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數據共享服務與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由中國氣象局印發,進一步規範氣象數據共享服務活動,促進氣象數據開發利用,保障氣象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氣象數據共享服務與安全管理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中國氣象局
《氣象數據共享服務與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由中國氣象局印發,進一步規範氣象數據共享服務活動,促進氣象數據開發利用,保障氣象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氣象數據共享服務與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由中國氣象局印發,進一步規範氣象數據共享服務活動,促進氣象數據開發利用,保障氣象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發展歷史2022年5月25日,中國氣象局印發《氣象數據共享服...
《氣象數據共享服務與安全管理辦法》是中國氣象局印發的檔案。發行背景 進一步規範氣象數據共享服務活動,促進氣象數據開發利用,保障氣象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這是氣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加快培育數據要素...
氣象衛星數據共享服務評估方法 《氣象衛星數據共享服務評估方法》是2017年6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58240-2017 備案公告: 2017年第5號(總第209號)。
氣象信息共享與數據挖掘四川省高校重點實驗室是於2010年11月由四川省教育廳批准、依託成都信息工程大學建設的科研機構。實驗室瞄準國內外氣象信息共享與數據挖掘研究的前沿和熱點課題,解決信息共享與數據挖掘在氣象行業套用中的關鍵問題。結合海量信息分散式共享與服務的概念模式、服務框架、網路系統體系結構,以及知識表示與...
《基本氣象數據開放已分享資料夾》是由中國氣象局發布的目錄。該目錄於2015年9月29日首次發布,新版目錄於2023年2月6日發布,於2023年2月15日正式上線。發展歷史 2015年9月29日,中國氣象局率先發布了《基本氣象資料和產品已分享資料夾》。2023年2月6日,中國氣象局向社會發布新版《基本氣象數據開放已分享資料夾》。目錄內容 20...
《中國氣象局氣象科技成果評價暫行辦法》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和中國氣象局黨組關於加強氣象科技創新工作的有關要求,科學評價氣象科技成果的質量、績效和貢獻,發揮科技成果評價在氣象科技活動中的指揮棒作用,引導科技人員致力於核心技術突破,促進氣象科技創新與氣象業務服務緊密...
建立交通、旅遊、水利、能源、保險等“行業+氣象”模式,強化供給側服務產品研發,推進氣象服務與各行業深度融合,提升行業經濟發展服務保障能力。落實《遼寧省開發區、產業園區、新區等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推進重點城鎮規劃和園區建設氣候可行性論證。最佳化火箭、燃焰爐等人影作業點布局,提升糧食...
《東麗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編寫的,目的為應對災害時統一指揮、科學高效、規範有序。檔案通知 關於轉發東麗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政府委辦局及直屬單位:為建立健全統一指揮、科學高效、規範有序的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範、處置能力,現將氣象局...
《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廣東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等法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河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河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河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焦作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焦作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運行管理辦法(試行)》以及各部門“...
第二十四條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應當依法依規開展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服務,按照行業標準、規範要求建立檔案管理制度,配合當地氣象主管機構的監管和監督檢查。第二十五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向行業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防雷安全違法行為,並對行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管行為進行監督。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
生態環境和氣象部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網路設備和資料庫、地理信息、空間資料庫系統等資源,本著“節約高效、最佳化配置”的原則充分整合現有資源,加快建立環境空氣品質、氣象數據實時共享機制和業務系統。生態環境部門要最佳化調整空氣環境質量監測網路,擴大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網路監測點位覆蓋面,建立空氣品質信息發布平台和預警預報...
《宜賓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宜府辦發〔2021〕2號)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應急回響工作,全市範圍內實施。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體系 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設立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組織體系,該體系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應急專家組、市直相關...
按照生態環境部統一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內蒙古自治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內蒙古自治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22年版)》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結合自治區實際,對《內蒙古自治...
2018〕44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北省環境空氣品質考核預警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鄂政辦發〔2019〕16號)、《省環保廳辦公室關於加快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等工作的通知》(鄂環辦〔2018〕68號)、《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環境空氣品質指數技術規定(試行)》、《空氣污染擴散氣象...
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和《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 載有學生的校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運輸劇毒化學品的車輛行駛速度在不超過限速標誌的前提下,在高速公路上不低於每小時70公里不高於每小時90公里。根據《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
社區服務三年共2個學分。服務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即得2個學分。學分由學校學分認定機構根據服務接受單位簽章的服務時間證明和學生參與服務的記錄和體會來綜合予以認定。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可以圍繞研究性學習的主題和項目來實施。學校在制定學分認定辦法時要統籌考慮,可以採取每學期3+2學分的形式。2.課時安排 綜合實踐...
、《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結合《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環保部《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蘇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遼寧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遼寧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遼寧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試行)》《遼寧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12《環境空氣品質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1.2.13《青海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實施方案》。1.2.14《青海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1.2.15《青海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1.2.16《青海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1.2.17《青海省突發...
全市、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制定完善突發事件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建立避難場所,明確管理部門,設定明顯標誌,完善疏散方案,明確疏散路線、靠實疏散責任。緊急情況下,快速將涉險人員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域,配備必要的生活、醫療設施,防止因管理混亂、防護缺失、措施不當產生安全風險,干擾影響整體應急...
《北京市高溫天氣應急預案》是為了最大程度降低高溫天氣對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造成的危害,有效防範應對高溫導致的災害,保障首都城市安全平穩運行,依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市氣象災害防禦條例》《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