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豐臺長峰醫院\x224·18\x22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北京豐臺長峰醫院“4·18”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是2023年10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豐臺長峰醫院"4·18"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 通過時間:2023年10月
報告全文
2023 年 4 月 18 日 12 時 50 分,北京市豐臺區靛廠新村291號北京長峰醫院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29 人死亡、4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3831.82 萬元。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救治受傷人員,妥善做好遇難者善後和家屬安撫工作,並儘快查明火災事故原因,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強調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切實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加強安全管理,徹底排查各種風險隱患,堅決防範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發生。李強總理等領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對善後處置、事故調查、專項整治等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北京市立即組織搶險救援、傷員救治和善後處置等工作。應急管理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消防救援局等部門立即調度部署,並派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4 月 21 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國務院安委會對該起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鑒於該起事故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由應急管理部牽頭,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消防救援局、全國總工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參加的國務院北京豐臺長峰醫院“4·18”火災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在北京市前期工作基礎上,對該起事故進行提格調查。同時,邀請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開展相關審查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視頻分析、檢測鑑定、模擬實驗、專家論證等,查清了事故經過、發生原因、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和有關單位情況,查明了地方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存在的問題和責任,總結分析了事故主要教訓,提出了整改和防範措施建議。
調查認定,北京豐臺長峰醫院“4·18”火災事故是一起因事發醫院違法違規實施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力、日常管理混亂、火災隱患長期存在,施工單位違規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缺失,加之應急處置不力,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職責不落實而導致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情況
現法定代表人汪文杰,主要負責人汪接兵,《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登記號 006982110106610119,證件有效期限自2019年3 月 20 日至 2034 年 3 月 31 日,設有外科、內科、腫瘤科等科室;登記床位數 150 張,實有床位數340 張;註冊衛生技術人員236 名,其中護士 124 名。
北京長峰醫院前身是北京市海淀區長峰醫院,成立於1992年 8 月。2003 年 3 月,醫院名稱變更為北京豐臺長峰醫院,登記床位數 60 張。2003 年 9 月,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為汪文杰。2007 年2 月,汪文杰獲得並持有該醫院95%的股權。2008 年 2 月,《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中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汪文杰。2014 年 6 月,核定為二級綜合醫院,登記床位數增至 150 張。2015 年 10 月,經營性質變更為營利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中醫院名稱變更為北京長峰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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