圍。
五、切實加強安全管理支撐保障
(十三)成立專門領導小組。省政府成立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劉暘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消防救援總隊、電力公司主要負責同志和省公安廳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省有關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同志任成員。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鄉鎮(街道)也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加強群租房安全管理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既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又要密切配合、整體聯動,共同做好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層層落實群租房安全管理責任制,做到責任明確、問責有人。持續組織開展檢查督導工作,強化對重大安全隱患的掛牌督辦,集中整治期間,省、市、縣三級都要組織力量深入基層明查暗訪,及時發現、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推動安全管理措施落地落實。強化激勵導向,將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政府綜合考評和部門業務考評範圍,對安全隱患整治不力、重大安全隱患整改不落實,或者因失職失察發生重大安全案件事故的,堅決倒查追究有關領導和管理人員責任。
(十五)切實加強制度保障。及時固化提煉群租房安全管理實踐經驗做法,抓住信息採集、隱患整改、執法辦案、獎懲激勵等關鍵環節,不斷健全完善制度規範。各級領導小組要定期研究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省級每半年研究1次、市縣每季度研究1次、鄉鎮(街道)每月研究1次,遇有重大事項隨時進行研究,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省有關部門要立足本部門實際,抓緊制定安全管理標準,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制度支撐。持續擴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積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蓋範圍,為常住人口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從源頭上避免群租問題的產生。
附屬檔案:省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1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屬檔案
省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劉 暘  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
副組長:謝潤盛  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孔海燕  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書記、副廳長
 周 嵐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廳長
 尚建榮  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
 周 詳  省消防救援總隊總隊長
 唐屹峰  省電力公司總經理
成 員:徐保剛  省委政法委二級巡視員
 高建新  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副廳長
 季 鳴  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長
 徐子敏  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記、省教育廳黨組成員
 喻鴻斌  省應急廳一級巡視員
 李曉雷  省政務辦副主任
 陳琪宏  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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