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天氣預報管理暫行辦法》在1992.07.11由國家氣象局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發布天氣預報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92年07月11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7月11日
- 頒布單位:國家氣象局
- 作廢時間:2004-2-1
《發布天氣預報管理暫行辦法》在1992.07.11由國家氣象局頒布。
《發布天氣預報管理暫行辦法》在1992.07.11由國家氣象局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對天氣預報、警報發布的管理,正確運用天氣預報,趨利避害,防止因多渠道發布天氣預報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甚至引起動盪,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
本辦法所稱公眾氣象預報是指面向社會公眾發布的天氣現象、雲、風向、風速、氣溫、濕度、氣壓、降水、能見度等氣象要素預報,以及日地空間天氣現象、太陽活動水平、地磁活動水平、電離層活動水平、空間粒子輻射環境、中高層大氣狀態參數等空間天氣要素預報。本辦法所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指颱風、暴雨、暴雪...
報刊、網際網路、電話聲訊、移動通信、無線尋呼以及其他信息載體。本辦法所稱氣象預報,是指可向社會發布的災害性天氣警報、日常中短期天氣預報、短期氣候預測、氣候變化預評估等。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 2004年 2月 1日起實施,1992年7月11日國家氣象局制定的《發布天氣預報管理暫行辦法》(國家氣象局1號令)同時廢止 ...
本辦法所稱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指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高溫、乾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道路結冰等災害性天氣的預警信號。本辦法所稱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發布,是指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台站將製作的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向社會公開的過程。本辦法所稱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傳播,是指組織和個人將已發布的氣象預報...
(五)電子顯示屏滾動發布;(六)其他可以強化的預警方式。第十六條 氣象台站經過監測和預測,認定產生氣象災害的天氣已經或者即將發生變化時,應當按照發布和傳播範圍,及時更新或者解除預警信息。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發布與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省納入預警信息發布制度的氣象災害,包括暴雨、暴雪、寒潮、大風、沙塵暴、高溫、乾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道路結冰、霾、強對流天氣等,分別用相應的預警信號圖示表示。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包括: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
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發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氣象信息服務,是指氣象信息服務單位利用氣象資料和氣象預報產品,開展面向用戶需求的信息服務活動。本辦法所稱氣象信息服務單位是指依法設立並從事氣象信息服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第四條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國氣象信息服務...
辦法全文 湖北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及傳播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防禦和減輕氣象災害,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發布與傳播氣象...
第十條【預報預警發布】 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按照職責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息,並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更新發布。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第十一條【預報預警傳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體和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公眾氣象預報、預警信息...
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甘肅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由縣氣象主管機構按照許可權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擅自發布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二)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和通信...
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第十條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應當標明發布單位名稱和發布時間,並指明氣象災害預警區域。同時出現或者預報可能出現多種氣象災害時,氣象台可以按照相對應的標準同時發布多種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第十一條氣象台應當依託氣象監測網路,加強災害性天氣動態監測,依據氣象監測信息,對...
第六條 氣象台(站)監測、預測有突發氣象災害發生時,應當及時通過廣播、電視台(站)、視頻、聲訊、網際網路等具備實時傳播能力的媒體和信息服務單位發布預警信號,並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或者解除預警信號,同時通報本級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第七條 廣播、電視台(站)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播發預警信號。其他傳播...
第十六條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應當按照職責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並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補充或者訂正。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所屬的氣象台站,...
第三十一條 法律、法規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至第三十條所規定的違法的處罰種類和幅度另有規定的,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及其所屬氣象台站的工作人員由於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丟失或者毀壞原始氣象探測資料,偽造氣象資料等事故的,依法給予...
第二十八條 報刊、廣播、電視、電話、尋呼和計算機公共網路等傳播媒體向社會傳播的天氣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必須是氣象主管部門所屬的各級氣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適時氣象信息。傳播媒體藉助傳播氣象信息所獲得的收益,應當與發布該氣象信息的氣象台站共同分享。第二十九條 施放充氣升空物服務實行許可證制度。具體管理辦法由...
