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數據共享服務與安全管理辦法(試行)

《氣象數據共享服務與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由中國氣象局印發,進一步規範氣象數據共享服務活動,促進氣象數據開發利用,保障氣象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氣象數據共享服務與安全管理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中國氣象局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5月25日,中國氣象局印發《氣象數據共享服務與安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範氣象數據共享服務活動,促進氣象數據開發利用,保障氣象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這是氣象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及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的具體舉措。

內容解讀

《辦法》指出,氣象數據共享服務的根本目的是統籌發展與安全,促進高價值氣象數據合規高效公平流通使用,更好支撐國家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辦法》鼓勵各級氣象部門根據套用場景需求,依法依規對氣象數據進行分析挖掘,形成高價值數據向社會開放,支持氣象事業高質量發展和各行業創新套用,讓全體人民共享氣象數據發展紅利。《辦法》特彆強調,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中國氣象局承認並保護高價值數據製作者依法享有的智慧財產權。
在維護數據安全方面,《辦法》明確,中國氣象局依法對所有氣象數據共享服務活動的安全性進行評估、審查,確保其不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危害。
根據《辦法》規定,氣象數據共享服務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中國氣象局審查備案制管理,和授權中國氣象局直屬單位、地方氣象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中國氣象局預報與網路司負責全國的氣象數據共享服務和安全管理工作,並根據部門職能和工作實際授予直屬單位、地方氣象部門氣象數據共享服務和安全審查管理權。被授權單位在被授權範圍內行使氣象數據共享服務和安全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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