第十六條 氣象台站經監測和預測,認定產生氣象災害的天氣已經或者即將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或者解除預警信號。第十七條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宣傳、教育部門應當加強氣象災害防禦科普知識宣傳,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公眾對預警信號和防禦指南的了解和運用能力。第十八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損毀...
“寧波發布”官方微博,寧波電視台新聞綜合頻道,寧波電台新聞廣播、應急廣播,甬派客戶端,寧聚客戶端,中國寧波網、寧波天氣網,“寧波氣象”微信公眾號,“寧波氣象”官方微博,中國天氣頻道(寧波應急)等媒體作為市級權威媒體,承擔本市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傳播任務。各區縣(市)氣象主管機構可以根據實際工作...
財政部中國氣象局關於印發《中央財政人工影響天氣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農〔2012〕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氣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農業局:為加強中央財政人工影響天氣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我們制定了《中央財政人工影響天氣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
第三十條 非法侵占氣象探測場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罰。第三十一條 氣象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氣象預報或災害性天氣警報服務產生重大失誤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各級氣象台站應當及時、準確地製作和發布天氣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向社會提供天氣形勢、天氣實況等氣象信息;有條件的氣象台還應當提供氣象衛星雲圖動態顯示;對可能影響當地的災害性天氣,應當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可能影響其他地區的災害性天氣,應當及時通報相關地區的氣象台站。第十二條 各級無線電管理...
第十條非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站,可以向本部門發布專業天氣預報。有關單位、學術團體和個人研究氣象預報得出的結論和意見,不得自行向社會公開發布。第十一條各級氣象台站應當及時、準確地製作和發布天氣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向社會提供天氣形勢、天氣實況等氣象信息;有條件的氣象台還應當提供氣象衛星雲圖動態顯示...
《重慶市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是重慶市2011年5月1日發布的通知公告。管轄區域 重慶市 主要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管理,防禦和減輕氣象災害,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重慶市氣象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氣象信息傳播信用標識具體管理辦法,由省氣象主管機構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條 傳播本省行政區域內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所傳播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內容、時間和網際網路地址。記錄備份應當至少保存60日,並在有關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第二十六條 網際網路信息服務...
《氣象宣傳工作管理暫行辦法》在1989.04.01由國家氣象局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貫徹中央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加強和完善氣象宣傳管理工作,促進氣象部門兩個文明建設,提高氣象服務的綜合效益,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氣象事業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氣象宣傳工作既是氣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精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公開發布天氣預報有關問題的復函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93年07月01日發布,自1993年07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中國氣象局:你局《關於加強發布公眾天氣預報歸口管理的報告》(國氣發〔1993〕13號)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問題函復如下:一、為保證向社會公開發布天氣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的準確性...
第二條 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和管理人工影響天氣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人工影響天氣,是指為了避免或減輕氣象災害,在適當條件下通過科學技術等手段對局部大氣的物理、化學等過程進行人工影響,實現增(消)雨雪、防雹、防霜、消霧、森林草原防(滅)火等目的的活動。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
第十七條 各級氣象部門只能提供所轄台站的氣象資料和職責規定區域的天氣預報。超過所轄範圍和責任區域時,應當徵得有關所轄範圍和責任區域的氣象部門的同意。第十八條 提供氣象信息產品必須統一歸口,專人負責。建立健全氣象信息產品供應管理制度,提供重要的或者數量較大的氣象信息產品,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審批;必須加強...
在維護數據安全方面,《辦法》明確,中國氣象局依法對所有氣象數據共享服務活動的安全性進行評估、審查,確保其不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危害。根據《辦法》規定,氣象數據共享服務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中國氣象局審查備案制管理,和授權中國氣象局直屬單位、地方氣象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中國氣象局預報...
(五)人工影響天氣,是指為避免或者減輕氣象災害,合理利用氣候資源,在適當條件下通過科技手段對局部大氣的物理、化學過程進行人工影響,實現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霧、防霜等目的的活動。第四十二條 氣象台站和其他開展氣象有償服務的單位,從事氣象有償服務的範圍、項目、收費等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依據本法規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